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里规定的,博物馆珍贵物品展厅和库房等的照明100%为应急照明。现在这个展厅的净高就要6.3米,如果正常做照明设计的话,是选用250W的金属卤化物灯。现在如果考虑全部为应急照明的话,还能继续用么?我记得规范里曾经说过,应急照明的灯应选用可以瞬间启动的,这样一来,我设计金属卤化物灯就不能满足了。请教大家,我的想法对么?应该怎样解决呢?
现在这个展厅的净高就要6.3米,如果正常做照明设计的话,是选用250W的金属卤化物灯。
现在如果考虑全部为应急照明的话,还能继续用么?
我记得规范里曾经说过,应急照明的灯应选用可以瞬间启动的,这样一来,我设计金属卤化物灯就不能满足了。
请教大家,我的想法对么?应该怎样解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