施工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项目名称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 审核人(项目总监) 日期 审定人(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 日期 报 签收人 日期 送 签收人 日期 编 制 说 明1、根据建设部令第78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及建设部发布的建建[2000]142号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的要求,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编制要求。该报告应能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所评估的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状况,能对监理过程进行综合描述,能反映工程的主要质量状况及工程的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观感质量等方面情况。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分阶段编制,其编制阶段如下:(1)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完工后;(2)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完工后;(3)单位工程完工后。4、质量评估报告基本内容应包括:(1)工程概况;(2)本工程施工质量评估阶段; (3)质量评估依据; (4)项目监理机构组织情况;(5)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执行情况;(6)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7)质量评估意见。 5、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工程竣工验收时监理单位必须提交该报告。 6、监理单位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择所需要的表式,也可另加附件。7、监理单位在执行本试行报告过程中,若遇到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山东省建设监理协会提出修改建议,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项目名称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
审核人(项目总监) 日期
审定人(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 日期
报 签收人 日期
送 签收人 日期
编 制 说 明1、根据建设部令第78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及建设部发布的建建[2000]142号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的要求,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编制要求。该报告应能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所评估的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状况,能对监理过程进行综合描述,能反映工程的主要质量状况及工程的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观感质量等方面情况。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分阶段编制,其编制阶段如下:(1)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完工后;(2)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完工后;(3)单位工程完工后。4、质量评估报告基本内容应包括:(1)工程概况;(2)本工程施工质量评估阶段; (3)质量评估依据; (4)项目监理机构组织情况;(5)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执行情况;(6)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7)质量评估意见。 5、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工程竣工验收时监理单位必须提交该报告。 6、监理单位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择所需要的表式,也可另加附件。7、监理单位在执行本试行报告过程中,若遇到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山东省建设监理协会提出修改建议,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施工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一、工程概况
表一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m2) 层数 跨度
结构类型
工程用途
建筑装饰特色
设备安装特点
勘察单位 资质等级
设计单位 资质等级
施工单位 资质等级
监理单位 资质等级
二、本工程施工质量评估阶段
本报告分阶段对工程施工质量状况进行评估:
基础分部工程完成时间为 年 月 日;
主体分部工程完成时间为 年 月 日;
单位(子单位)工程完成时间为 年 月 日。
三、质量评估依据
1、 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地质勘察资料;
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和设计指定的标准图集;
设计交底会议纪要、设计变更文件;
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文件;
2、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GF-95-0202);
3、 国家和山东省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山东省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 ;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
《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山东省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