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楼
2.4.6 建筑物、构筑物、铁路、道路、管线等应标注下列部位的坐标或定位尺寸:
1 建筑物、构筑物的定位轴线(或外墙面)或其交点;
2 圆形建筑物、构筑物的中心;
3 皮带走廊的中线或其交点;
4 铁路道岔的理论中心,铁路、道路的中线或转折点;
5 管线(包括管沟、管架或管桥)的中线或其交点;
6 挡土墙墙顶外边缘线或转折点。
2.4.7 坐标宜直接标注在图上,如图面无足够位置,也可列表标注。
2.4.8 在一张图上,如坐标数字的位数太多时,可将前面相同的位数省略,其省略位数应在附注中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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