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管理浅议 作者:李洪飞 (天津市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摘要:合同管理制作为工程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被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其重要性,在工程项目实施中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关键词: 合同管理 FIDIC 合同条件 索赔 前言自80年代“鲁布革冲击”掀起水利水电建设改革大潮开始,我国在水利水电建设事业向国际工程管理迈出了可喜的一步;随着四川二滩、福建水口、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的建设开创了水利水电事业的新局面;同时我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的建立与实行,给我国水利水电建设事业都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国外企业、国外资金进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市场,国内的企业也走出国门承览国际工程,参与国际竞争。各承包商都充分认识到合同作为连接双方的一个契约,合同管理的在工程项目中的重要性。
施工合同管理浅议
作者:李洪飞
(天津市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摘要:合同管理制作为工程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被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其重要性,在工程项目实施中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
关键词: 合同管理 FIDIC 合同条件 索赔
前言
自80年代“鲁布革冲击”掀起水利水电建设改革大潮开始,我国在水利水电建设事业向国际工程管理迈出了可喜的一步;随着四川二滩、福建水口、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的建设开创了水利水电事业的新局面;同时我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的建立与实行,给我国水利水电建设事业都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国外企业、国外资金进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市场,国内的企业也走出国门承览国际工程,参与国际竞争。各承包商都充分认识到合同作为连接双方的一个契约,合同管理的在工程项目中的重要性。
合同管理现状:
目前在国际上主要采用的工程合同条件标准形式有: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编制的FIDIC合同条件、英国土木工程师协会编制的ICE合同条件、美国建筑师协会编制的AIA合同条件,在国内水利部97年制定了《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在2000年又进行了修改。
在引用世行、亚行贷款的工程项目均采用FIDIC合同条件,其他的国内一般水利水电工程项目采用《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通过多年改革实践,承包商充分认识到必须学习使用国际成熟的合同管理经验管理项目,同时结合国内情况进行合同管理。但就目前国内的合同管理情况来看,还普遍存在合同管理意识薄弱,法律观念不强的现象。
合同管理的目标:
合同作为承包商在工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承包商所作的一切活动均是为了履行合同,因此可以说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它贯穿着整个工程项目的始末。通过合同管理承包商实现工程价格成本、质量和工期等系列目标。水利水电工程往往工程施工工期较长,尤其是一些大型工程,工程量大、价格高,只有通过加强合同管理,才能取得效益,更好的完成合同目标,一个工程赢利在于合同管理,亏损也在于合同管理,合同管理的成功与否对工程经济将产生较大的影响;在市场经济中,只有通过加强合同管理才能在竞争中立足,在低价中标、承包利润低下的情况下创造效益。在国际工程中合同管理更是工程项目成败的关键,是承包商在国际市场中立足的基本条件,面对工程建设市场激烈竞争,使得施工合同条件十分苛刻,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干扰事件多,意外影响大,合同变更频繁、风险大。合同管理显得由为重要,合同管理的目的就显得更加明显,良好的合同管理才可使风险降低,使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取得好的效益。
承包商的合同管理:
承包商是合同中的一个主体,由于工程项目的差异性,不同的工程项目会采用不同的合同类型,合同管理工作极为复杂,烦琐,承包商必须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素质,从参与投标的那一刻开始,便开始了合同管理工作,直到工程项目全部移交给业主方。以合同为中心进行工作,承包商项目的实施和管理的全部工作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的范畴。
1.合同条件的采用
作为承包商必须理解各种合同条件下的内容,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所引用的合同条件作到充分了解,无论是世行、亚行贷款项目所引用的FIDIC合同条件,还是国内一般水利水电工程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均应充分理解合同中明示的和隐含的意义,才能作好合同管理工作。
2.合同管理内容
承包商的目标是在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工期和造价范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项目和缺陷责任期。依据合同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取得经济效益。
合同管理从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招投标阶段、合同签订阶段、工程项目实施阶段。
招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主要在于承包商如何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根据自己的条件,在合理的预算价格内,选用合理的技术方案来最大程度满足招标人的要求,以求得中标。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即进入合同签订阶段。
合同签订阶段的合同管理:在合同签订阶段,对于即将采用的合同条件应充分理解,进行合同谈判,使自己的风险减少到最小。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签订合同。
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合同管理: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合同管理十分重要,承包商通过前两阶段的合同管理,能否赢利完全体现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承包商以合同为最高准则进行一系列的工作,履行自己的义务,在工程项目达到对质量、进度、造价三方面控制的目的。完成工程项目将一个合格的项目交给业主,同时实现自己的权利,取得工程款额,当工程项目发生变化时,承包商的另一项权利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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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05年9月5日 点击:79 地区:哈尔滨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建造价[2005]2号
各市(行署)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委、办、厅(局),各建设、施工单位: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现将《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承建各类建设工程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以下简称劳务分包合同)。
第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 签订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应当使用《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文本)和《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文本》。
第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施工合同报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在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报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的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作为确定双方当事人权力义务关系的最终依据。
第六条 经双方同意补充、变更、解除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的,应当按照第五条的规定备案。
第七条 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承发包双方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施工合同;不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承发包双方应当在开工前订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应当在专业工程开工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应当在劳务作业开始前签订。
第八条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如需分包,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或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发包人同意后,签订分包合同。
分包单位不得转包或再行分包(劳务作业除外)。
第九条 施工合同备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 招标投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二) 工程定额测定费已足额上缴;
(三) 不招标的工程,承包方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发包方的相应证件;
