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术语 项目管理概念术语 项目 Project 为了实现规定目标,按限定时间,限定资源和限定质量标准等约束条件完成的,由一系列相互协调和受控的活动组成的过程。 施工项目 Construction Project 建设工程的施工管理过程和最终成果。 项目管理 Project Managoment。 为确保项目总体目标的优化实现所进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策划、组织、指挥、控制与协调。
一、相关术语
项目管理概念术语
项目 Project
为了实现规定目标,按限定时间,限定资源和限定质量标准等约束条件完成的,由一系列相互协调和受控的活动组成的过程。
施工项目 Construction Project
建设工程的施工管理过程和最终成果。
项目管理 Project Managoment。
为确保项目总体目标的优化实现所进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策划、组织、指挥、控制与协调。
施工项目管理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承包人为履行施工合同,根据经营万针,在实施项目经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的前提下,应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对施工项目进行的策划、组织、指挥、控制、协调的系统管理活动,本规程以下山容涉及到施工项目管理的均简称"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组织术语
施工项目经理
承包人在施工项目上负责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一次性委托代理人,是项目的第二管理责任人,本规程简称"项目经理"。
矩阵式组织
结构呈矩阵状的组织形式,项目管理人员由承包人的专业部门派出并接受其业务指导,受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适用于大中型项目管理的组织形式。
项目管理组织有关术语
施工项目经理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r
承包人在施工项目上负责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一次性委托代理人,是项目的第二管理责任人,本规程简称"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部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Terms
项目经理领导组建、进行项目管理的一次性现场管理组织机构,承担从施工现场准备至竣工验收全过程的管理工作,是企业派驻施工现场的管理层组织机构。
矩阵式组织 Rectangular Type Organization
结构呈矩阵状的组织形式,项目管理人员由承包人的专业部门派出并接受其业务指导,受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适用于大中型项目管理的组织形式。
直线式组织 Straight Line Type Organization
结构呈直线状的组织形式,每个成员只接受一个直接领导者,适用于小型项目管理的组织形式。
项目经理部
项目经理领导组建、进行项目管理的一次性现场管理组织机构,承担从施工现场准备至竣工验收全过程的管理工作,是企业派驻施工现场的管理层组织机构。
直线式组织
结构呈直线状的组织形式,每个成员只接受一个直接领导者,适用于小型项目管理的组织形式。
项目管理内容术语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由承包人根据施工合同和经营方针与项目经理协商,并就项目管理目标和项目经理责、权、利达成协议的文件。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
由投标人在投标之前编制的,旨在作为投标依据和满足招标文件与签订合同要求的纲领性管理规划文件。
项目目标控制
项目管理的主要任务和活动过程,为实现项目目标而实施的全过程的收集数据分析对比、纠正偏差等。它包括项目进度目标控制、质量目标控制、安全目标控制和成本目标控制。
风险管理
对风险的识别、评估、规划、控制、处置、效果控制及检查等活动过程的总称。
发包人
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分包人
承包人根据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将承包的施工任务部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当事人。
生产要素管理
对投入项目的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资金、技术、信息等进行的管理过程。
信息管理
在施工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对信息收集、整理、处理、储存、传递与应用等进行的管理过程。
交工验收
承包人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全部任务,经检验合格,由发包人组织验收的活动过程。
项目经理责任制
承包人实行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的施工项目全过程管理目标责任制度。
标价分离
承包人在工程项目中标后,以中标价为依据,通过企业内部测算、细化、分解,实现中标工程总造价和项目管理承包费用的分开,并以此为原则确定《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的各项综合考核指标。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在开工之前由项目经理主持编制的,旨在指导施工项目管理实施全过程的实施性管理规划文件。
风险
可以通过分析,预测其发生概率的未来不确定性事件,其后果很可能产生损失,但也可能有收益。
项目成本核算制
有关项目成本核算原则、范围、程序、方法、责任及要求的管理制度。
承包人
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工程师
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合同的代表。
2楼
合同管理
对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索赔、争议处理等进行的管理过程。
现场管理
对施工现场内的施工活动及空间所进行的管理活动。
回访保修
承包人在施工项目交工验收后对工程使用状况和质量问题向用户访问了解的过程,并按照法规规定及施工合同的约定,在保修期内对已经交工投入使用的工程发生的问题进行修理并承担应负责任的施工和经济活动。
与项目管理内容有关的术语
项目经理责任制 Responsibility System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r
承包人实行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的施工项目全过程管理目标责任制度。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Responsibility Documents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由承包人根据施工合同和经营方针与项目经理协商,并就项目管理目标和项目经理责、权、利达成协议的文件。
标价分离 Separation of Quotaion Price
承包人在工程项目中标后,以中标价为依据,通过企业内部测算、细化、分解,实现中标工程总造价和项目管理承包费用的分开,并以此为原则确定《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的各项综合考核指标。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 Planning Outline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由投标人在投标之前编制的,旨在作为投标依据和满足招标文件与签订合同要求的
