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做了两栋隔震建筑的结构设计,发现现行《抗规》对隔震结构在以下几个方面不太完善:1.现行《抗规》(2001)的反应谱曲线不符合长周期高阻尼结构的特点,按反应谱分析得出的地震反应过大。2.对下部结构设计才罕遇地震下隔震支座底部的竖向力、水平力和力矩进行计算,感觉过严。3.隔震建筑地基基础的抗震验算和地基处理仍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进行,与下部结构采用罕遇地震作用矛盾。现提请各位讨论。[
最近做了两栋隔震建筑的结构设计,发现现行《抗规》对隔震结构在以下几个方面不太完善:
1.现行《抗规》(2001)的反应谱曲线不符合长周期高阻尼结构的特点,按反应谱分析得出的地震反应过大。
2.对下部结构设计才罕遇地震下隔震支座底部的竖向力、水平力和力矩进行计算,感觉过严。
3.隔震建筑地基基础的抗震验算和地基处理仍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进行,与下部结构采用罕遇地震作用矛盾。
现提请各位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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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xinxinwangye 于 2010-6-20 19:06 编辑 ]
2楼
楼主说的对,《抗规》(2001)的隔震的有些条款在2010版的《抗规》将得到改善,规范总是不断完善的,建议楼主看看2010版的《抗规》送审稿,可能能得到一些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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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2.下部结构是隔震层及上部结构的支撑,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一旦下部结构破坏了,上部结构的隔震效果无从谈起。因此,采用罕遇地震下隔震支座底部的竖向力、水平力和力矩进行计算下支墩是偏于安全的。
3.采用隔震技术后,上部结构传导基础上的力减小了,其地基基础的抗震验算和地基处理仍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进行,这样也是偏于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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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你好,看了你的帖子,我也有有一些疑问
现在已经是新抗震规范,GB50011-2010
对于隔震层的计算分析,没有疑问,
对于隔震层以下,12.2.9条:隔震层以下结构……应满足隔震后设防地震的抗震承载力……。该句是不是:场地设防烈度为9度,隔震后,降低一度。 因为上部结构是按照8度多遇地震来设计的,那么隔震层以下是不是按照8度设防地震 即中震来设计呢,规范说的是隔震后设防地震。
对于基础,规范规定仍应按照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进行, 意思就是按照9度来设计,那么有一个疑问,就是这个时候下部结构与上部结构是分开计算的,那么我隔震层上部结构传来的力,是按照大震下传来的力加到下部结构来设计地下室和基础吗??或者是按照上部结构小震下传来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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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楼主,能告诉我你的QQ吗,我们可以探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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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正准备做隔震的设计,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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