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底层柱下端内力调整问题
wsry988
wsry988 Lv.7
2011年08月07日 11:11:01
只看楼主

抗震设计,带地下室框架结构,地下室为非嵌固设计时,按抗规6.2.3要求对底层柱下端进行内力调整时,此时应该调整的底层柱应是指地上的一层为底层,还是以地下室一层的柱为底层进行调整?(关键疑问:1.本工程地下室为非嵌固设计地下室;2.抗规6.1.3-1注:底层指计算嵌固端所在层)有明白的请指教,谢谢。

抗震设计,带地下室框架结构,地下室为非嵌固设计时,按抗规6.2.3要求对底层柱下端进行内力调整时,此时应该调整的底层柱应是指地上的一层为底层,还是以地下室一层的柱为底层进行调整?
(关键疑问:1.本工程地下室为非嵌固设计地下室;2.抗规6.1.3-1注:底层指计算嵌固端所在层)有明白的请指教,谢谢。
免费打赏
jlh869
2011年08月13日 20:20:31
12楼
回复
one_1118
2011年08月16日 17:31:17
13楼
“嵌固端所在的层”应理解为“被嵌固的层”
回复
熊利文
2011年08月17日 10:34:50
14楼
地下室为非嵌固设计地下室,此时应该调整的底层柱应是指地下室一层的柱
回复
niwenbing
2011年10月09日 11:27:44
15楼
看了各位回复,大概有点理解,讨论下:
1.不论GSSAP,还是PKPM之SATWE,只要存在地下室(PKPM填写了2以上的地下室填土水平抗力系数的刚度系数时),程序考虑了填土的水平抗力作用,则不论嵌固端定义为地下室顶板,或基础顶面,柱弯矩极大值应出现于地下室顶板处,而一般不会出现在基础顶面处(即使你定义嵌固端在此处),地下室表现出了较实际的嵌固作用。
2.从规范的条文理解,显然内力调整应以定义的嵌固端以上紧邻层柱为对象。
3.从安全角度出发,应以地下室顶板以上层柱为内力调整对象,或者两者均作调整。
回复

相关推荐

APP内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