纲领性管理规划文件。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Execution Plan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在开工之前由项目经理主持编制的,旨在指导施工项目管理实施全过程的实施性管理规划文件。
项目目标控制 Object Control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项目管埋的主要任务和活动过程,为实现项目目标而实施的仝过程的收集数据分析对比、纠正偏差等。它包括项目进度目标控制、质量目标控制、安全目标控制和成本目标控制。
风险 Risk
可以通过分析,预测其发生概率的未来不确定性事件,其后果很可能产生损失,但也可能有收益。
风险管理 Risk Management
对风险的识别、评估、规划、控制、处置、效果控制及检查等活动过程的总称。
项目成本核算制 Cost Calculation System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有关项目成本核算原则、范围、程序、方法、责任及要求的管理制度。
发包人 Employer
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承包人 Contractor
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分包人 Subcontractor
承包人根据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将承包的施工任务部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当事人。
工程师 Engineer
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合同的代表。
生产要素管理 Productive Element Management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对投入项目的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资金、技术、信息等进行的管理过程。
合同管理 Contract Management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对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索赔、争议处理等进行的管理过程。
信息管理 Information Management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在施工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对信息收集、整理、处理、储存、传递与应用等进行的管理过程。
现场管理 Site Management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对施工现场内的施工活动及空间所进行的管理活动。
交工验收 Completion and Delivery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承包人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全部任务,经检验合格,由发包人组织验收的活动过程。
回访保修 Return Visit and Guarantee for Repair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承包人在施工项目交工验收后对工程使用状况和质量问题向用户访问了解的过程,并按照法规规定及施工合同的约定,在保修期内对已经交工投入使用的工程发生的问题进行修理并承担应负责任的施工和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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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二、工程项目管理内容
回访保修
一般规定
1、承包人应建立施工项目交工后的回访与保修制度,提高工程质量,听取用户意见,改进服务方式。
2、承包人应建立与发包人及用户的服务联系网络,及时取得信息并按计划、实施、验证、报告的程序搞好回访与保修。
3、保修工作必须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关规定、施工合同的约定和质量倮修书中的承诺。
回访
1、回访应纳入发包人工作计划和质量体系文件中。
2、承包人应编制回访计划,包括以下内容:
(1) 确定主管回访倮修业务的部门。
(2) 确定回访倮修的执行单位。
(3) 被回访的发包人 (或使用人)及其工程名称。
(4) 回访时间安排和主要工程内容。
(5) 回访工程的保修期限。
3、每次回访结束,执行单位应填写回访记录,主管部门依据回访记录对回访服务的实施效果进行验证。回访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参加回访的人员;回访发现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的意见;回访单位对发现的质量问题的处理意见;回访主管部门的验收签证。
4、回访可采用下列方式:
(1) 电话询问、会议座谈、半年或一年的例行回访。
(2) 雨季回访屋面及排水工程冬季回访采暖工程。
(3) 施工过程中采用过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工程,使用效果或技术状态。
(4)特殊工程专访例行回访。
保修
质量保修内容及范围应曲双方在《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中具体约定。《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包括的内容有: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应是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最低保修期限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该条例没有规定的,双方具体约定。
在保修期内发生的非使用原因的质量问题,使用人应填写《建设工程质量修理通知书》通告承包人并注明质量问题及部位,维修意向联系方式。
保修责任人应将保修任务列入施工生产计划,保证执行。己签署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的,按约定的修理义务承担保修责任。使用人委托的修理维护工程,承包人应按合同承诺提供服务。应按约定的时间及时到场检查、鉴定、提出方案和修理。作业人员应具备合格的操作技能。应修理完毕,做好记录并由使用人验收签字。
质量保修经济责任:
(1) 由于承包人未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设计施工而造成的质量缺陷,应由承包人负责修理并承担经济责任。
(2) 因设计人造成的质量问题,可由承包人修理,由设计人承担经济责任,其费用数额按合同约定,不足部分由使用人补偿。
(3) 属于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合格而明示或暗示承包人使用所造成的损坏,由发包人自行承担经济责任。
(4) 因发包人肢解发包或指定分包人,致使施工中接口处理不好,造成工程质量缺陷,或因竣工后自行改建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应由发包人或使用人自行承担经济责任。
