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民用建筑构造第一节 民用建筑的分类一、按使用功能分类1、居住建筑 2、公共建筑二、按建筑的层数分类1、低层建筑:1--3层2、多层建筑:4--7层3、高层建筑:8层以上 建筑总高:24 米4、超高层建筑:总高超过24米以上三、按建筑物主要承重构件所使用材料分类1、砖木结构建筑2、混合结构建筑3、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4、钢结构建筑四、按结构平面布置情况分类1、框架结构
民用建筑构造
第一节 民用建筑的分类
一、按使用功能分类
1、居住建筑
2、公共建筑
二、按建筑的层数分类
1、低层建筑:1--3层
2、多层建筑:4--7层
3、高层建筑:8层以上 建筑总高:24 米
4、超高层建筑:总高超过24米以上
三、按建筑物主要承重构件所使用材料分类
1、砖木结构建筑
2、混合结构建筑
3、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
4、钢结构建筑
四、按结构平面布置情况分类
1、框架结构
2、全剪力墙结构
3、框架--剪力墙结构
4、框--筒结构
5、筒体结构
6、框支结构
7、无梁楼盖结构
第二节 民用建筑的构造组成
建筑物一般是由:基础、墙或柱、楼地层、楼梯、屋顶和门窗等六大部分组成。
一、基础
(一)概念
概念:基础是位于建筑物最下部的承重构件,承重建筑物的全部荷载,并将这些荷载传给地基。
(二)地基、基础设计应满足的基本条件
1、强度、稳定性和均匀沉降
2、耐久性
3、经济性
(三)地基常用加固方法
常用的人工加固地基的方法有:
压实法
换土法
桩基
(四)基础的类型
1、按基础的埋置深度分类
2、按基础所用材料及受力特点分类
3、按基础的构造形式分类
二、墙体
1、墙体的作用
2、墙体的类型
3、砖墙结构
砖墙材料
砖墙细部结构
砖墙的细部结构
(1)墙脚构造
(2)门窗过梁与窗台
(3)墙体加固措施
(4)变形缝构造
三、楼板层和地面
(一)楼板层的组成
(二)楼板的类型
(三)钢筋混凝土楼板层
按施工方式不同,可分为:
1、现浇式钢筋混凝土楼板
2、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楼板
楼地面构造
1、楼地面的组成
2、楼地面的分类
3、踢脚线
四、阳台及雨棚
(一)阳台的类型
(二)雨棚
五、楼梯与台阶
(一)楼梯的组成
(二)楼梯的形成
(三)台阶
六、屋顶
(一)屋顶的设计要求
(二)屋顶形式
七、门和窗
门和窗在房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第二章 住宅设计规范
一、总则
二、术语
三、套内空间设计主要规范
四、共用部分设计规范
第三章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一、术语
二、用地与建筑
三、规划布局与空间环境
四、住宅
五、绿地
六、道路
建 筑 基 础 常 识
第一章 民用建筑构造
第一节 民用建筑的分类
一、按使用功能分类
1、居住建筑:供人们生活起居所用建筑物,主要有住宅,公寓,宿舍等。
2、公共建筑:供人们进行政治、经济、文化交流和生活服务等公共事业活动所需的建筑物。例如:学校、图书馆、商店、办公楼、车站、体育场所等。
二、按建筑的层数分类
1、低层建筑:1-3层
2、多层建筑:4-7层
3、高层建筑:8层以上,公共建筑总高24m以上(非单层)。
4、超高层建筑:建筑总高应超过100m。
但对住宅建筑,则按如下公类:
低层住宅为1-3层;
多层住宅为4-6层;
中高层住宅为7-9层;
高层住宅为10层以上。
三、按建筑物主要承重构件所使用材料分类
1、砖木结构建筑:建筑物的墙、柱等用砖砌筑,楼板、屋架等采用木料制作。
2、混合结构建筑:建筑物的墙、柱等用砖砌筑,楼板、楼梯和屋顶采用钢筋混凝土制作。
3、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建筑物的梁、柱、楼板、屋面板均以钢筋混凝土制作,填充墙用砖和其他材料制作。
4、钢结构建筑:建筑物的梁、柱、屋架等承重构件用钢材制作,墙用砖或其他材料制成,楼板用钢筋混凝土制作。
四、按结构平面布置情况分类
1、框架结构:适用于20层以下多、高层建筑。
2、全剪力墙结构:高强度结构体系,常用于高层、超高层建筑。
3、框架—剪力墙结构:适用于高层建筑。
4、框—筒结构:适用于高层或超高层建筑。
5、筒体结构:适用于超高层建筑。
6、框支结构:适用于钢结构的超高层建筑。
7、无梁楼盖结构:适用于大空间、大柱网的多层楼层。
第二节 民用建筑的构造组成
建筑物一般是由基础、墙或柱、楼地层、楼梯、屋顶和门窗等六大部分组成。
