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态修复的大面积实施,我对综合治理面积的统计有所困惑,哪位能告诉我,在生态修复中有些措施如补植、封禁治理等到底算不算治理面积。
随着生态修复的大面积实施,我对综合治理面积的统计有所困惑,哪位能告诉我,在生态修复中有些措施如补植、封禁治理等到底算不算治理面积。
2楼
当然算治理面积的。因为他们原来都是水土流失面积,仅仅是流失程度不同而已。
回复
3楼
不好意思昨天笔误了,应该说“仅仅是流失强度不同而已”。
回复
4楼
可是我认为封禁中有原来已统计的现状治理面积,如果再算治理面积是不是就有重复统计的面积.
回复
5楼
应该算是治理面积,因为采取了水保措施,而且水土流失强度也有所降低
回复
6楼
既然采取了水土保持措施,就应该算上的。
回复
7楼
应该包括原有治理面积全部在内的,因为规划的全范围内前提上是水土流失区域,通过治理,将水土流失强度减弱或消除,都是因为采取治理措施后的效果,所以我认为因该都计入里面,不知道其他朋友还有什么见解。
回复
8楼
我认为应该算治理面积。因为在规划中,确定为水土流失区域,通过封禁治理后,原有的水土流失程度有所降低。
回复
9楼
楼上各位说的都不太准确,其实面积算不算早在10年前颁布的国标就有规定:
根据《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荒地治理技术》(GB/T 16453.2-1996),楼主所说的“生态修复”这个时尚名词,其实应该叫“封育治理”,其定义为“在有水土流失的荒坡与残林、疏林地采取封山育林措施,在草场退化导致水土流失的天然草地采取封坡育草措施,封禁、抚育与治理结合以恢复林草植被、防治水土流失、提高林草效益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在荒地治理中,应将封山封坡育林育草与人工造林种草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对通过封育措施能恢复林草植被的,采取封育治理:单靠封育措施不能恢复林草植被和必须新种林草才能满足发展生产需要和建成商品生产基地的,采取人工造林和种草。规划中应注意协调二者间的关系。
选作封山育林地的条件是:地面有残林、疏林(含灌丛),或遭到自然灾害(如火灾、病虫害)、人为破坏的林地和采伐迹地,当地的水热条件能满足自然恢复植被的需要。
选作封坡育草地的条件是:由于过度放牧导致草场退化,载畜量下降,水土流失和风蚀加剧,但地面有草类残留根茬与种籽,当地的水热条件能满足自然恢复草类的生长。
封山育林与封坡育草,必须在按本标准要求实施几年之后,林草植被得到恢复,郁闭度达0.7以上,林间有70%以上的地被物,确有保水保土作用时,才能统计其“封禁治理”面积。
回复
10楼
同意9楼的说法。生态修复应该在林草植被的覆盖度达到一定的标准时才能统计为治理面积。我们现在的年统计报表当年的生态修复面积就不统计为治理面积。
回复
11楼
在南方,开展生态修复的地方往往覆盖度都在0.7以上,因此,如果楼主是在南方的话,应将其列为治理面积。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