(5) 凡因地震、洪水、台风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坏或非施工原因造成的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不承担经济责任。
(6) 不属于承包人责任,但使用人有意委托施工单位修理、维护时,承包人应为使用人提供修理、维护等服务。
(7) 工程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使用人需要继续使用的,承包人根据有关法规和鉴定资料,采取加固、维修措施时,应按设计使用年限,约定质量保修期限。
(8) 发包人与承包人协议根据工程合理使用年限,采用保修保险方式投入并已解决保险费来源的,承包人应按约定的保修承诺履行保修责任和义务。
考核评比
一般规定
1、考核评价的原则应是全面考核,不应实行单项考核。
2、考核评价的主体应是派出项目经理的单位。
3、考核评价的对象主要是项目经理,必要时也可对项目经理部的管理工作做出评价结论。
4、考核评价的依据应是施工项目经理与承包人签订的《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包括完成工程施工合同情况,经济效益情况,收回工程款情况,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执行承包人各项管理制度情况,各种资料归档情况,以及《项目管理承包责任书》中其他要求内容的完成情况。
5、考核评价的目的是不断深化和规范项目管理行为、鉴定项目管理水平、确认项目管理成果。
6、考核评价的作用是企业或集团推动项目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制定项目管理规划和实施方案的参考依据;企业或集团推荐、评选、奖励优秀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专业人员的依据:地区、部门评选"优秀项目管理"和奖励"优秀项目经理"的依据。
7、考核的时间可以按自然时间划分阶段,实行年度考核;可以按工程进度计划划分阶段,实行网络计划关键节点考核。也可以综合以上两种方式,在按工程进展划分阶段进行考核中插入按自然时间划分阶段进行考核。
8、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应给项目经理部预留一段时间以整理资料、疏散劳务人员、退还机械、清理场地、结清帐目筹,决定终结性考核的具体时间。其内容为:确认阶段性考核的结果,确认项目管理的最终结果,确认该项目经理部是否具备"解体"的条件。经考核后兑现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奖励和处罚,宣布该项目经理部解体。
考核评价
1、施工项目完成以后,企业应当组织项目考核委员会进行项目管理评价。项目考核委员会设立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5-7名。考核委员会由企业主管领导和企业有关业务部门从事项目管理工作的人员组成,必要时也可聘请社团组织或专业院校的专家、学者参加。
2、考核评价程序:
(1) 制订方案,经承包人审批后实行;
(2) 听取项目经理部的汇报,查看项目经理部的有关资料,并对施工项目的管理层和作业层进行专业性调查;
(3) 考察已完工程:
(4) 对项目管理的实际运作水平进行评分;
(5) 提出考核报告和评价意见;
(6) 向被评价项目经理部宣讲评价意见。
3、项目经理部应向考核委员会提供以下资料:
(1) 项目上所发生的所有来往函件、签证、记录、鉴定、证明;
(2) 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3) 项目管理的总结,以及质量、合同、成本、劳务、工资、物资、机械设 备、技术、思想政治工作等各项管理总结;
(4) 各类合同、管理制度、工资发放标准;
(5)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项目的各种计划和方案。
4、项目管理考核评价的定量指标:
(1) 工程质量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优良率);
(2) 工程成本降低率;
(3) 工期(实际工期天数、提前工期率);
(4) 安全 (工伤等级人数、工伤频率、死亡人数、死亡率);
(5) 索赔金额、索赔率 (索赔金与标价的比率);
(6) 项目综合考评得分。
5、项目管理考核评价的定性指标:
(1) 执行企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
(2) 茌项目管理中的创新成果;
(3) 项目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情况;
(4) 思想政治工作做法与效果;
(5) 业主及用户的评价;
(6) 在项目管理中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情况;
(7) 茌项目管理中采用新的和先进的组织管理方法和管理模式情况;
(8) 施工过程的环保情况。
6、项目考核评价图表:
(1)程序图;
(2)考核评价表式;
(3)项目管理评价鉴定书;
(4)计分公式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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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交工验收
一般规定
一、施工项目交工验收的交工主体是承包人,验收主体是发包人。承包人在施工项目具备交工条件后应向发包人提出交工验收申请报昔,由发包人或工程师组织承包人、设计人在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交工验收。此项验收应是发包人、使用人 (或建设项目验收组织)之间办理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或初步验收。
二、交工验收阶段的管理应按图16.1.2的程序办理。
三、交工验收工作应遵照《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按规定标准进行。
交工验收准备
一、项目经理应全面负责交工验收前各项收尾工作,建立竣工收尾工作班子,编制工程收尾计划明确责任,限期完成,确保施工项目顺利交工。
二、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对竣工收尾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检查重点是:
1、收尾项目是否按规定完成,有无漏洞,质量是否满足标准要求。
2、修复项目有无质量缺陷,质量是否合格。
3、产品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有无损坏或丢失。
4、临时设施的拆除和场地清理是否符合要求。
项目经理部完成各项竣工收尾计划后,应向企业报告,提请有关部门进行质量验收与评定。质量检查记录应齐全、真实、准确。需要工程师签署的质量文件,应提交工程师审核签认。实行总分包的项目,在验收前分包人应按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检验分包工程的质量,将质量评定结果及资料交总包人汇总,进行质量综合评定。
质量验收与评定后,承包人可进行预验收,当确认施工项目可以交工时,应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说明交工项目情况、交工时间、质量检验评定结果,具体约定交付验收的方式、日期及有关事宜。
竣工资料
1、竣工资料记录了承包人的管理活动过程和成果,应按规定认真全面整理,做到符合资料形成的规律性、具有完整性、齐全可靠、数据准确、图物相符、手续完备、相互关联紧密。符合竣工资料的书写、标识、收集、编目、查阅、保管等程序性文件要求。
2、建立竣工资料管理制度,实行科学收集、存取和检索,定向移交,不损坏,不变质,不丢失,使资料完整,符合组卷要求。
3、施工项目竣工资料应包括: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竣工图;规定的其它应交资料。