一、基础:
(一)概念:基础是位于建筑物最下部的承重构件,承受建筑物的全部荷载,并将这些荷载传给地基。基础下面承受荷载的那部分土层就是地基。
(二)地基、基础设计应满足的基本条件
1、强度、稳定性和均匀沉降
有些建筑物在施工进程或完工后出现倾斜、墙身或楼层开裂现象,大都是由
于地基土质分布不均,基础构造处理不当,或房屋结构方案刚度不足而引起;因此,基础本身应具有足够的强度来传递整个建筑物的荷载,而地基则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以保证建筑物的均匀沉降。
2、耐久性
基础是埋在地下的隐蔽工程,建成后的检查和加固既复杂又困难。因此,基
础材料,构造的选择应与上部建筑的使用年限相适应,防止基础提前破坏。
3、经济性
地基与基础工程的工期、工程量及造价在整个建筑工程中占有一定的比重。
低的不足3%,高的可达35%以上,相差十多倍。
如果所造建筑基地土质较差,将带来地基的人工处理和上层建筑物的加固措
施,或加大基础埋置深度;大量开挖土方,延长了工期,增加了基础的工程量和造价。在同样的建筑物,由于选择不同的地基方案和采用不同的基础构造,其工程造价也将产生很大的差别。
通常应尽可能选择良好的天然地基,争取做浅基础。
(三)地基常用加固方法
天然土层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不需人工处理就能承受建筑物全部荷载,称为天然地基。当土层的承载能力较差,如淤泥、冲填土、杂填土或其它高压缩性土层,作为地基没有足够的坚固性和稳定性,对土层必须进行人工加固后才能在上面建造房屋,这种经过人工处理的土层,称人工地基。
常用的人工加固地基的方法有压实法、换土法和桩基。
? 压实法:利用机械对土层进行夯打压实,减少颗粒间的孔隙,把细土粒压入大颗粒间的孔隙中去,并及时排去孔隙中的空气,从而增加土的干容重,减少土的压缩性,提高地基的强度。
? 换土法:当地基持力层减弱,或部分地基有一定厚度的软弱土层,如淤泥、冲填土、杂填土或其它高压缩性土层构成的地基,可将弱土层的部分或全部挖去,换成其它低压缩性、性能稳定的材料,如中砂、粗砂、碎(卵)
石、矿渣、石屑等材料,这种方法称换土法。
? 桩基:在建筑物荷载很小,而地基土层较弱时,采用浅埋基础不能满足地基承载力的要求,这时建筑物可采用桩基。桩基按受力状态可分为端承桩和摩擦桩。端承桩是将柱状的桩通过打压穿过软弱土层,将桩端直接支承在坚硬的岩石层上,所以这种桩又称为柱桩。当软弱土层很厚,坚硬土层离基础底面很远时,桩是借助土的挤实,利用土与桩的表面摩擦力来支承建筑荷载的,这种桩称为摩擦桩或挤实桩。
(四)基础的类型
1、按基础的埋置深度分类
? 由室外的设计地面到基础底面的距离称为基础的埋置深度。
? 基础的埋置深度不超过5米者称浅基础,大于5米者称深基础。
? 从经济和施工角度考虑,基础的埋深,在满足要求的情况下,越浅越好。
基础的埋深与以下因素有关:
A、建筑物的情况。高层建筑及荷载较大的建筑物基础埋深也大。
B、地质的构造。房屋要建筑在坚实可靠的地基上,不能设置在承载力低、压缩性高的软弱土质上。
C、地下水位的影响。基础一般应争取埋置在地下水位以上。
D、冰冻线的因素。冰冻土与非冰冻土的分界线,称冰冻线。基础应埋置在冰冻线以下200mm。
E、相邻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基础埋深。为了保证在施工期间相邻原有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新建建筑物的基础不宜深于相邻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基础,当必须深于相邻基础时,两基础应保持一定距离,距离的大小与荷载的大小和地基土的土质有关,一般情况下,可采取两基础底面高差的1-2倍。
2、按基础所用材料及受力特点分类
A、刚性基础
由刚性材料制作的基础称刚性基础。刚性材料一般是指抗压强度高,而抗拉、抗剪强度较低的材料。在常用材料中,砖、石、混凝土等均属刚性材料。
B、非刚性基础
刚性基础由于受刚性角的限制,有一定的使用范围。当建筑物荷载较大,或地基的承载力较差时,要求基础的底面较宽,如采用刚性基础,受刚性角的限制,将大大增加基础埋置深度,在土方工程量和材料使用上都不经济。此时,如果用钢筋混凝土来建造基础,利用钢筋承受变短,基础就可以加大宽度而不受刚性角的影响,减少基础埋置深度。钢筋混凝土基础又称为非刚性基础或柔性基础。
3、按基础的构造形式分类
A、条形基础:基础呈连续的带形,又称带形基础。
B、独立基础:基础呈独立的块状形式。
