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工程没竣工,甲方强行进行使用,如何处罚?根据哪一条文,感谢!
厂房工程没竣工,甲方强行进行使用,如何处罚?
根据哪一条文,感谢!
23楼
我是外行,
1、按照工程合同,竣工之前,应该是无法进行使用的,
2、施工的验收单位不只除了建设单位,应该还有当地的质监站,和监理单位,
这样的事情,你可以反映给本工程的监理单位,让他们与建设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建设单位和建立单位都同意的话,那么,办理竣工报告,并通知质检站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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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向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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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甲方默认验收,处罚金额20-50万
最后验收的时候质量监督站是不会给甲方出备案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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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甲方都使用了你们的活还未干完?是否工期违约了?是的的话你投诉后甲方也会让你承担相应违约的!私下提前使用不失为尽可能降低双方损失的一种办法的!如果不是,想法要点误工费(边生产边施工费用肯定增加的)、再付部分工程款才是上策!损人不利已的事切记不要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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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发个函给甲方,让他签字认可,后果自负
而且这样的行为已经默认验收,可以竣工结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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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我的意见:
1.首先要有一颗平常的心,像这种情况很多工地都会出现,也算一种规则了吧!
2.如果和业主关系不会闹的很僵的话,像楼上说的,就别老拿程序和原则对着这事不放。
3.业主使用了点话,就找点相关证据,拍照,会议纪要或一些签证里看能不能用文字体现又能让对方签字,比如发函建议对方最好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使用了之类的通知。毕竟使用了就等于默认合格,若工程款以后不好拿,这反而会成为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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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按工程竣工处理,要工程款,不给的话就把合同拿出来,去法院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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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楼
我是来学习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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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楼
建设工程也有相关管理条例的,好像要处以合同价的2%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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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楼
我觉得可能甲方投入使用有效益,要不投资干嘛,你还是跟质监站联系好把情况解释清楚,对哪方都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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