4、工程技术资料的记录和整理,应始于工程开工,终于工程竣工,是施工全过程的真实记录。其收集可按资料形成的规律,采用表格方式,分类组卷。
5、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积累应以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必须符合其"保证项目"的规定,可按专业分类组卷。
6、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应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顺序进行检验评定、收集和整理,进行分类组卷。
7、竣工图的编制应按情况区别对待:
(1) 没有变更的施工图,由承包人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作为竣工图。
(2) 在施工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承包人在原施工图上注明修改部分,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说明,加盖"竣工图"标志作为竣工图。
(3)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其它重大改变,不宜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的,责任单位应重新绘制改变后的竣工图,承包人加盖"竣工图"标志。
(4)涉及重大改建、扩建项目的竣工图,应与技术资料统一整理,在案卷中增加必要的说明。交付验收的施工项目,必须有与竣工资料清单相符的分类组卷档案以备核查。移交由分包人提供的工程竣工资料时,检查验证手续必须完备。
竣工结算
1、以单位工程或某专业内容为对象独立签订施工合同的,竣工后可独立进行交工验收,征得发包人同意也可进行分阶段交工验收。
2、单项工程交工验收应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基础,凡按设计文件要求完成,能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并符合其它交工条件要求的,则以单项工程为对象,进行交工验收。
3、整个建设项目己按设计要求全部建设完成,符合规定的建设项目交工验收标准,由发包人组织设计、施工、监埋等单位进行建设项目交工验收,但对己交工并办完移交手续的单项工程不再重复进行交工验收。
4、交工验收应依据下列文件:
(1) 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说明书。
(2) 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
(3) 设备、技术说明书。
(4) 设计变更通知书。
(5) 施工及验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
(6) 从国外引进的技术和成套项目的合同、国外的设计文件、图纸、规范、标准等。
5、交工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
(1) 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施工内容已经施工完毕。
(2) 有完整并经核定的施工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符合验收规定。
(3) 有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确认的工程质量合格文件。
(4)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的试验报告。
6、交工验收的工程必须符合下列工程质量和交工验收标准的规定:
(1) 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
(2)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的合格标准。
(3) 单项工程达到使用条件或满足生产要求。
(4) 建设项目能满足建成投入使用或生产的各项要求。
7、承包人确认项目己达到交工验收要求后,实行监理的已经监理方认定,可向发包人提交《交工验收通知书》。发包人收到《交工验收通知书》后,应成立交工验收组织,履行交工验收程序。参加交工验收组织者应包括:发包人负责人和现场代表;承包人负责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设计人代表;工程师。
8、经交工验收组织检查,确认工程达到各项交工验收要求后,应根据交工验收会议纪要和验收记录形成《交工验收报吉》并由各方签字认证。《交工验收报吉》的主要内容包括:发包人及工程名称;承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批准文号;设计图号;建筑面积及工程结构;开竣工日期;工程造价;交工意见;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参加交工验收的单位和代表。
9、通过交工验收程序,办完竣工结算后,承包认可向发包人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包括:按竣工工程一览表在现场移交工程;按竣工资料清单交接竣工验收资料;按质量保修制度签署《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协商其他交工事宜。
竣工结算
1、以单位工程或某专业内容为对象独立签订施工合同的,竣工后可独立进行交工验收,征得发包人同意也可进行分阶段交工验收。
2、单项工程交工验收应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基础,凡按设计文件要求完成,能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并符合其它交工条件要求的,则以单项工程为对象,进行交工验收。
3、整个建设项目己按设计要求全部建设完成,符合规定的建设项目交工验收标准,由发包人组织设计、施工、监埋等单位进行建设项目交工验收,但对己交工并办完移交手续的单项工程不再重复进行交工验收。
4、交工验收应依据下列文件:
(1) 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说明书。
(2) 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
(3) 设备、技术说明书。
(4) 设计变更通知书。
(5) 施工及验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
(6) 从国外引进的技术和成套项目的合同、国外的设计文件、图纸、规范、标准等。
5、交工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
(1) 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施工内容已经施工完毕。
(2) 有完整并经核定的施工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符合验收规定。
(3) 有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确认的工程质量合格文件。
(4)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的试验报告。
6、交工验收的工程必须符合下列工程质量和交工验收标准的规定:
(1) 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
(2)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的合格标准。
(3) 单项工程达到使用条件或满足生产要求。
(4) 建设项目能满足建成投入使用或生产的各项要求。
7、承包人确认项目己达到交工验收要求后,实行监理的已经监理方认定,可向发包人提交《交工验收通知书》。发包人收到《交工验收通知书》后,应成立交工验收组织,履行交工验收程序。参加交工验收组织者应包括:发包人负责人和现场代表;承包人负责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设计人代表;工程师。
