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高层住宅,地下两层储藏室,消防如何设置, 根据高规7.6.4 高层建筑中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房间、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高规8.4.1.4 除利用窗井等开窗进行自然排烟的房间以外,各房间总面积超过200平方或一个房间面积超过50平方,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房间,应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我认为地下储藏室不能当作是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房间,所以可以不设置自喷及排烟系统,不知对否,请各位大虾指教!
18高层住宅,地下两层储藏室,消防如何设置, 根据高规7.6.4 高层建筑中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房间、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高规8.4.1.4 除利用窗井等开窗进行自然排烟的房间以外,各房间总面积超过200平方或一个房间面积超过50平方,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房间,应设置机械排烟系统。
我认为地下储藏室不能当作是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房间,所以可以不设置自喷及排烟系统,不知对否,请各位大虾指教!
2楼
个人认为应该设置,地下储藏室储存物品在今后的使用中很难说就会保证没有可燃物,而且今后贮存可燃物的可能性会很大,所以应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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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我觉得这是人为的夸大了,如果这样的话,我们需要考虑得也就太多了,那规范里面就不应该出现可燃物较多这个概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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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如果你觉得“高层建筑中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房间”比较难定性,可以咨询当地消防建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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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作为住宅,可以不考虑设喷淋,规范规定的“可燃物”主要考虑类似商业等储藏间,否则根本无法界定“可燃物较多”这个概念,个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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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地下室作为储藏室,工程实践中很多都分成单间给住户,不做喷淋。
但是这样的做法我感觉有问题。
1,所谓储藏,肯定要存放较多的物品,存放的物品是什么呢?五金可按照丁、戊类,自行车库也可以定性为丁戊类,其他的日常用品恐怕最少要按照丙类了。但是自行车库要做坡道、五金库恐怕建筑专业也写不出手。
2,分成小间,既然是给住户使用,就没有理由不理解成“经常有人停留”。
但是目前很多这样的情况的确是没做喷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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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写成难燃物储藏室,就不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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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按戊类库房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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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用意,但2005板的新规范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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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我也碰到过此类问题,我做的是地下一层分户储藏室,当时没做喷淋,图纸审查没问题,可到了当地消防队那里过不了,最后是甲方出面解决了此事,因为做喷淋甲方怕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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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把名字改一下即可,比如自行车库,我们做这样住宅的时候都是先跟甲方说清楚了,甲方都是乐呵呵的改成自行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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