C、满堂基础:如果地基承载力不够而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又特别大,上述基础都不足以提供足够底面积时,可采用满堂基础,由成片的钢筋混凝土板来承担上部荷载;板可直接由地基土层支承,也可支承在桩基上。这种基础整体性好。
二、墙体
(一)墙体的作用
墙是建筑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可能是承重构件,又可能是围护构件、分隔构件。
(二)墙体的类型
1、按墙在建筑物中的位置及方向分类
墙按其在平面中所处的位置可以分为外墙和内墙。
墙因布置方向不同,又有纵、横墙之分。沿建筑物长轴方向布置的墙体称为纵墙,沿建筑物短轴方向布置的墙体称为横墙。
通常将外纵墙称为檐墙,外横墙称为山墙。
2、按受力情况分类
A、承重墙:混合结构中直接承受楼面、屋面等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及自重的墙体。
B、非承重墙:本身不承重、需要别的构件承担其自重的墙体,如填充墙、幕墙、隔墙等。
(三)砖墙结构
1、砖墙材料
砖墙包括砖和砂浆两种材料。砖墙是用砂浆将砖块按一定规律砌筑而成的砌
体。砖的种类很多,从材料上分有粘土砖、灰砂砖、水泥砖、页岩砖及各种工业废料砖等。从形状上看有实心砖及多孔砖。其中普通粘土实心砖使用最为普通,其统一标准规格为:长240mm,宽115mm,厚53mm。
砂浆是由胶结材料(水泥、石灰、粘土等)和填充材料(砂、石屑、砂渣、煤渣屑等)用水按不同比例搅拌而成。它们的配合比取决于结构要求的强度及和易性。
2、砖墙的细部结构
为了保证砖墙的耐久性和墙体与其他构件连接的可靠性,必须对一些重点部
位加强构造处理。
(1)墙脚构造
墙脚是指建筑物基础以上至室内地面以下的那部分墙体。由于墙脚所处的
位置及砖砌体本身所存在的毛细孔,常会有地表水和土壤中水渗入,致使墙身受潮、饰面层脱落、影响室内环境。墙脚的构造包括墙身防潮、勒脚、散水构造。
(2)门窗过梁与窗台
A、门窗过梁
当墙体上开设门、窗洞口时,为支承洞口上部砌体传来的各种荷载,并将
其传到洞口两侧的墙体上,常在洞口上方设置横梁,这种横梁称为过梁。
B、窗台
窗台的作用是迅速排除沿窗扇下滴的雨水,防止其渗入墙身和室内。
(3)墙体加固措施
在多层混合结构房屋中,墙体常常不是孤立的。它的四周一般均与左右、
垂直墙体以及上下楼板层或屋顶层相互联系。墙体通过这些联系达到加强其稳定性的作用。
当墙身由于承受集中荷载、开洞和考虑地震的影响,致使稳定性有所降低时,必须采取加固措施,通常采用以下措施:
A、圈梁
圈梁又称腰箍,是沿房屋外墙一圈及部分内横墙水平设置的连续封闭的梁。
圈梁配合楼板的作用可提高建筑物的空间刚度及整体性;增加墙体的稳定性。
B、构造性
由于砖砌体是脆性材料,抗震能力较差,因此在抗震设防地区,在多层砖
混结构房屋的墙体中,需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用以增加建筑物的整体刚度和稳定性。
构造柱一般设在房屋四角、内外墙交接处、楼梯间、电梯间以及某些较长的墙体中部。构造柱必须与圈梁及墙体紧密连结。圈梁在水平方向将楼板和墙体箍住,而构造柱则从竖向加强层间墙体的连结,与圈梁一起构成空间骨架,从而增加房屋的整体刚度,提高墙体的变形能力。
(4)变形缝构造
为了避免由于温度变化、地基不均匀沉降等因素对建筑物的影响和破坏,
在设计施工时,将较长的建筑物分作几个独立的部分,使各部分能自由变形。这种将建筑物垂直分开的预留缝称为变形缝。变形缝包括温度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等。
三、楼板层和地面
(一)楼板层的组成
楼板层的基本组成可划分结构层、面层和顶棚三个部分。
1、结构层:结构层一般为楼板或由梁和楼板组成;它是房屋的主要水平承重构件,它将作用在其上面的全部静、活荷载及自重传递给墙或柱,同时它对墙身起着水平支撑作用,增强房屋的整体性和刚度。
2、面层:起在着保护楼板、承受并传递荷载的作用,同时对室内有很重要的清洁及装饰作用,并可以改善楼板的隔声性能。
3、顶棚:附着于楼板或屋面板底部的部分,可分为直接或顶棚、吊顶棚两类。
当不能满足使用和构造要求时,楼板层可增设相应的构造层如找平层、防水层、保温层、隔声层等。
(二)楼板的类型
根据承重构件的主要用料,可将楼板分为木楼板、钢筋混凝土楼板、钢楼板等。其中钢筋混凝土楼板目前应用最广泛。
(三)钢筋混凝土楼板层
按施工方式不同,可分作现浇整体式、预制装配式和装配整体式三种类型。
1、现浇式钢筋混凝土楼板
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在现场绑扎钢筋并支模浇注混凝土而成。这种楼板整体
性好,刚度大,有利于抗震,防水性能好。但现浇楼板耗费大量模板,现场操作量大、施工工期较长。