8、经交工验收组织检查,确认工程达到各项交工验收要求后,应根据交工验收会议纪要和验收记录形成《交工验收报吉》并由各方签字认证。《交工验收报吉》的主要内容包括:发包人及工程名称;承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批准文号;设计图号;建筑面积及工程结构;开竣工日期;工程造价;交工意见;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参加交工验收的单位和代表。
9、通过交工验收程序,办完竣工结算后,承包认可向发包人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包括:按竣工工程一览表在现场移交工程;按竣工资料清单交接竣工验收资料;按质量保修制度签署《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协商其他交工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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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验收管理
1、以单位工程或某专业内容为对象独立签订施工合同的,竣工后可独立进行交工验收,征得发包人同意也可进行分阶段交工验收。
2、单项工程交工验收应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基础,凡按设计文件要求完成,能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并符合其它交工条件要求的,则以单项工程为对象,进行交工验收。
3、整个建设项目己按设计要求全部建设完成,符合规定的建设项目交工验收标准,由发包人组织设计、施工、监埋等单位进行建设项目交工验收,但对己交工并办完移交手续的单项工程不再重复进行交工验收。
4、交工验收应依据下列文件:
(1) 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说明书。
(2) 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
(3) 设备、技术说明书。
(4) 设计变更通知书。
(5) 施工及验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
(6) 从国外引进的技术和成套项目的合同、国外的设计文件、图纸、规范、标准等。
5、交工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
(1) 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施工内容已经施工完毕。
(2) 有完整并经核定的施工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符合验收规定。
(3) 有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确认的工程质量合格文件。
(4)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的试验报告。
6、交工验收的工程必须符合下列工程质量和交工验收标准的规定:
(1) 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
(2)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的合格标准。
(3) 单项工程达到使用条件或满足生产要求。
(4) 建设项目能满足建成投入使用或生产的各项要求。
7、承包人确认项目己达到交工验收要求后,实行监理的已经监理方认定,可向发包人提交《交工验收通知书》。发包人收到《交工验收通知书》后,应成立交工验收组织,履行交工验收程序。参加交工验收组织者应包括:发包人负责人和现场代表;承包人负责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设计人代表;工程师。
8、经交工验收组织检查,确认工程达到各项交工验收要求后,应根据交工验收会议纪要和验收记录形成《交工验收报吉》并由各方签字认证。《交工验收报吉》的主要内容包括:发包人及工程名称;承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批准文号;设计图号;建筑面积及工程结构;开竣工日期;工程造价;交工意见;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参加交工验收的单位和代表。
9、通过交工验收程序,办完竣工结算后,承包认可向发包人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包括:按竣工工程一览表在现场移交工程;按竣工资料清单交接竣工验收资料;按质量保修制度签署《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协商其他交工事宜。
组织协调
一般规定
一、组织协调的类型应包括内部关系的协调、近外层关系的协调和远外层关系的协调。
(1)内部关系是企业内部的各种关系,主要是项目经理部内部关系、项目经理部与承包人和作业层的关系。
(2)近外层关系是与承包人有直接的和间接的合同关系,包括与发包人,工程师、设计人、供应人、分包人、贷款银行、保险等的关系。近外层关系的协调应作为项目管理组织协调的重点。
(3)远外层关系是与承包人虽无直接或间接合同关系,但却有着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等约束的关系,包括承包人与政府、环保、交通、环卫、绿化、文物、消防、公安等单位的关系。
二、组织协调应以排除障碍、解决矛盾、保证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为目的。
三、内部关系的协调所使用的方法,主要有行政方法、合同方法、法治方法等,在具体使用过程中应有灵活性。
四、组织协调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施工项目组织内部的人际关系,施工项目组织与关联单位的人际关系。协调对象是人员之间茌管理工作中的联系和矛盾,它存在于结合部中。
(2)组织关系协调的对象主要是施工项目组织内部的分工与协作矛盾。
(3)供求关系的协调包括施工项目实施中所需人力、材料、机械设备、技术、资金、信息等生产要素供求矛盾的协调。
(4)协作配合关系的协调包括与近外层关系的协作配合协调与内部各部门、上下纸、管理层与作业层的协作配合关系的协调。
(5)约束关系的协调包括法律、法规的约束关系的协调和合同约束关系的协调。
五、在施工项目运行的不同阶段,组织协调的内容应伴随所出现的重点矛盾作动态改变。
内部关系的组织协调
一、内部人际关系的协调应依靠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二、内部组织关系的协调应依靠责任制的实施,严格按己经制定的工作流程工作,加强部门和上下级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施工项目内部供求关系的协调应做好以下几个环节的工作:
(1)做好需求计划的编制、平衡,并认真执行计划。
(2)加强调度工作,排除障碍,要充分发挥调度系统和调度人员的作用。
近外层关系的协调
一、处理施工项目与发包人之间的关系应贯穿于施工项目的全过程。由于两者是合同关系,协调目的应是搞好协作。协调的方法是执行合同,在经济问题、质量问题和进度问题上双方达成一致。
二、在施工准备阶段,项目经理部应要求发包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下列工作:
(1) 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对该项建设任务的批准文件。
(2) 取得地质勘探资料及施工许可证。
(3) 取得施工用地范围及施工用地许可证。
(4) 取得施工现场附近的铁路支线可供使用的许可证。
(5) 取得施工区域内地上、地下原有建筑物及管线资料。
(6) 取得在施工区域内进行爆破的许可证。
(7) 施工区域内征地、青苗补偿及居民迁移工作(如需要)。
