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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好东西啊。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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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顶一下~~
这个作工程搞项目很有用啊~~马上要给导师干活了~肯定用的上了
谢谢阁下~~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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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设部文件
建质[2003]84号
关于颁布《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建筑工程设计质量,我部组织中南建筑设计院(主编)等单位编制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经审查,现批准颁布,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原《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1992年版)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建筑方案设计竟选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建设[1995] 230号)所附的《城市建筑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自2003年6月1日起同时废止。
附件:《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前 言
本规定依据国家建设部[2001]建设技函字051号文修编,旨在配合贯彻实施《建 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93号令)。
本规定与1992年版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对方案设计的深度要求;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大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将原规定中“电气”、“弱电”两个专业合为“建筑电气”一个专业。
本规定由国家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由中南建筑设计院负责解释。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参编单位为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杨允立 教锦章 党春红 管式勤 茅红年 杨云祥 周经文 李 霆 刘迪先 熊 江 崔长起 涂正纯 陈孝华 王传荣 马友才 叶志青 聂钢
目 录
1. 总 则
2. 方案设计
2.1 一般要求
2.2 设计说明书
2.3 设计图纸
3. 初步设计
3.1 一般要求
3.2 设计总说明
3.3 总平面
3.4 建 筑
3.5 结 构
3.6 建筑电气
3.7 给水排水
3.8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3.9 热能动力
3.10 概 算
4. 施工图设计
4.1 一般要求
4.2 总平面
4.3 建 筑
4.4 结 构
4.5 建筑电气
4.6 给水排水
4.7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4.8 热能动力
4.9 预 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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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版主发的东西倒不错,不过对我来说,用处不大,我一般不做建筑方面的.
不过还是要顶一下(也是顶一下自己),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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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我刷新n次以后怎么还是这样?!
水手真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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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4.6 给水排水
4.6.1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给水排水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施工图设计说明、设计图纸、主要设备表、计算书。