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按结构方式可分为板式楼板、梁板式楼板、井式楼板和无梁楼板。
A、板式楼板
板式楼板一般单向支承在墙上,多用于较小跨度的走廊或房间,如居住建
筑中浴厕、厨房等处。跨度一般在2米左右,可至3米,板厚约70mm。
B、梁板式楼板
房间跨度较大时,若仍采用板式楼板,则必须增加板的厚度和增加板内的
配筋量,很不经济,因此,结构设计中常采用梁板式楼板,即设置梁作为板的支点来减少板的跨度。这时,楼板层的荷载是由板传给梁,再由梁传到墙或柱上。该种楼板也称为肋形楼板。
梁有主梁和次梁之分,在进行结构布置时,主梁应沿房间的短跨方向布置,次梁则沿垂直于主梁的方向布置。主梁可由砖石墙垛或钢筋混凝土柱、砖柱支承,经济跨度一般以5-8米为宜。主梁的间距即次梁跨度,一般以4-6米为宜。板由次梁支承,次梁的间距即为板的跨度,通常取1.7-2.7米,板厚60-80mm。(如图所示)
C、井式楼板
当梁板式两个方向的梁不分主次,高度相等,同位相交,呈井字形时称为
井式楼板。此种楼板的梁板布置图案美观,有装饰效果,并且由于两个方向的梁相互支撑,受力较好,为创造较大的建筑空间创造了条件,所以常用于公共建筑的门厅、大厅或跨度较大的空间。跨度一般可达30-40米,梁的间距为3米左右。
D、无梁楼板
无梁楼板的特点是将板直接支承在柱上,不设主梁和次梁。为增大柱的支
承面积和减少板的跨度,通常在柱顶加柱帽和托板等。无梁楼板常用的柱网尺寸一般为6米左右,楼板厚170-190mm。
2、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楼板
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楼板,是将楼板的梁、板制成各种形式和规格
构件,在现场装配而成。由于构件在工厂或预制场地预制,故可节省模板,加快施工进度。其整体性较现浇楼板差,并需要相应的起重安装设备。
装配式楼板可根据使用的需要制成各种类型的板,如预制实心平板、空心板、槽形板、T形板等。
空心板是大量民用建筑中应用极为广泛的构件。由于它去掉了中性轴附近的混凝土形成孔洞,所以节省混凝土,也减轻自重。空心板的优点是两面平整,当中的空洞还能安放电气管线,而且有较好的隔音效果。空心板的规格尺寸,各地不尽相同,板厚多为110-180mm,板宽600-1200mm,非预应力空心板板跨多在4500mm以内,预应力空心板最大板跨可达6000-6900mm左右。
(四)楼地面构造
1、楼地面的组成
人们常将“楼面”与“地面”,统称为“楼地面”。楼地面均由基层、垫层、面层三部分组成。
基层的作用是承受其上面的全部荷载,它是楼地面的基体,基层必须坚固、稳定。
垫层位于基层之上、面层之下,是承受和传递面层荷载的构造层。楼层的垫层,具有隔声和找平作用。
面层是楼地面的最上层,与人们直接接触。
2、楼地面的分类
楼地面根据其组成材料、构造方法和施工工艺不同,可归纳四类:整体地面、板块料地面、木地面和人造软制品地面。
A、整体地面:是指水泥地面、混凝土地面、水磨石地面等在现场整浇而成的地面。
B、板块料地面:
板块料地面,是指用胶洁材料将预加工好的板块状地面材料,如大理石板、花岗岩板、缸砖、陶瓷锦砖等,用铺砌或粘贴的方式,使之与基层粘结固定所形成的地面。
陶瓷地砖地面又称墙地砖,分无釉亚光和彩釉抛光两大类,以正方形、长方形居多,厚度6-10mm。
C、木地面:
木地面是指表面由木板铺钉或胶合而成的地面。
木地板有长条地板和拼花地板两种。
D、造软制品地面
常用于地面装修的人造软制品有: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地毯等几种。
3、踢脚板:
踢脚板又称踢脚线,其主要作用是遮盖楼地面与墙面的接缝,保护墙面,以防搬运东西、行走或做清洁卫生时将墙面弄脏。踢脚线高度一般为100-180mm。
四、阳台及雨蓬
(一)阳台的类型
阳台按其与外墙面的关系可分为挑阳台、凹阳台和半挑半凹阳台。
阳台的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A、安全、坚固、耐久
B、解决好排水问题
阳台地面标高应低于室内标高60mm 左右,以免雨水流入室内。阳台排水
一般采用外排水方式,在侧壁贴近地面处安装塑料排水管,将水直接导出或引入雨水管,排水管应伸出阳台栏板外80mm,以免污水影响下层阳台。阳台地面应形成1%的坡度,使水流向排水管。
C、符合造型需要
阳台可以美化建筑物立面。
(二)雨蓬
一般雨蓬挑出长度为1.0-1.5米。为防止雨蓬可能倾覆,常将雨蓬与建筑物门上过梁或圈梁现浇在一起,做成梁带板式。
五、楼梯与台阶
建筑空间楼层间的竖向联系,是依靠楼梯、电梯、自动扶梯、台阶、坡道、
