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中要求,水喷淋最不利点喷头工作压力需满足不小于0.05MPa,是否可理解为只需将消防高位水箱出水口距最不利点喷头高度定为5米就可满足此要求,而无需设稳压设备?
规范中要求,水喷淋最不利点喷头工作压力需满足不小于0.05MPa,是否可理解为只需将消防高位水箱出水口距最不利点喷头高度定为5米就可满足此要求,而无需设稳压设备?
32楼
只要能满足有5m静压即可。喷头一旦动作,水流指示器就会动作。喷淋泵就会开启,管网水压即由喷淋泵来维持。
能够达到压力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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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楼
应加管路损失,高度不能满足时,加稳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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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楼
其实你计算一下,以4个喷头的流量经过DN100的管,一般的民用建筑的管长有限,这部分的损失真的是非常小的,而且现在报警阀的水力损失也很小了,并不象规范定义的那么大(0.02MPa),因为对应不同的通过流量同样尺寸的报警阀的过流损失是不同的数值。一般消防队不会在这个问题上过于计较,如果真的差个几十公分,又遇到较真的建审,那你就根据计算的结果去跟建筑商量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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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楼
感谢诸位侠客的精彩解答,到目前为止,具我统计,
认为5米静压可满足要求的有:4、6、8、15、20、21、32、35、37楼的朋友共9人次;
持否定的有:3、5、7、10、12、13、14、16、17、18、19、22、26、28、29、30、31、33、36楼层的朋友共19人次;
为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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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楼
你说的是可以的,因为在准工作状态下,没有水头损失,只有静压起作用,所以只要高出5米就可以了.工作状态下,喷淋主泵启动,所以不用怕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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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楼
我个人认为,需要加增压稳压装置.
第39楼的看法个人认为不对.
准工作状态时是满足5米.但喷头一旦动作,即进入了工作状态,若喷淋未及时启动,此时仍然靠高位水箱来工作,那么这个时候就要考虑水头损失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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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楼
kibo版主大人,也来发表一下高见嘛。看大家讨论这么热烈,不要隐身嘛。
昨天正好碰见给排水协会的会长,也算我们这里的权威人物。
向她请教了这个问题。
她也说从现行规范,尤其是这次新喷规的角度出发来看。
的确要加喷淋的增压稳压设备。
理由和我前面论述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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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楼
喷规条文解释:
10.3.1 本条是对原规范第3.2.3条的修改,规定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要求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87(1997年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1997年版)等相关规范设置高位消防水箱。设置消防水箱的目的在于:
1 利用位差为系统提供 准工作状态 下所需要的水压,达到使管道内的充水保持一定压力的目的;
嘿嘿!石头,不要太主观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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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楼
对于自动喷洒,5米肯定不够啊,想想啊,计算喷洒的时候,损失为多少啊?静扬程的10%有吧。
况且自动喷洒的初期水量来自水箱,屋顶--报警阀-最不利点。损失大多了。
设置加压装置是肯定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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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楼
不是还有稳压泵嘛.5M应该满足的,常常都是高于5M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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