4.6.2 图纸目录: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或重复利用图。
4.6.3 设计总说明
1 设计总说明:
1) 设计依据简述;
2)给排水系统概况,主要的技术指标(如最高日用水量,最大时用水量,最高日排水量,最大时热水用水量,耗热量,循环冷却水量,各消防系统的设计参数及消防总用水量等),控制方法;有大型的净化处理厂(站)或复杂的工艺流程时,还应有运转和操作说明;
3)凡不能用图示表达的施工要求,均应以设计说明表述;
4)有特殊需要说明的可分别列在有关图纸上。
2 图例。
4.6.4 给水排水总平面图
1 绘出各建筑物的外形、名称、位置,标高、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2 绘出全部给排水管网及构筑物的位置(或坐标)、距离、检查井、化粪池型号及详图索引号;
3 对较复杂工程,应将给水、排水(雨水、污废水)总平面图分开绘制,以便于施工(简单工程可以绘在一张图上)。
4 给水管注明管径、埋设深度或敷设的标高,宜标注管道长度,并绘制节点图,注明节点结构、闸门井尺寸、编号及引用详图(一般工程给水管线可不绘节点图);
5 排水管标注检查井编号和水流坡向,标注管道接口处市政管网的位置、标高、管径、水流坡向。
4.6.5 排水管道高程表和纵断面图 1 排水管道绘制高程表,将排水管道的检查井编号、井距,管径、坡度,地面设计标高、管内底标高等写在表内。简单的工程,可将上述内容直接标注在平面图上,不列表。 2 对地形复杂的排水管道以及管道交叉较多的给排水管道,应绘制管道纵断面图,图中应表示出设计地面标高。管道标高(给水管道注管中心,排水管道注管内底)、管径、坡度、井距、井号、井深,并标出交叉管的管径、位置、标高;纵断面图比例宜为竖向1 :100(或1:50,1:200),横向1:500(或与总平面图的比例一致)。
4.6.6 取水工程总平面图 绘出取水工程区域内(包括河流及岸边)的地形等高线、取水头部、吸水管线(自流管)、集水井、取水泵房、栈桥、转换闸门及相应的辅助建筑物、道路的平面位置、尺寸,坐标、管道的管径、长度、方位等,井列出建(构)筑物一览表。
4.6.7 取水工程流程示意图(或剖面图) 一般工程可与总平面图合并绘在一张图上,较大且复杂的工程应单独绘制。图中标明各构筑物问的标高关系和水源地最高、最低、常年水位线和标高等。 4.6.8 取水头部(取水口)平、剖面及详图 1 绘出取水头部所在位置及相关河流、岸边的地形平面布置,图中标明河流、岸边与总体建筑物的坐标、标高、方位等。
2 详图应详细标注各部分尺寸、构造、管径和引用详图等。
4.6.9 取水泵房平、剖面及详图绘出各种设备基础尺寸(包括地脚螺栓孔位置、尺寸),相应的管道、阀门、配件、仪表、配电、起吊设备的相关位置、尺寸、标高等,列出设备材料表,并标注出各设备型号和规格及管道、阀门的管径,配件的规格。
4.6.10 其他建筑物平、剖面及详图 内容应包括集水井、计量设备、转换闸门井等。
4.6.11 输水管线图 在带状地形图(或其他地形图)上绘制出管线及附属设备、闸门等的平面位置、尺寸,图中注明管径、管长、标高及坐标、方位。是否需要另绘管道纵断面图,视工程地形的复杂程度而定。 4.6.12 给水净化处理厂(站)总平面布置图及高程系统图
1 绘出各建(构)筑物的平面位置、道路,标高、坐标,连接各建(构)物之间的各种管线、管径、闸门井、检查井、堆放药物、滤料等堆放场的平面位置、尺寸。
2 高程系统图应表示各构筑物之间的标高、流程关系。
4.6.13 各净化建(构)筑物平、剖面及详图 分别绘制各建筑物、构筑物的平、剖面及详图,图中详细标出各细部尺寸、标高、构造、管径及管道穿池壁预埋管管径或加套管的尺寸、位置、结构形式和引用的详图。
4.6.14 水泵房平、剖面图 注:一般指利用城市给水管网供水压力不足时设计的加压泵房,净水处理后的二次升压泵房或地下水取水泵房。
1 平面图 应绘出水泵基础外框、管道位置,列出主要设备材料表,标出设备型号和规格、管径、阀件,起吊设备、计量设备等位置、尺寸。如需设真空泵或其他引水设备时,要绘出有关的管道系统和平面位置及排水设备。
2 剖面图 绘出水泵基础剖面尺寸、标高,水泵轴线管道、阀门安装标高,防水套管位置及标高。简单的泵房,用系统轴测图能交待清楚时,可不绘剖面图。
4.6.15 水塔(箱)、水池配管及详图 分别绘出水塔(箱)、水他的迸水、出水、泄水、溢水、透气等各种管道平面、剖面图或系统轴测图及详图,标注管径、标高、最高水位、最低水位、消防储备水位等及 贮水容积。
4.6.16 循环水构筑物的平面、剖面及系统图 有循环水系统时,应绘出循环冷却水系统的构筑物(包括用水设备、冷却塔等),循环水泵房及各种循环管道的平面、剖面及系统图(当绘制系统轴测图时,可不绘制剖面图)。
4.6.17 污水处理 如有集中的污水处理或局部污水处理时,绘出污水处理站(间)平面、高程流程图,并绘出各构筑构平、剖面及详图,其深度可参照给水部分(第4.6.12条、4.6.13条)的相应图纸内容。
4.6.18 建筑给水排水图纸
1 平面图
1)绘出与给水排水。消防给水管道布置有关各层的平面,内容包括主要轴线编号、房间名称、用水点位置,注明各种管道系统编号(或图例);
2)绘出给水排水,消防给水管道平面布置,立管位置及编号;
3)当采用展开系统原理图时,应标注管道管径、标高(给水管安装高度变化处,应在变化处用符号表示清楚,并分别标出标高(排水横管应标注管道终点标高),管道密集处应在该平面图中画横断面图将管道布置定位表示清楚; 4)底层平面应注明引入管,排出管、水泵接合器等与建筑物的定位尺寸、穿建筑外墙管道的标高、防水套管形式等,还应绘出指北针;
5)标出各楼层建筑平面标高(如卫生设备间平面标高有不同时,应另加注),灭火器放置地点;