爬梯等竖向设施来达到。
各种竖向交通设施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们之间的坡度差异。坡道的坡度一般小于15°,以11°左右为宜;室外台阶的坡度在15°-20°之间;楼梯的坡度在20°-45°之间,以30°左右较为舒适。
(一)楼梯的组成
楼梯一般由梯段、平台和栏杆扶手三部分组成。其中梯段由踏步和梯斜梁组成。梯斜梁承受踏步面传来的荷载,并将其传递给上下平台梁。踏步由水平踏板和垂直的踢板组成。梯段不宜过长,规范规定不超过18步。平台由平台梁和平台板组成,主要供人们休息及改变行进方向之用,平台有楼层平台和中间平台之分,与楼层标高平齐者称为楼层平台,两层之间的称为中间平台或休息平台。
(二)楼梯的形成
楼梯的形式较多,如单跑楼梯、双跑楼梯、三跑楼梯、螺旋楼梯、弧形楼梯等。形式的选择,取决于建筑物的性质、楼梯间的平面形状于大小、楼层的高低、人流多少等因素。
A、单跑楼梯
特点:不设中间平台,由于其梯段踏步数不能超过18步,所以一般用于层高较小的建筑内。
B、双跑楼梯
双跑楼梯由两个梯段组成,中间设休息平台。
(三)台阶
建筑物的室内外存在的一定的高差,通常底层地面应高出室外地面至少0.15m,一般在0.3-0.5m左右,为了便于出入,必须设置台阶来解决。室外台阶的坡度比楼梯小,在15°-20°之间,每级台阶高度约为100-150mm,宽度为300-400mm。
六、屋顶
屋顶是覆盖在建筑物最上部的外围护构件,它与外墙共同形成了建筑物的
外壳。屋顶的型式对建筑物的空间造型起很大影响。
(一)屋顶的设计要求
1、防水要求:屋顶的最基本功能是防水、排水。
2、具有良好的保温降热性能
3、结构坚固稳定
4、美观要求
(二)屋顶形式
屋顶按其形式可分为平屋顶、坡屋顶和饿其它形式屋顶。
七、门和窗
门和窗在房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门主要作交通联系;窗的主要功能
是采光、通风及眺望等。门窗在建筑形象中,无论是对外观和室内装修,都起着很大的作用。
套型 居住空间数(个) 使用面积(m2)
一类 2 34
二类 3 45
三类 3 56
四类 4 68
注:表内使用面积均未包括阳台面积。
3、卧室之间不应穿越,卧室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1)双人卧室为10m2
(2)单人卧室为6m2
(3)兼起居的卧室为12m2。
4、起居室(厅)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m2。
5、起居室(厅)内的门洞布置应综合考虑使用功能要求,减少直接开向起居室(厅)的门的数量。起居室(厅)内布置家具的墙面直线长度应大于3m。
起居室(厅)的主要功能是供家庭团聚,接待客人,看电视之用,常兼有进餐、杂务、交通等作用。除了应保证一定的使用面积以外,应减少交通干扰,厅内门的数量不宜过多。门的位置应集中布置,宜有适当的直线墙面布置家具。根据低限尺度研究结果,只有保证3M以上直线墙面布置一组沙发,起居室(厅)才有一相对稳定的角落。
6、无直接采光的厅,其使用面积不应大于10M2。
较大的套型中,除了起居室(厅)以外,另有的过厅、餐厅可无直接采光, 但其面积不应太大,否则,套内无直接采光空间过大,降低了居住生活标准。
7、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1)一类和二类住宅为4M2
(2)三类和四类住宅为5M2
8、厨房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并宜布置在套内近入口处。
9、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等设施或预留位置,按炊事操作流程排列,操作面净长不应小于2.10M。
10、单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净宽不应小于1.50M;双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其两排设备的净距不应小于0.90M。
11、每套住宅应设卫生间,第四类住宅宜设二个或二个以上卫生间。每套住宅至少应配置便器、洗浴器、洗面器三件卫生洁具。
12、无前室的卫生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起居室(厅)或厨房。
13、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可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上层;并均应有防水、隔声和便于检修的措施。