(8) 施工区域内地上、地下原有建筑物及管线、坟墓、树木、杂物等障碍的拆迁、清理、平整工作。
(9) 将水源、电源、道路接通至施工区域,电源一般由业主委托供电局将规定的高压电送到施工区域,包括架设变压器 (变压器由发包人提供)。
(10) 向所在地区市容办公室申请办理施工用临时占地手续,负责缴纳应由发包人承担的费用。
(11) 确定建筑物标高和坐标控制点及道路、管线的定位标桩。
(12) 对国外设计的技术设计图纸,应组织人员按本地区的施工图标准及使用习惯进行翻译、放样及绘制工作。
(13) 向项目经理部交送全部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施工图交底。
(14) 向项目经理部提供应由发包人供应的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加工订货单,包括品种、规格、数量、供应时间及有关情况的说明。
(15) 会审、签认项目经理部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6) 审核并签认项目经理部编制的施工预算。
(17) 向建设银行提交开户、拨款所需文件。
(18) 指派工地代表并明确负责人,用书面通知项目经理部。
(19) 负责将双方签认的《施工准备合同》交送合同管理机关签证。
在施工准备阶段,项目经理部应在规定时间内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 编制施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2) 根据施工平面图的设计,搭建施工用临时设施。
(3) 组织有关人员学习、会审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文件,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施工图交底、会审工作。
(4) 根据出图情况,组织有关人员及时编制施工预算,并交发包人审核。
(5) 向发包人提交应由发包人采购、加工、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以及二类机电产品的数量、规格清单,并明确进场时间。
(6) 负责办理属于项目经理部供应的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加工订货手续。
(7) 如遇工程特殊 (如结构复杂、需用异型钢模多、一次性投入的施工准备费用大等),需由发包人在开工前预拨投资和钢材指标时,应将钢材规格、数量、金额、预拨时间、抵扣办法等,在《合同书》中加以明确。
三、应明确规定发包人提交技术资料的时间和要求。
(1) 发包人应将单位工程施工图纸,按规定时间送交给项目经理部。如遇外资工程 全部施工图纸不能一次交给项目经理部时,在不影响项目经理部施工准备工作和开工前签订合同的前提下,经项目经理部同意,可分期交付,但应列出分期交付时间明表,作为《合同书》的附件。
(2) 发包人应将设备技术文件在规定时间送交给承包人。
(3) 国外设计工程,发包人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外文原文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
(4) 如要求按外国设计规范施工时,发包人应向项目经理部提供翻译成中文的国外施工规范。
(5) 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供该工程有关的生产计划、统计资料、工程事故报告等。
(6) 如果发包人没有力量完成其应负责的现场准备或拆迁改线工程时,可委托项目经理部代为施工,但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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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四、处理与监理的关系也应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双方严格执行工程施工合同,努力融洽双方的关系,相互信任。在有工程师的项目中,承包人与发包人的所有联系都由工程师承担。
五、项目组织应努力通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设计变更与修改、地基处理、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等环节搞好与设计人员的协作关系。同时应发挥发包人和工程师的协调作用。
六、项目经理部与供应人之间的关系的协调,应区分合同供应方式与市场供应方式。合同供应关系的协调要充分利用合同的作用;市场供应关系应充分发挥价格机制、竞争机制和供求机制的作用。
七、项目经理部与公用部门有关组织的关系应通过加强计划性和通过发包人进行协调,共同保证公用性施工任务的进度和质量。
八、项目经理部与分包人的关系的协调应当抓住总分包合同和正确处理经济关系两个环节。项目组织还应对分包单位的目标控制和管理进行监督和支持。
远外层关系的协调
一、处理远外层关系必须严格守法、用法,遵守公共道德准则。充分利用中介组织和社会管理机构。
二、外层关系协调的内容及要:
(1) 项目经理部应要求作业队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埋分包队伍施工许可证;到劳动管理部门办理劳务人员就业证。
(2) 隶属于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监察部门应办理企业安全资格认可证、安全施工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资格证等手续。
(3) 隶属于项目经理部的安全保卫部门应办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许可证;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
(4) 项目经理部应到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劳务人员暂住手续。
(5) 项目经理部应到城市管理部门办理街道临建审批。
(6) 项目经理部应到当地政府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单等手续。
(7) 项目经理部应到市容监察部门审批运输遗洒、污水外流、垃圾清运、场容、场貌的保证措施方案,通行路线图。
(8) 项目经理部应配合环保部门做好施工现场的噪音检测工作,及时报送厕所、化粪池、道路等的现场平面布置图、管理措施及方案。
(9) 项目经理部因建设需要砍伐树木时必须提出申请,报城市园林主管部门审批。
(10) 现有城市公共绿地和城市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城市绿地及道路两侧的绿化带,如特殊原因确需临时占用时,须经城市园林部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及公安部门同意并报市政府批准。
(11) 大型项目施工或者在文物较密集地区内进行施工,项目经理部应事先与省市文物部门联系,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万进行文物调查或者勘探工作,若发现文物,应共同商定处埋办法。在开挖基坑、管沟或其它挖掘中,如果发现古墓葬、古遗址和其它文物,应立即停止作业,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吉当地政府文物管理机关。
(12) 项目经理部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图、用电量资料等到城市供电管理部门办理报装乎续。委托供电部门进行万案设计的应办理书面委托手续续。
(13) 供电方案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后即可进行供电施工图设计。外部供电施工图一般由供电部门设计,内部供电设计主要指变配电室和开闭间的设计,既可由供电部门设计,也可由有资格的设计人设计,并报供电管理部门审批。