6)若管道种类较多,在一张图纸上表示不清楚时,可分别绘制给排水平面图和消防给水平面图;
7)对于给排水设备及管道较多处,如泵房、水池,水箱间、热交换器站,饮水间、卫生间、水处理间、报警阀门、气体消防贮瓶间等,当上述平面不能交待清楚时,应绘出局部放大平面图。
2 系统图
1)系统轴测图 对于给水排水系统和消防给水系统,一般宜按比例分别绘出各种管道系统轴测图。图中标明管道走向、管径、仪表及阀门、控制点标高和管道坡度(设计说明中己交代者,图中可不标注管道坡度),各系统编号,各楼层卫生设备和工艺用水设备的连接点位置。如各层(或某几层)卫生设备及用水点接管(分支管段)情况完全相同时,在系统轴测图上可只绘一个有代表性楼层的接管图,其他各层注明同该层即可。复杂的连接点应局部放大绘制。在系统轴测图上,应注明建筑楼层标高、层数、室内外建筑平面标高差。卫生间管道应绘制轴测图。
2)展开系统原理图 对于用展开系统原理图将设计内容表达清楚的,可绘制展开系统原理图。图中标明立管和横管的管径、立管编号、楼层标高、层数、仪表及阀门、各系统编号、各楼层卫生设备和工艺用水设备的连接,排水管标立管检查口、通风帽等距地(板)高度等。如各层(或某几层)卫生设备及用水点接管(分支管段)情况完全相同时,在展开系统原理图上可只绘一个有代表性楼层的接管图,其他各层注明同该层即可。
3)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平面图中已将管道管径、标高、喷头间距和位置标注清楚时,可简化表示从水流指示器至未端试水装置(试水阀)等阀件之间的管道和喷头。
4)简单管段在平面上注明管径、坡度、走向、进出水管位置及标高,可不绘制系统图。
3 局部设施 当建筑物内有提升、调节或小型局部给排水处理设施时,可绘出其平面图、剖面图(或轴测图),或注明引用的详图、标准图号。 4 详图 特殊管件无型产品又无标准图可利用时,应绘制详图。
4.6.19 主要设备材料表 主要设备、器具、仪表及管道附,配件可在首页或相关图上列表表示。
4.6.20 计算书(内部使用) 根据初步设计审批意见进行施工图阶段设计计算。
4.6.21 当为合作设计时,应依据主设计方审批的初步设计文件,按所分工内容进行施工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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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4.7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4.7.1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设计与施工说明、设备表、设计图纸、计算书。
4.7.2 图纸目录 先列新绘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或重复利用图。
4.7.3 设计说明和施工说明
1 设计说明 应介绍设计概况和暖通空调室内外设计参数;热源、冷源情况;热媒、冷媒参数;采暖热负荷、耗热量指标及系统总阻力;空调冷热负荷、冷热量指标,系统形式和控制方法,必要时,需说明系统的使用操作要点,例如空调系统季节转换,防排烟系统的风路转换等。
2 施工说明 应说明设计中使用的材料和附件,系统工作压力和试压要求;施工安装要求及注意事项。采暖系统还应说明散热器型号。
3 图例。
4 当本专业的设计内容分别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承担设计时,应明确交接配合的设计分工范围。
4.7.4 设备表(参见表3.8.3),施工图阶段,型号、规格栏应注明详细的技术数据。
4.7.5 平面图
1 绘出建筑轮廓、主要轴线号、轴线尺寸、室内外地面标高、房间名称。底层平面图上绘出指北针。
2 采暖平面绘出散热器位置,注明片数或长度,采暖于管及立管位置、编号;管道的阀门、放气、泄水、固定支架、伸缩器、人口装置、减压装置、疏水器、管沟及检查人孔位置。注明干管管径及标高。
3 二层以上的多层建筑,其建筑平面相同的,采暖平面二层至顶层可合用一张图纸,散热器数量应分层标注。
4 通风、空调平面用双线绘出风管,单线绘出空调冷热水、凝结水等管道。标注风管尺寸,标高及风口尺寸(圆形风管注管径、矩形风管注宽调高),标注水管管径及标高;各种设备及风口安装的定位尺寸和编号;消声器,调节阀、防火阀等各种部件位置及风管,风口的气流方向。
5 当建筑装修未确定时,风管和水管可先出单线走向示意图,注明房间送、回风量或风机盘管数量、规格,建筑装修确定后,应按规定要求绘制平面图。
4.7.6 通风、空调剖面图
1 风管或管道与设备连接交叉复杂的部位,应绘剖面图或局部剖面。
2 绘出风管,水管、风口、设备等与建筑梁、板、柱及地面的尺寸关系。
3 注明风管,风口,水管等的尺寸和标高,气流方向及详图索引编号。
4.7.7 通风、空调、制冷机房平面图
1 机房图应根据需要增大比例,绘出通风、空调、制冷设备(如冷水机组、新风机组、空调器、冷热水泵、冷却水泵、通风机、消声器、水箱等)的轮廓位置及编号,注明设备和基础距离墙或轴线的尺寸。
2 绘出连接设备的风管,水管位置及走向;注明尺寸、管径、标高。
3 标注机房内所有设备、管道附件(各种仪表、阀门、柔性短管、过滤器等)的位置。
4.7.8 通风、空调、制冷机房剖面图
1 当其它图纸不能表达复杂管道相对关系及竖向位置时,应绘制剖面图。
2 剖面图应绘出对应于机房平面图的设备、设备基础、管道和附件的竖向位置、竖向尺寸和标高。标注连接设备的管道位置尺寸;注明设备和附件编号以及详图索引编号。
4.7.9 系统图、立管图