14、套内应设置洗衣机的位置,要求有专用给、排水接口和电源插座等。
15、普通住宅层高不宜高于2.8米。把住宅层高控制在2.80M以下,不仅是控制投资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为住宅节地、节能、节材、节约资源。另外,把层高相对统一,在当前住宅产品发展的初期阶段很有现实意义,有一个明确的层高,这类产品的主要参数就可以确定。近年来住宅装空调器逐步普及,更需进一步要求控制层高,以便节能。
16、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17、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
低于2.10M。
18、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M。
19、每套住宅应设阳台或平台。
20、阳台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21、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
22、阳台应设置晾、晒衣物的设施;顶层阳台应设雨罩。
23、套内入口进道净宽不宜小于1.20M;通往卧室、起居室(厅)的过道净宽不应小于1M;通往厨房、卫生间、贮藏室的过道净宽不应小于0.90M。
24、套内楼梯的梯段净宽,当一边临空时,不应小于0.75M,当两侧有墙时,不应小于0.90M。
25、套内楼梯的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2M;高度不应大于0.20M。
26、外窗窗台跟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
27、住宅户门应采用安全防卫门。
28、各部位门洞的最小尺寸应符合下表规定:
门洞最小尺寸
类别 洞口宽度(cm ) 洞口高度(cm)
公用外门 1.20 2.00
户(套)门 0.90 2.00
起居室(厅)、卧室门0.90 2.00
厨房门 0.80 2.00
卫生间、阳台门 0.70 2.00
四、共用部分设计规范
1、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六层及六层以上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M。注:楼梯梯段净宽系指墙面至扶手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2、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75M。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
3、楼梯平台净宽不应小于楼梯梯段净宽,且不得小于1.20M。楼梯平台的结构下缘至人行通道的垂直高度不应低于2M。入口处地坪与室外地面有高差,并于应小于0.10M。
4、七层及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注
1)底层作为商店或其他用房的多层住宅,其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的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M时必须设置电梯。
2)底层做架空层或空间的多层住宅,其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的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M时必须设置电梯。
3)顶层为两层一套的跃层住宅时,跃层部分不计层数。其顶层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高度不超过16M时,可不设电梯。
5、十二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宜配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6、住宅的公共出入口处应有识别标志,按户设置信报箱。高层住宅的公共出入口应设门厅、管理及信报间。
7、设置电梯的住宅公共出入口,当有高差时,应设轮椅坡道和扶手。
8、住宅不宜设置垃圾管道。低层、多层住宅根据垃圾收集方式设置相应措施,如对袋装垃圾,在户门外设有暂放位置。中高层、高层住宅,每层应设置封闭的垃圾收集空间。