(14) 项目经理部在建设地点确定并对项目的用水量进行计算后,即应委托自来水管埋部门进行供水万案设计,同时应提供项目批准文件、标明建筑红线和建筑物位置的地形图、建设地点周围自来水管网情况、建设项目的用水量等资料。
(15) 自来水供水方案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查通过后,应在自来水管理部门办理报装手续,并委托典进行相关的施工图设计。同时应准备建设用地许可证、地形图、总平面图、钉桩坐标成果通知单、施工许可证、供水方案批准文件等资料。由其他设计人进行的自来水工程施工图设计,应送自来水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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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要素
一般规定
一、施工项目生产要素管理的内容应包括劳动力管理、材料管理、机械设备、技术管理、资金管理和信息管理。
二、生产要素管理应以实现生产耍素的优化配置,动态控制和成本节约为目的。
三、生产要素管理的全过程应包括计划、供应、使用、检查、分析和改进。
劳动力管理
一、应依据施工进度计划和作业特点优化配置并形成与之配套的劳动力需求计划,最大限度地节约劳动力。劳动力计划应报企业劳动主管部门协助配置,项目经理部与供应单位签订合同。
二、劳动力计划的编制和审批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根据工程量、定额标准和工种特点对现有人员进行组织调整和培训,以便使保证施工现场有充足的劳动力资源。
(2)施工现场劳动力的需要量的确定应坚持以下原则:
第一,全局性原则。把施工现场作为一个系统,从整体功能出发,做到不随便用大。
第二,互补性原则。在确定现场人员时,要按照每个人的不同优势与劣势、长处与短处,合理搭配,取长补短,达到充分发挥整体效能的目的。
第三,动态性原则。根据现场施工进展情况和需要的变化随时进行人员结构和数量的调整,不断达到新的优化。
材料管理
一、材料采购权主要由企业掌握。主要材料、大宗材料应由其物资部门从市场中招标采购,按计划供应给项目经理部。企业物资部门应制定采购计划,审定供应人,建立合格供应人目录,并对供应人进行考核,签订供货合同,确保供应工作质量和材料质量。
二、特殊材料和零星材料应按承包人授权由项目经理部采购。项目经理部应制定采购计划,保证供应。项目经理部对企业的材料采购有建议权。
三、材料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1)按计划保质、保量、及时地取得材料。
(2)材料需要计划应包括项目需要总计划、年计划、季计划、月计划。
(3)材料仓库的选址应有利于材料的进出和存放。充分考虑防火、防雨、防盗、防风的要求。
(4)对进场的材料要进行数量的验收和质量的确认,做好相应的验收记录和标识。对不合格材料应采取:更换、退货或让步接收(降级使用)等措施。
(5)计量设备必须定期经具有资恪的机构检验,以保持所需要的精确度。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不允许使用。
(6)现场材料应具备如下条件:
第一,材料要有生产厂家的材质证明(包括厂别、品种、出厂日期、出厂编号、试验数据)和出厂合格证。
第二,要求复测的材料要有取样送检的证明报告。
(7)现场材料应按以下要求管理:
第一,入库的材料要分型号、品种,分区堆放,予以标识,分别编号。
第二,对易燃易爆的物资,要专门存放,有专人负责,并有严格的消防保护措施。
第三,对有防湿、防潮要求的材料,要有防湿防潮措施,并做好标识。
第四,对有保质期的材料要定期检查,防止过期,并做好标识。
第五,对易损坏的材料要保护好外包装,防止损坏。
(8)建立使用限额领料单制度,超限额的用料,用料前应办理手续,填写限额领料单,注明超耗原因,经项目经理部材料部门审批后实施。建立使用台帐,记录使用状况和节超状况。
(9)实施材料使用监督制度。由材料管理人员对材料使用进行监督,做到工完料净地清,并建立监督记录,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分析和处理。
(10)班组使用的剩余材料,应办理退料手续。设施用料,包装物及容器应回收,建立回收台帐。
(11)应制订周转材料管理制度。
机械设备管理
一、应采取技术、经济、组织措施,对施工机械设备合理使用,用养结合,提高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效率,尽可能降低项目的机械使用成本。
二、承包人应建立机械设备租赁市场,项目所需机械设备从承包人处"租赁",或市场上租赁或购买。
三、项目经理部应编制机械设备使用计划报企业审批,由企业组织调配、租赁对在现场的机械设备做好使用中的维护和管理。
四、机械设备在使用中应保证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责任到人,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作业,实行责任核算制,加强考核,严格奖惩。
技术管理
一、项目经理部必须在企业总工程师和技术管理部门的指导和参与下,建立技术管理体系。
二、项目技术管理应执行企业技术管理制度。特殊的技术管理制度由项目经理部自行制定并报企业总工程师审批。
三、技术管理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实行技术责任制,执行技术标准与技术规程,制定技术管理制度,开展科学试验,强化技术文件管理等基础性工作。
(2)施工工艺管理,技术试验,技术核定,技术检查与验收,技术处理等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3)技术培训,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合理化建议等技术开发管理工作。
(4)技术经济分析与评价。
四、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领导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
(2)主持制定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计划。
(3)组织有关人员熟悉与审查图纸、编制施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并组织实施。
(4)进行技术交底。
(5)组织做好测量工作及核定,指导质量检验和试验工作。
(6)审定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7)参加各类工程验收,处理质量事故。
(8)负责组织工程档案中各项技术资料的签证、收集、整理。
(9)领导技术学习,交流技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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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经理部应做好的主要技术工作如下:
(1)项目经理部在接到工程图纸后,按过程控制程序文件要求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内部审查,对设计疑问及存在问题加以汇总,以便外审时使用。
(2)参与设计外审。在内审的基础上,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参与发包人组织的设计会审,提出设计变更意见,进行一次性设计变更。
(3)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图纸中存在问题,或因施工条件变化,必须补充设计,或需要材料代用,可向设计人提出工程变更洽商书面资料,请设计人予以答复。工程变更恰当,一定要由相关方面确定的签字有效人员签字方可有效。
(4)编制施工方案。
(5)进行技术交底必须贯彻施工验收规范、技术规程、工艺标准、质量检验评定 标准等方向的要求,具备书面资料,经过检查与审核,由签发人和审核人签字,用后归入技术资料档案。
(6)项目经理部应将分包人的技术管理纳入技术管理体系,对其施工方案的制定、技术交底、施工试验、材料试验、预检和隐检、竣工验收等,进行系统地过程控制。
