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做一个花园洋房小区,为了减少电缆出线回路,我选择了将A~D栋用一根4X150的电缆供电,在室外工作井中变为4X35的电缆进户.进户距离超过了3米,我的问题是 1:是不是违反了民规8.6.6.2条中保护电器应装设在被保护线路与电源线路的连接处的规定? 2:这样做可行吗?
1:是不是违反了民规8.6.6.2条中保护电器应装设在被保护线路与电源线路的连接处的规定?
2:这样做可行吗?
现在我做一个花园洋房小区,为了减少电缆出线回路,我选择了将A~D栋用一根4X150的电缆供电,在室外工作井中变为4X35的电缆进户.进户距离超过了3米,我的问题是 1:是不是违反了民规8.6.6.2条中保护电器应装设在被保护线路与电源线路的连接处的规定? 2:这样做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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