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高层住宅底下一二层均为不超300平方米的商业服务网点,是否需设水喷淋,个人认为不用设,审图的偏要设,请各位评评理,该不该设?
一类高层住宅底下一二层均为不超300平方米的商业服务网点,是否需设水喷淋,个人认为不用设,审图的偏要设,请各位评评理,该不该设?
12楼
讨论问题说观点,没有想那么多,只想就事论事而已,再说了,那里说不谦虚了,偶一直说的是个人的观点,有点怨啊~论坛给大家平台讨论,如果说话得罪,请大家见谅吧,我很自信不用设,就是说服不了审图公司的,仅此而已,谢谢回答我问题哥们姐们,我只希望有人能帮忙提出好的思路让我去说服审图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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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按高规要求应设自动喷淋。为什么要试图说服审图公司同意你的意见?是你的自尊心在作怪吧,安全无小事,在对规范理解不透的情况下从严掌握,这样才能安心工作,吃的香,睡的稳,设计工作是越干越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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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这个应该不设!
首先,要区分居住建筑还是公共建筑,这一点主要是商住楼(底层商业上层住宅)和附设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的区别,如果符合高规2.0.17规定,即可判定为住宅。
其次,按高规7.6.2 "除普通住宅”外……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这里注意普通住宅不是指整个楼的住宅区域,而是整个楼的概念。本工程如果属于普通住宅,应该不设。是否属于普通住宅见住宅相关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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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回13楼,自尊心很重要,但是没有专业的精神重要,以我的理解是不用设的,才说的,如果我的理解错了,说服了我,我会心甘情愿改图的,我喜欢认真的对待我的专业,十四楼的观点跟我的想法是一样的,很谢谢,楼上各位跟我的观点不一样的,我也很感谢的,因为大家在花时间替我来解答问题,祝坛子里的各位大侠工作愉快,身体健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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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这里注意普通住宅不是指整个楼的住宅区域,而是整个楼的概念
错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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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要设,必须的。干嘛跟审图的较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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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底部商业网点是按照普通住宅定义的,这个概念是跟商住楼区分才提出的,我认为不应该怀疑老师的讲课,这个从规范应该不设.另现在消防部门审查根据不同地区有要求要设喷淋.还有只要是高层下底公建都要求设喷洒,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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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对于楼主的这个问题,我是这么理解的:1、这个一类高层如果只是有商业网点,没有地下室,不必要设一套喷啉系统为商业网点,因此商业网点可不设喷啉;2、这个一类高层如果有地下室,又有商业网点,这个只是在商业网点中多加一些喷啉头是很容易的事,并也是满足防火要求,大大降低火灾蔓延的可能性。对于有这样的理解也是基于高规以及实际情况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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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高规1.0.3的条文解释,P75,“4.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必须符合规定的服务网点,如超出规定或第二层也设置商业服务网点,应视为商住楼对待,不应以商业服务网点对待”。按照此条,如果是二层也算商业服务网点,则按照商住楼对待,毫无疑问设喷淋。
另外,高规7.6.2中的“普通住宅”实际上是指住宅部分。商业服务网点还是要设喷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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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其实楼主没必要和审图的在这方面一定分出个什么什么结果,一切以当地消防部门审查结果为准,你可以去当地消防审批部门咨询一下,这里是论坛,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大家即使全部支持你,当消防审批部门一句话让你设,你就必须要设。
另外就是,即然在这里大家有不同于你观点的人,就说明在对规范的理解上,是有分岐的,有分岐的时候,并不一定就一方对另一方错,是思考的出发点不同,对于你的这个问题,我是支持做喷淋的,因为当我们理解规范有分岐的时候,一定从严,避免将来出现问题追究责任,你能保证要追究责任的时候那帮人会帮你说话吗?大多数时候,是谁的话语权大,谁的就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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