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层小高层住宅,电梯前室没有位置,只好把消火栓设在休息平台,但违反了2005版新高规7.4.2和7.4.6条中高层建筑中消火栓布置必须是"同层相邻"的要求,因为把消火栓设在休息平台,相对住宅部分而言,的确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同层相邻消火栓,2005版新高规7.4.2和7.4.6条是强制性条文这样作算不算违反强制性条文?
2005版新高规7.4.2和7.4.6条是强制性条文
这样作算不算违反强制性条文?
11层小高层住宅,电梯前室没有位置,只好把消火栓设在休息平台,但违反了2005版新高规7.4.2和7.4.6条中高层建筑中消火栓布置必须是"同层相邻"的要求,因为把消火栓设在休息平台,相对住宅部分而言,的确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同层相邻消火栓,2005版新高规7.4.2和7.4.6条是强制性条文这样作算不算违反强制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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