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DL/T 5390-2007《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照明设计技术规定》第7.5.9条“7.5.9 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应采用安全隔离变压器,其二次侧不应做保护接地。”这也是符合GB 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第7.2.13条的要求“7.2.13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应采用安全隔离变压器,其二次侧不应做保护接地。”但DL/T 5390-2007《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照明设计技术规定》第10.9.4条
“7.5.9 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应采用安全隔离变压器,其二次侧不应做保护接地。”
这也是符合GB 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第7.2.13条的要求
“7.2.13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应采用安全隔离变压器,其二次侧不应做保护接地。”
但DL/T 5390-2007《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照明设计技术规定》第10.9.4条
“10.9.4 二次侧为24V及以下的降压变压器,严禁采用自耦降压变压器。其二次侧中性点或一端应直接接地,电源侧应装设短路保护。”
这条应该怎么理解?
请不吝赐教。
[ 本帖最后由 sj3932909 于 2010-12-24 14:58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