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供配电工程,实际发生有三个户外电缆头和一个户内电缆头。施工单位报结算时报成4个户外头。甲方审核时将4个户外头审核成3个,户内头未申报不予计。施工单位提出:结算申报有误,要求将4个户外头改成3个户外头和1个户内头。问:甲方这样审核对吗?施工单位提出修改结算可以吗?
某供配电工程,实际发生有三个户外电缆头和一个户内电缆头。施工单位报结算时报成4个户外头。甲方审核时将4个户外头审核成3个,户内头未申报不予计。施工单位提出:结算申报有误,要求将4个户外头改成3个户外头和1个户内头。问:甲方这样审核对吗?施工单位提出修改结算可以吗?
2楼
我是搞施工的。
严格意义上讲,报出去的决算报告是不能更改的,如果存在漏项,只能是施工单位自己承担了。
但是,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也不会亏待施工单位的,漏项的可以补回,超出的适当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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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如果在对数的过程中,甲方要扣你的时候,你可以提,如果没有改动,我这里,是视为你方放弃对此等项目费用追收的权利,哈哈,不好意思啦.偶也得做形象工程的嘛,要不,跟你对数,结果比你报上来的数字还大,偶领导那肯定认为偶咋的咋的了.
但你上叙的情况,是可以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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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感谢中国龙和ONE德福!
实际结算时,乙方放弃了漏项部分。只是要求甲方尽快结算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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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可以提出追加结算,怎么不可以?审计也要这样子的,不可能我们干了,建设单位不给.不过,要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当然是在工程审计结束之前.书面的形式,这牵涉到审计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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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我的感受是施工单位每次在申报时,总是和实际干的工程量不符,不是多就是少,我每次审时都要做台长.麻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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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我同意中国龙的观点,不管他报的多与少,我认为报量不能改.反正又不是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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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本人认为工程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只是单价不能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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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可以改,但是施工单位不一定要改,只要给工程款,那点小钱无所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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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我也是搞施工的,我也同意中国龙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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