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逻辑推理问题,是关于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应用。现在可燃气体探测器应用日渐普及,特别在石油化工工程设计中。安监部门也极力推荐采用。 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工作原理简言之:当嗅敏元件检测到可燃气体时,如其浓度达到爆炸浓度下限25%,则启动排风装置,降低可燃气体浓度;如排风无效可燃气体浓度继续上升达到50%,则切断有关区域内的所有电气设备的电源,以策安全。 有此可见,可燃气体探测器安装区域只是潜在的爆炸性可燃气体区域,而不是现实意义上的按有关规程分区要求得出的“爆炸区域”,实属非爆炸区域,因此该区域内的电气设备是无需选用防爆电器的。
现在可燃气体探测器应用日渐普及,特别在石油化工工程设计中。安监部门也极力推荐采用。
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工作原理简言之:当嗅敏元件检测到可燃气体时,如其浓度达到爆炸浓度下限25%,则启动排风装置,降低可燃气体浓度;如排风无效可燃气体浓度继续上升达到50%,则切断有关区域内的所有电气设备的电源,以策安全。
有此可见,可燃气体探测器安装区域只是潜在的爆炸性可燃气体区域,而不是现实意义上的按有关规程分区要求得出的“爆炸区域”,实属非爆炸区域,因此该区域内的电气设备是无需选用防爆电器的。
进而言之,可燃气体探测器本身更无需按防爆电器产品要求设计。有的可燃气体探测器生产厂家仍把他们的产品设计成“防爆产品”,只能说他们对于自己产品的可靠性缺乏自信。
但这样的推理,很多安评“专家”是不予认同的。他们是只要“安全”,不管资源是否浪费的。
不知各位意下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