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低压配电设计规范中有这样一条:第3.1.8条 成排布置的配电屏,其长度超过6m时,屏后的通道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通道的两端,当两出口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其间尚应增加出口。其中:”当两出口的距离超过15米时期间尚应增加出口“这一句是什么含义?是在15米中间的配电柜之间空一个过道,两侧配电柜用母线桥连接还是在配电柜后面的墙上在留一个门?
在低压配电设计规范中有这样一条:第3.1.8条 成排布置的配电屏,其长度超过6m时,屏后的通道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通道的两端,当两出口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其间尚应增加出口。
其中:”当两出口的距离超过15米时期间尚应增加出口“这一句是什么含义?是在15米中间的配电柜之间空一个过道,两侧配电柜用母线桥连接还是在配电柜后面的墙上在留一个门?
12楼
单从该规范的文字描述去理解,增加的出口应是在墙上留一个门的。编规范的人也应是这个意思,没有考虑到楼上提到的第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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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通道是为了事故时逃生用,当然直接跑到室外最好了,再不济就逃到柜前,显然两种方式都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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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8楼、11楼、13楼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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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这是规范没有给我们解释清楚啊!
看个人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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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同意,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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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你知道编规范人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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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规范写的很清楚嘛,怎么这么多人说规范没写清楚呢?规范上写的是“通道出口”,这个通道难道一定是配电柜和后墙之间吗?出口就一定是墙上的门吗?双排背对背布置的配电柜,屏后操作通道怎么留出口?能留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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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这一点可一定要搞清楚,它可是强制性条文啊!《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第4.2.6条。连强条的理解都不一致,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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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同意这个说法,比较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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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工业设计中,配电室放在二层或三层的司空见惯,我手头上这个工程配电室放在三层,一层是泵房,二层电缆夹层、三层高低压配电室,三层楼板标高+11.8米,还有更高的,我见过但没有设计过。
仔细看一下规程,会发现,第3.1.8条是放在第二节“配电设备布置中的安全措施”中,而不是放在第三节“对建筑的要求”中,第二节是讲配电室内电气设备如何布置的问题,至于配电室设几个出口的问题是属于第三节“对建筑的要求”中的问题,如第3.2.2条“配电室长度超过7米时,应设两个出口——“因此第3.1.8条并不是规定配电室设几个出口问题。
“在15米中间的配电柜之间空一个过道,两侧配电柜用母线桥连接“做法是正确的,柜后增加门的方法是画蛇添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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