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临街18层高层住宅,平面如附件1、2、3所示,3-18完全为住宅。1-2层左边为住宅,右边为商业及办公,中间完全隔开。地下室为两层储藏间。1-2层右边部分紧邻临街商业,南北共有8个独立2层商业店铺,都有独立楼梯间,地下1-2层为分别的储藏间。建筑高度55.75m。问题:1、该建筑定义为一类公共建筑商住楼,还是综合楼?2、住宅部分的电梯前室及公共走廊都要设喷淋了?3、住宅底1-2层的商业及办公消防怎么做?依据《高规》7.6.2,须设消火栓+喷淋
有一临街18层高层住宅,平面如附件1、2、3所示,3-18完全为住宅。1-2层左边为住宅,右边为商业及办公,中间完全隔开。地下室为两层储藏间。1-2层右边部分紧邻临街商业,南北共有8个独立2层商业店铺,都有独立楼梯间,地下1-2层为分别的储藏间。建筑高度55.75m。
问题:
1、该建筑定义为一类公共建筑商住楼,还是综合楼?
2、住宅部分的电梯前室及公共走廊都要设喷淋了?
3、住宅底1-2层的商业及办公消防怎么做?依据《高规》7.6.2,须设消火栓+喷淋
4、8个独立分割的商铺的消防怎么做?它们也是高层建筑的裙房吗?还是独立建筑?
4-1、如果是裙房,依据《高规》7.6.2,须设消火栓+喷淋?
4-2、如果和高层建筑没有关系,依据《建规》,每个商铺都有地下储藏室,达不到8.3.1的要求,不需要设消火栓?
5、抛开本建筑,二层或多层独立商铺,每个都有独立楼梯间,《建规》8.3.1建筑体积应该计算独立商铺还是所有商铺体积,体积达不到5000,是不是就不需要做消防了?《建规》8.5.1-4的面积(任一楼层1500或总面积3000)应该计算独立商铺还是所有商铺?《建规》我没有找到关于独立商铺的消防的规定?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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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jenson_yi 于 2010-10-8 04:36 编辑 ]
2楼
1.裙房有办公和商业,应该不能满足高规的2.0.17条,此建筑按不能定性为普通住宅。
2.1-2层的商业及办公设喷淋系统和消火栓系统。
3.建筑高度是否超这50m?如超过按高规7.6.2条要求设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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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如果裙房的使用功能和面积,能满足高规的2.0.17条,此建筑可以定性为普通住宅。
再用建筑高度除以3m的方法,判定建筑层数是否为19层,如为19层就要按一类高层普通住宅设计消防,按7.6.2条,裙房商业部分需设喷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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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过来学习学习。。。骗点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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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当规范打架的时候,按严重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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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过来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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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这个问题很纠结了,我们这里要设置喷淋,但是等级是多少?轻?中1?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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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沿街的商铺是否需设消防喷淋?如果需设置,消防报警和喷淋该怎么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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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谈谈个人看法:1.按该建筑功能,肯定不能定义为商住楼,因为商住楼底部只能为商业,二该建筑底部还有办公,定义为综合楼性质比较合适。
2.住宅部分前室或公共走廊是否设置喷淋,各地消防局有不同的解释,有些地方要求设置,有些地方认为住宅部分是单独的,不要求设置,但新编规范(未执行)要求高度大于27m但小于等于100m的住宅公共部位须设置自动喷淋。
3.该建筑不管定义为商住楼还是综合楼,达到18层应该已超过50m,无疑属于一类公共建筑,住宅底1-2层的商业及办公依据规范7.6.2条,必须设置自动喷淋,至于消火栓,只要是高层建筑就必须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规范7.1.1条)。
4.8个独立的商铺因与高层建筑连在一起,只不过用墙体分隔开而已,也应该是高层建筑的裙房,不能说是独立的建筑;依据规范7.6.2条,8个独立的商铺必须设置自动喷淋。
5.抛开该建筑,二层或多层独立商铺,每个都有独立楼梯间,如果连在一起,属于连家店形式,应该按整体考虑,不能独立分隔 ,其消防设计也应该按整体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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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有一临街18层高层住宅,平面如附件1、2、3所示,3-18完全为住宅。1-2层左边为住宅,右边为商业及办公,中间完全隔开。地下室为两层储藏间。1-2层右边部分紧邻临街商业,南北共有8个独立2层商业店铺,都有独立楼梯间,地下1-2层为分别的储藏间。建筑高度55.75m。
问题:
1、该建筑定义为一类公共建筑商住楼,还是综合楼?答:我认为应该为商住楼,但最好别出现办公字眼,虽然二层以后是办公,但是为400㎡,按综合楼做不合适。
2、住宅部分的电梯前室及公共走廊都要设喷淋了?答:
个人认为可以不做,但我遇到的审图的都要求我做了,郁闷。做上肯定没错!
3、住宅底1-2层的商业及办公消防怎么做?依据《高规》7.6.2,须设消火栓+喷淋
答:商住楼的建筑,肯定的做消火栓和喷淋了
4、8个独立分割的商铺的消防怎么做?它们也是高层建筑的裙房吗?还是独立建筑?
答:按建筑裙房算,消火栓和喷淋都做
4-1、如果是裙房,依据《高规》7.6.2,须设消火栓+喷淋?
4-2、如果和高层建筑没有关系,依据《建规》,每个商铺都有地下储藏室,达不到8.3.1的要求,不需要设消火栓?
5、抛开本建筑,二层或多层独立商铺,每个都有独立楼梯间,《建规》8.3.1建筑体积应该计算独立商铺还是所有商铺体积,体积达不到5000,是不是就不需要做消防了?《建规》8.5.1-4的面积(任一楼层1500或总面积3000)应该计算独立商铺还是所有商铺?《建规》我没有找到关于独立商铺的消防的规定?
答:这个应该按建筑的防火分区来做,虽然每家上下三层面积不超,但是一般建筑按整个建筑一层一个防火分区,活整个楼是一个防火分区,如果面积超了,就的严格严规范要求做!不按一家一个考虑。
以上属个人意见,希望大家多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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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Q郁闷,都不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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