第三章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一、术语
1、城市居住区
一般称居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被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0—15000户、30000—50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套能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2、居住小区
一般称小区,是被居住区及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2000—4000户、7000—15000人)相对应,配建有居民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3、居住组团
一般称组团,指一般被小区道路分隔,并与居住人口规模(300—700户、1000—3000人)相对应,配建有居民所需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4、居住区用地(R)
住宅用地、公建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绿地等四项用地的总称。
5、住宅用地(R01)
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
6、公共服务设施用地(R02)
一般称公建用地,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的用地,应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
7、道路用地(R03)
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及非公建配建的居民小汽车、单位通勤车等停放场地。
8、公共绿地(R04)
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合于安排游憩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享的游憩绿地,应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和组团绿地及其它块状带状绿地。
9、居住区(级)道路
一般用以划分小区的道路。在大城市中通常与城市支路同级。
10、小区(级)路
一般用以划分组团的道路。
11、组团(级)路
上接小区路、下连宅间小路的道路。
12、宅间小路
住宅建筑之间连接各住宅入口的道路。
13、道路红线
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
14、建筑线
一般称建筑控制线,是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线。
15、日照间距系数
按照日照标准确定的房屋间距与遮挡房屋檐高的比值。
16、住宅平均层数
住宅总建筑面积与住宅基底总面积的比值(层)。
17、高层建筑比例(大于等于10层)
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比率(%)。
18、中高层住宅(7—9层)比例
中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比率(%)。
19、人口毛密度
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容纳的规划人口数量(人/ ha)。
20、人口净密度
每公顷住宅用地上容纳的规划人口数量(人/ha)。
21、住宅建筑套密度(毛)
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套数(套/ha)。
22、住宅建筑套密度(净)
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套数(套/ha)。
23、住宅面积毛密度
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住宅建筑面积(m2/ha)。
24、住宅面积净密度
也称住宅容积率。是指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住宅建筑面积(m2/ha)或以住宅总建筑面积(万m2)与住宅用地(万m2)的比值表示。
