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明确社会分工,在准确定位自身职责范围的基础上,同时必须适应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现实环境 各参建单位应具有的特点及社会职能分工如下: 建设单位(业主或投资商):提供适宜的建设管理控制环境;同时也应是一个具备准确判断决策的团队。 监理单位:为业主提供满意的项目建设咨询服务;同时也应是一个能做好综合协调控制的团队。 承包商:能为业主提供合格或优质的建筑工程产品,同时也应是一个坚强有力的实施组织指挥的团队。
各参建单位应具有的特点及社会职能分工如下:
建设单位(业主或投资商):提供适宜的建设管理控制环境;同时也应是一个具备准确判断决策的团队。
监理单位:为业主提供满意的项目建设咨询服务;同时也应是一个能做好综合协调控制的团队。
承包商:能为业主提供合格或优质的建筑工程产品,同时也应是一个坚强有力的实施组织指挥的团队。
监理部首先应分析本工程项目所组成的各个团队的特点及基本实力,是否满足职能分工要求。以上单位是否能按照分工去履行自己的职责任,特别是建设单位能否真正地让监理部去履行其按职能分工的职责。建设单位是否真正能让监理部去打破他门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利益结盟。否则,监理部就要调整自己的团队组成,调整自己的工作方针,在围绕职责划分的基础上,调整相应的管理控制思路,制定相应的管理控制措施,使用合适的协调措施,去适应这种环境,为业主提供满意的服务。
1.2 明确管理要点及其真正内函,审时度势地谋求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个项目监理的成败与否,取决对以下三点的认识和所采取的相应对策:
其一,重点是质量。质量是监理单位控制管理的永恒主题。建设单位或现场代表从自身利益出发,前期或交工前一般要求监理单位全力抢进度,如果进度目标实现,则体现建设单位或现场代表的工作水平和能力;当工程基本完工,建设单位或现场代表会站出来对质量发表评论,甚至对监理单位横加指责,其目的是要监理单位来承担质量责任和证明监理“无所作为”。所以、不论什么情况下,监理单位必须督促施工单位在质量上绝对不能出问题;更不能因一时进度等方面满足了建设单位的要求而自毁于一个项目监理的成果。
其二,难点是安全。因为这是政府强加给监理单位的责任,就象要检察院去负责社会治安责任一样。这说明了政府在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