1 分户热计量的户内采暖系统或小型采暖系统,当平面图不能表示清楚时应绘制透视图,比例宜与平面图一致,按45°或30°轴侧投影绘制;多层、高层建筑的集中采暖系统,应绘制采暖立管图,并编号。上述图纸应注明管径、坡向、标高、散热器型号和数量
2 热力、制冷、空调冷热水系统及复杂的风系统应绘制系统流程图。系统流程图应绘出设备、阀门、控制仪表、配件,标注介质流向、管径及设备编号。流程图可不按比例绘制,但管路分支应与平面图相符。
3 空调的供冷、供热分支水路采用竖向输送时,应绘制立管图,并编号,注明管径、坡向、标高及空调器的型号。
4 空调、制冷系统有监测与控制时,应有控制原理图,图中以图例绘出设备,传感器及控制元件位置;说明控制要求和必要的控制参数。
4.7.10 详图
1 采暖、通风、空调、制冷系统的各种设备及零部件施工安装,应注明采用的标准图、通用图的图名图号。凡尤现成图纸可选,且需要交待设计意图的,均需绘制详图。
2 简单的详图,可就图引出,绘局部详图;制作详图或安装复杂的详图应单独绘制。
4.7.11 计算书(供内部使用)
1 计算书内容视工程繁简程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及本单位技术措施进行计算。
2 采用计算机计算时,计算书应注明软件名称,附上相应的简图及输入数据。
3 采暖工程计算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建筑围护结构耗热量计算;
2)散热器和采暖设备的选择计算;
3)采暖系统的管径及水力计算;
4)采暖系统构件或装置选择计算,如系统补水与定压装置、伸缩器、疏水器等。
4 通风与防烟、排烟计算应包括以下内容:
1)通风量、局部排风量计算及排风装置的选择计算;
2) 空气量平衡及热量平衡计算;
3)通风系统的设备选型计算;
4)风系统阻力计算;
5)排烟量计算;
6)防烟楼梯间及前室正压送风量计算;
7)防排烟风机、风口的选择计算。
5 空调、制冷工程计算应包括以下内容:
1)空调房间围护结构夏季、冬季的冷热负荷计算(冷负荷按逐时计算);
2)空调房间人体、照明、设备的散热、散湿量及新风负荷计算;
3)空调、制冷系统的冷水机组、冷热水泵、冷却水泵、冷却塔、水箱、水池、空调机组,消声器等设备的选型计算;
4)必要的气流组织设计与计算;
5)风系统阻力计算;
6)空调冷热水、冷却水系统的水力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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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试行)(word)
一、总则
㈠ 为指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特制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要点。
㈡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审查要点分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城市桥隧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七部分内容,园林工程和环卫工程的施工图审查要点另行制定。
㈢ 本要点供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市政工程施工图技术性审查时参考使用。
㈣ 建设单位报请施工图技术性审查的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及附件;
2、审查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文件(详勘)和测绘成果;
3、全套施工图(含计算书并注明计算软件的名称及版本);
4、审查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㈤ 施工图技术性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各专业《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地基基础和结构设计是否安全。
3、是否符合公众利益。
4、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5、是否符合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要求。
㈥ 本要点所涉及标准内容以现行规范规程内容为准。
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对本要点作出必要的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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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谢谢楼主,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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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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