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手头上有一项工程,概况大致是这样:一个十几万平方的物流园,里面有若干个货物分配车间(2层,屋面标高8.6米)和小型的办公楼,甲方为了赶工期,连图纸都还没报规划就开始土建施工了,而且他们是想按戊类车间报规划,目前大部分的车间已经完成土建施工,消防部分由我公司负责设计和施工。由于我觉得这工程报规划按戊类去报未必会批。所以我觉得还是按照丙类厂房设计比较保险,现在已经要预埋过路的套管了。消防管径可以延迟一些再确定。
该工程处于一个比较偏僻的地方,甲方打算打深水井抽水到消防水池。由于该物流园的地下是流沙地质,且路面都是载重货车通行,不适宜做地下消防水池,做地上式的也没有地方了,都是些停车场。 因此甲方希望在一个面积较大的厂房天面做一个游泳池,顺便当消防水池使用。
假如按戊类设计的话,只需做消火栓即可,室内消火栓用水量10L/S,室外消火栓用水量20L/S,火灾持续时间2小时,消防水池体积216立方米。
按丙类设计的话,不知道可否不做喷淋?因为是物流的货物分理车间,貌似没有涉及到规范上所说的 “大于等于50000 纱锭的棉纺厂的开包、清花车间;大于等于5000 锭的麻纺厂的分级、梳麻车间;火柴厂的烤梗、筛选部位;泡沫塑料厂的预发、成型、切片、压花部位;占地面积大于1500m2的木器厂房;占地面积大于1500m2 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单层、多层制鞋、制衣、玩具及电子等厂房;高层丙类厂房;飞机发动机试验台的准备部位;建筑面积大于500m2 的丙类地下厂房;”,假设要做喷淋,室外消火栓用水量40L/S,室内10L/S,火灾持续时间3H;喷淋30L/S,持续时间1H,计算得消防水池648立方。如果不用做喷淋,也要540立方米。
目前的关键问题是,在厂房的天面设置消防水池,在加强土建结构的基础上应该是可行的,但是对于体积大于500立方的消防水池,要分开两个独立的消防水池,建规的条文解释8.6那里有这么一句条文解释 “2、消防水池容量过大时应分成2个,以便水池检修、清洗时仍能保证消防用水,但2个水池都应具备独立使用的功能,各有水泵吸水管、补水进水管、泄水管、溢水管等。2个水池之间还应设置连通管和控制阀门。 3、消防用水与生产、生活用水合并时,为防止消防用水被生产、生活用水所占用,因此要求有可靠的技术设施(例如生产、生活用水的出水管设在消防水面之上)保证消防用水不作他用。在气候条件允许并利用游泳池、喷水池、冷却水池等用作消防水池时:必须具备消防水池的功能,设置必要的过滤装置,各种用作储存消防用水的水池,当清洗放空时,必须另有保证消防用水的水池。”作为游泳池,不可能把它割成两个大小相等独立而且连通的游泳池吧?那还怎么游?放空游泳池的时候,要有另外保证消防用水的水池,这样的水池再设置一个就有难度了啊,难道我做两个一模一样的游泳池么?2独立使用的水池,要满足多长时间的消防用水呢?好像找不到明确的规定。
另外一个问题,如果屋面的游泳池作为消防水池,消火栓系统可否不设泵?(屋面标高8.6米,游泳池垫高1.5米,即池底标高10.1米)。
室内外消火栓可否共用管网,喷淋系统设喷淋泵和喷淋管网?
[ 本帖最后由 topdjm 于 2010-9-21 09:27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