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1999年 第25卷 第10期<给水排水>张世诚 张英的<住宅小区区域消防给水系统设计探讨>http://co.163.com/neteaseivp/resource/paper/detail.jsp?pk=657&way=1:里面写的合用消防泵(喷淋泵和消防栓泵),并合用室外管是否合理?在湿式报警阀后是分开的.
引用1999年 第25卷 第10期<给水排水>张世诚 张英的<住宅小区区域消防给水系统设计探讨>http://co.163.com/neteaseivp/resource/paper/detail.jsp?pk=657&way=1:里面写的合用消防泵(喷淋泵和消防栓泵),并合用室外管是否合理?在湿式报警阀后是分开的.
2楼
这个问题就用不着讨论了,你注意文章的发表日期,1999年!上个世纪!!
当时《自动喷水系统灭火设计规范》(GB50084-2001)还没有发布呢
《自动喷水系统灭火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10.2.1条:系统应设独立的供水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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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当时的规范是允许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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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这样的工程在《自动喷水系统灭火设计规范》(GB50084-2001)还没有发布前做的设计,工程拖到现在验收,这是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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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只怪世界变化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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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我是刚好有这样的工程,《自动喷水系统灭火设计规范》拿到之前就设计好了,2001年动工的,今年才验收,被消防局拿《自动喷水系统灭火设计规范》(GB50084-2001)来说不能这样做,要改造,反说我不按规范搞,这时间差,我还真难说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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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呵呵,只要楼没验收,即视为在建工程,不管你建了多少年。要验收,就要按照现行规范来,以新规范颁布日期来界定,不管你什么时候收到新规范。呵呵,政策就是这样的,不要说你的干了好多年了,我的刚画完还要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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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我最近做的商场就出现这样与新老规范冲突的问题.出图的时候用01规范,可是消防审查的时候是05规范出来了.用水量狂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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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L :L :L :L :L
不对啊,你看看03技术措施
P198
7.4.2.1.7 如有困难,应在报警阀前分开。
然后你再看看喷淋规范的条文说明。人家说了没有强制啊。
还是你们讨论的时候不是这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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