25、建筑面积毛密度
也称容积率,是指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m2/ha)或以总建筑面积(万m2)与居住区用地(万m2)的比值表示。
26、住宅建筑净密度
住宅建筑基底总面积与住宅用地的比率(%)。
27、建筑密度
居住区用地内,各类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居住区用地的比率(%)。
28、绿地率
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居住区用地的比率(%)。
绿地应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红线内的绿地,不应包括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
二、用地与建筑
居住区用地构成中,各项用地面积所占比例应符合下表规定:
居住区用地平衡控制指标(%)
用地构成 居住区 小区 组团
1、住宅用地 45-60 55-65 60-75
2、公建用地 20-32 18-27 6-18
3、道路用地 8-15 7-13 5-12
4、公共绿地 7.5-15 5-12 3-8
三、规划布局与空间环境
1、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应综合考虑路网结构、公建与住宅布局、群体组合、绿地系统及空间环境等的内在联系,构成一个完善的、相对独立的有机整体,并应遵循下列原则:
A、方便居民生活,有利组织管理;
B、组织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公共活动中心,方便经营、使用;
C、合理组织人流、车流,有利安全防卫;
D、构思新颖,体现地方特色。
2、居住区的空间与环境设计,并遵循下列原则:
A、建筑应体现地方风格、突出个性,群体建筑与空间层次应在协调中求变化;
B、合理设置公共服务设施,避免烟、气、尘、噪声对居民的污染和干扰;
C、精心设置建筑小品,丰富与美化环境;
D、注重景观和空间的完整性,市政公用站点、停车库等小建筑与住宅或公建结合安排;供电、电讯、路灯等管线宣地下埋设。
四、住宅
1、住宅建筑的规划设计,应综合考虑用地条件、选型、朝向、间距、绿地、层数与密度、布置方式、群体组合和空间环境等因素确定。
2、住宅建筑间距分正面间距和侧面间距两个方面。决定住宅间距的因素很多,如日照要求、通风要求、消防要求、视线干扰以及管线埋设等要求。住宅正面间距用日照间距系数控制,作为地处第Ⅲ气候区的成都、绵阳现行采用标准为1.1。侧面间距、多层条式住宅之间不宜小于6M,高层与各种层数住宅不宜小于13M。
3、住宅建筑净密度的最大值不得超过下表规定:
住宅建筑净密度最大值控制指标(%)
住宅层数 第Ⅲ气候区
低层 40
多层 30
中、高层 28
高层 20
注:混合层取两者指标值作为控制指标的上、下限值。
4、住宅面积净密度的最大值,应符合下表规定:
住宅面积净密度最大值控制指标(万m2/ha)
住宅层数 第Ⅲ气候区
低层 1.20
多层 1.80
中、高层 2.20
高层 3.50
注: 1)混合层取两者的指标值作为控制指标的上、下限值;
2)地下层面积不计入。
五、绿地
1、绿地率:新区建议不应低于30%,旧区改造不宜低于25%。
2、居住区内的绿地规划,应根据居住区的规划组织结构类型、不同的布局方式、环境特点及用地的具体条件,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地系统。并宜保留和利用规划或改造范围内的已有树木和绿地。
六、道路
居住区内道路可分为: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和宅间小路四级。其道路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A、居住区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M;
B、小区路:路面宽5—8米,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不宜小于10米。
C、组团路:路面宽3—5米,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不宜小于8米。
D、宅间小路:路面宽不宜小于2.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