(四) 不招标的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报价单或预算书;
(五) 担保合同 。
专业分包合同备案时 , 应提供以下资料 :
(一) 建设单位同意分包的书面材料 ;
(二) 工程量清单和报价单或预算书;
(三) 合同双方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
(四) 施工合同 ;
(五) 工程质量保修书 。
劳务分包合同备案时 , 应提供双方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施工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 。
第十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报送备案的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进行审核 , 对于其中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内容 , 予以纠正。 ( 一 ) 对施工合同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
1. 建设单位是否将工程肢解发包 ;
2. 合同价款与中标价是否一致;
3. 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是否采用了工程量清单计价 ;
4. 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是否符合《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 ;
5. 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和抵扣方式 ;
6.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和时限 ;
7. 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 , 工程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和支付方式;
8. 采用固定价格的 , 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系数( 或风险金额 ) 及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
9. 采用定额计价的 , 各项费率、各专业费率 ( 土建、安装、装饰、市政 ) 是否约定清楚 ;
10. 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时限 ;
11. 工期提前或延误的奖惩约定 ;
12. 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保险、担保事项 ;
13. 如果采用可调价格 , 材料价差的调整方法 , 各种可调因素的约定 ;
14. 争议的解决方式 ;
15. 附件中对工程质量保修期、保修金的数额、返还时限的约定 。
( 二 ) 对专业分包合同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
1. 分包工程在施工合同中是否有约定 , 如果没有约定 , 建设单位是否同意 ;
2. 分包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 ;
3. 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是否符合《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 ;
4.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和时限 ;
5. 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 , 工程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和支付方式;
6. 采用固定价格的 , 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系数( 或风险金额 ) 及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7. 采用定额计价的 , 各项费率是否约定清楚 ;
8. 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时限 ;
9. 工期提前或延误的奖惩办法 ;
10. 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保险、担保事项 ;
11. 如果采用可调价格 , 材料价差的调整方法 , 各种 可调因素的约定 ;
12. 争议的解决方式 ;
13. 合同附件中工程质量保修期、保修金的数额、返还时限的约定 。
( 三 ) 对劳务分包合同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
1. 劳务分包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 ;
2. 劳务报酬的结算、支付方式、数额、时限 ;
3. 违约责任的约定 ;
4. 争议的解决方式 。
第十一条 合同中对涉及合同价款的内容没有约定
或约定不明确的 , 按照《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 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进行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时 , 应当遵守建设部第 124 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十三条 施工合同文本、专业分包合同文本和劳务分包合同文本未按本办法规定报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 , 限期补办备案手续 , 逾期未补办的 , 按照《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相应条款予以处罚 。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市、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 报省建设厅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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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合同管理
[日期:2005-10-24] 来源: 作者:admin [字体:大 中 小]
一般来说建筑合同分三个部分:协议书、通用条款以及专用条款,每个不同的项目,其专用条款部分都不同的,它根据本工程特点,双方协商确定的符合该工程实际情况的特殊条款。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筑施工合同的签订,能否正确履行,不仅关系着企业今天的盈亏和兴衰,而且影响企业的形象和信誉,关系到未来的生存和发展。建筑合同管理即是在双方已签订合同的基础上,根据双方协商签定的合同条款,正确履行、管理项目,保证项目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企业的形象和信誉,并为企业赢得最大利益。
从过往经验借鉴,建筑合同管理应从两个方面入手,一、合同的评审和签订:它要求制定的合同条款明确严谨,评审人员需按2000版的ISO9001质量体系要求认真考虑各条款的实行性,各个环节紧密相连,不出漏洞;二、合同的实施和跟进:它要求企业内部人员具有较高的素质,能理解合同,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办事,认真履行合同,并且随时跟踪工程的满足性,及时解决问题。
一、 合同的制定和评审
(一)合同的制定
1、合同条款的对等性
2、合同条款的明确性
3、仲裁机构名称要写具体
4、签字盖章应同时具备
5、合同条款的可操作性
6、约束性条款应详细
(二)合同的评审
在每一项工程合同的签订前,按照公司ISO质量体系文件要求对企业与建设单位双方拟定的合同内容进行各部门的评审。分别送生产安全管理中心、技术质量管理中心、资金调控财审管理中心、工程预结算成本管理中心、机电设备管理中心、材料调控中心进行评审,总经济师对评审后的合同进行批示。
在综合各中心意见和批示的基础上与建设单位洽商修改,最后盖章、签字送出合同。
二、合同的实施和跟进
签订的合同条款需要高素质的人才执行,企业应配备负责合同日常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通过对项目部内部网络,实现合同管理信息化,力求达到重合同守信用的目的。
1、监督检查有关职能部门和项目部履行合同的情况,及时发现薄弱环节,提出补足措施,防止企业自身发生违约情况,保证合同正确履行。
2、检查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方可能发生和已经发生的违约情况,预防对方违约,并对违约事件提出索赔;参加合同纠纷的处理,提出适当对策,保护本企业权益不受损失。
3、定期和不定期地总结合同履行的全面情况,提炼成功的经验,汲取教训,提出改进合同管理工作的建议,供以后工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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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施工系列合同文本的通知
黑建造价函[2009]第3号
各市(行署)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委、办、厅(局),各建设、施工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将我省建设工程施工系列合同文本(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在黑龙江省工程造价信息网上予以公布,各有关单位可通过该网站下载建设工程施工系列合同文本,按照《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签订建设工程施工系列合同后,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遵守以下规定:
1、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中的通用条款,以网站上公布的内容为准,合同双方不得改动、增加或删减,如需改动、增加或删减,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建设工程施工系列合同文本应采用A4纸。
附件:
1、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2、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文本
3、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文本
二○○九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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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没什么实质内容啊,都是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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