(7)对后续工序质量有决定作用的测量与放线,模板,翻样,预制构件吊装,设备基础,各种基层,预留孔,预埋件,施工缝等进行施工预验并做好记录。
(8)根据有关规定对各类隐蔽工程进行隐检并做好隐验记录,办理隐验手续,由参与各方责任人签认。
(9)项目经理部应按施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承包人的技术措施纲要实施技术措施计划。
(10)施工项目经理部应设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做好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并建立技术资料台帐。
资金管理
一、资金管理应以保证收入,节约支出,防范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
二、承包人应在财务部门设立项目专用帐号 (或称内部银行),由财务部门统--对外收支与结算。项目经理部负责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
三、项目经理部应编制年、季、月度资金收支计划,上报企业主管部一口审批实施。
四、项目经理部应及时进行资金计收:
(1)新开工项目按工程施工合同收取预收备料款或开办费。
(2)根据月度统计报表编制"工程进度款结算单","于规定日期报送发包人审批收支。如发包人不能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且超过合同支付的最后限期,施工项目经理部应向发包人出具付款违约通知书,并按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计息。如发包人资金短缺需要施工企业垫支,由项目经理部提出书面报告,报公司组织考察,由公司与发包人签订还款合同。
(3)应根据工程变更记录和发包人的违约证明,及时计算索赔金额,列入工程进度款结算单。
(4) 发包人委托代购的工程设备或材料,必须签订代购合同,收取设备订货预付款或代购材料款。
(5)工程材料价差,应按规定计算,及时请发包人确认,与进度款一起收取。
(6)工期奖、质量奖、措施奖、不可预见费,应根据施工合同规定,与工程进度款同时收取。
(7)工程尾款应根据发包人认可的工程结算金额进行回收。
五、项目经理部按公司下达的用款计划控制资金使用,以收定支,节约开支。应按会计制度规定设立财务台帐,记录资金支出情况。
六、项目经理部应坚持做好项目的定期资金分析,进行计划收支与实际收支对比,找出差异,分析原因,改进资金管理。项目竣工后,结合成本核算与分析进行资金收支情况和经济效益总分析,上报企业财务主管部门备案。承包人应根据项目的资金管理效果进行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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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
一般规定
一、施工项目信息管理应以:适应施工项目科学管理的需要,提高管理水平,完整地保存信息,为预测未来和正确决策提供依据为目的。
二、施工项目信息应是项目经理部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管理的各种数据、表格、图纸、文字、音像资料等的总称。它是施工和交工验收的必备条件,也是对施工项目管理、中间检查验收的依据。
三、项目经理部除了配备必要的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外,还应设项目信息管理员。项目信息管理员必须经有资质的培训单位培训和考核合格,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四、项目经理部应负责收集、整理、管理本施工项目范围内的信息。实行总分包的施工项目,项目分包人应各自负责分包范围的信息收集整理,总包人负责汇总、整理各分包人的全部信息。
五、应随工程的进展,按照施工项目信息管理的要求及时整理、录入施工项目信息。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所收集到的信息必须经项目经理部或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录入计算机信息系统。
六、应积累以下施工项目信息:
(1)公共信息,包括:法规和部门规章信息,市场信息,自然条件信息。
(2)单位工程信息,包括:工程概况信息,施工记录信息,施工技术资料信息,工程协调信息,工程进度计划及资源计划信息,成本信息,商务信息,安全文明施工及行政管理信息,交工验收信息。
信息的内容与要求
一、法规和部门规章信息。应采用编目管理,也可建立计算机文档存入计算机。应在施工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法规和部门规章案例表。
二、市场信息。应包括:材料价格信息,材料供应商信息,机械设备供应商,价格信息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管理万法信息。
三、自然条件信息。应建立自然条件表。
四、工程概况信息。应建立工程概况表。
五、施工记录信息。应建立施工日志,质量检查记录表,材料设备进场记录等信息。
六、施工技术资料信息。在施工技术资料中应包含如下案卷题名:
(1)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出厂质量证明和试(检)验报告。
(2)施工试验记录。
(3)施工记录。
(4)预检记录。
(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基础、结构验收记录。
(7)设备安装工程记录。
(8)施工组织设计。
(9)技术交底。
(10)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11)交工验收资料。
(12)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13) 竣工图。
七、施工技术资料信息管理。应建立技术资料汇总目录表和技术资料分目录表。
八、工程协调信息。应当使用日程施工计划表,工程统计表,材料消耗表,现金台帐。
九、工程进度及资源计划信息。应建立施工进度计划表,资源计划表,资源表,完成施工任务分析表,WBS作业包表和WBS界面文件表。
十、成本信息。应建立施工预算成本表,责任目标成本表,实际成本表,降低成本计划表,成本分析表。
十一、资源需要量计划信息。应建立劳动力需要量计划表,主要材料需要量计划表,构件和半成品需要量计划表,施工机械需要量计划表,设备需要量计划表,资金需要量计划表。
十二、商务信息。商务信息应包括:施工预算(或工程量清单及其单价),中标的投标书,合同,工程款,索赔。其中,中标的投标书应建立标书工程量表和标书方主文文件;合同应建立管理合同表和合同文件;工程款不另建表,而与现金台帐公用;索赔应建立索赔管理表和索赔文件。
十三、安全文明施工及行政管理信息。应包括下列内容;安全交底,安全设施验收,安全教育,安全措施,安全处罚,安全事故,安全检查,复查整改记录,会议通知,会议记录。
十四、交工验收信息。交工验收信息应包括下列内容:施工项目质量合格证书,单位工程交工质量核定表,交工验收证明书,施工技术资料移交表,施工项目结算,回访与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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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这么复杂看得有点晕,不过还是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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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很好的资料啊,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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