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穗建技[1996]323号和穗建技[1996]368号文要求编制本规定。本规定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符号、基本规定、岩土工程勘察与环境调查、支护结构水平荷载和抗力计算、支护结构设计、支护结构施工与质量检测、地下水控制、基坑地基处理、基坑开挖与监测、基坑开挖对环境影响的评价等。本规定由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科技设计处负责管理,具体解释工作由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广州市设计院、广州城建开发设计院有限公司共同负责。
本规定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符号、基本规定、岩土工程勘察与环境调查、支护结构水平荷载和抗力计算、支护结构设计、支护结构施工与质量检测、地下水控制、基坑地基处理、基坑开挖与监测、基坑开挖对环境影响的评价等。
本规定由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科技设计处负责管理,具体解释工作由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广州市设计院、广州城建开发设计院有限公司共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