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规范4.8.4,建筑场地为Ⅲ、Ⅳ类时,对基本加速度为0.15g,0.30g地区,都是按8度和9度采取抗震措施还是提高一度采取抗震构造措施?按规范上理解应该是按8、9度考虑吧,可施兰青书上是提高一度。请大家赐教!
高层规范4.8.4,建筑场地为Ⅲ、Ⅳ类时,对基本加速度为0.15g,0.30g地区,都是按8度和9度采取抗震措施还是提高一度采取抗震构造措施?按规范上理解应该是按8、9度考虑吧,可施兰青书上是提高一度。请大家赐教!
2楼
怎么没人说话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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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建筑场地为Ⅲ、Ⅳ类时,对基本加速度为0.15g,0.30g地区,抗震措施按7,8度考虑,抗震构造措施提高1度,按8,9度考虑。
以上所述为丙类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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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关键在于区分条款中的:抗震措施还是抗震构造措施!抗震措施不提高,抗震构造措施提高一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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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在取建筑抗震等级的时候,烈度提高一度,抗震等级是不是按提高后的烈度查表确定建筑的抗震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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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计算地震力时,应该不需要提高一度;
涉及到确定边缘构件范围、构造配筋等抗震构造措施时,应该提高一度。
论坛上有没有谁总结一下:
哪些是抗震措施;哪些是抗震构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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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这里规范主要说明的是基本加速度的问题,为的是防止提高只有半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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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有些提高,有些不提高,提高不提高看规范原文和条文说明。本条源自抗规3.3.3条,很清楚,计算作用不调整,仅构造措施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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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有点糊涂了,能说清楚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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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计算作用不调整,仅构造措施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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