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面活荷载不上人屋面0.5KN/m2,按我的理解0.5KN/m2也就是能承受每平方米50公斤的质量,一个成年人的体重也比这个重,一个人的双脚能占多大面积呢,正常的话,也就0.04平方米而已,哪么一个成年人即使按50公斤计算,双脚立地的压强也达到12.5KN/m2,哪么是不是人站到这个不上人屋面后,屋面会塌陷呢?但是实际情况情况并不是如此啊,即使是设计的不上人屋面,也经常有人上去,而且施工的时候,还有那么多的设备都放在屋面上,绝对比0.5KN/m2的压强要大的多,也没有出现说屋面的塌陷的情况啊!
屋面活荷载不上人屋面0.5KN/m2,按我的理解0.5KN/m2也就是能承受每平方米50公斤的质量,一个成年人的体重也比这个重,一个人的双脚能占多大面积呢,正常的话,也就0.04平方米而已,哪么一个成年人即使按50公斤计算,双脚立地的压强也达到12.5KN/m2,哪么是不是人站到这个不上人屋面后,屋面会塌陷呢?
但是实际情况情况并不是如此啊,即使是设计的不上人屋面,也经常有人上去,而且施工的时候,还有那么多的设备都放在屋面上,绝对比0.5KN/m2的压强要大的多,也没有出现说屋面的塌陷的情况啊!
即使上人屋面 哪么这个活荷载究竟该如何理解呢?期待各位专业认识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32楼
这个问题提的好,我平时也有这样子的疑惑,看了楼上的解释,我又下了荷载规范看了下。终于有点儿明白了。
网易这个平台开的真好。从这儿,我真的学到了很多的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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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楼
原有的疑问顿时豁然开朗~: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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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楼
我以前也有这个疑问,0.5KN/m2其实更主要是针对主体结构计算的,可以算出梁柱基础的数据.至于屋面结构本身能受多大的力,还得看三明治板板质量吧,我也不懂.估计设计院也没人算过,屋面受多大集中力屋面板回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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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楼
有应力扩散的原因哦,如果是一根无限刚得针,那么作用在楼板上
就可能穿透楼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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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楼
哈哈,我以前也有这个疑问,0.5KN/m2其实更主要是针对主体结构计算的,可以算出梁柱基础的数据.至于屋面结构本身能受多大的力,还得看三明治板板质量吧,我也不懂.估计设计院也没人算过,屋面受多大集中力屋面板回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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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楼
设计是那样的,但是实际的承受能力不一顶就那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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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楼
屋面活荷载不上人屋面0.5KN/m2是说所有的板面上荷载都是0.5KN/m2的情况,集中力的情况下是会被分掉的,专业解释方面楼上的讲得很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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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楼
“屋面板计算时按整块板活载0.5计算抗弯,楼主说的站一个人,也就是局部有一个集中荷载,等效成均布荷载后,荷载就比 0.5小多了,抗弯当然没问题了,至于局部受压,对板而言,也就是个抗冲切得问题,对一般板而言,0.5Kn的荷载是小意思了。”说的非常好!
看来提问题的朋友不是土建结构人。: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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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楼
"回楼上,看了你说的后,我就觉得我的理解没错,现在还有一个疑惑,就是你说的楼板抗冲切能力没有一个具体的数字,这方面的资料我还没找到,希望有知道的朋友帮忙指导一下"
在局部荷载或集中反力作用下不配置箍筋或弯起钢筋的板,其受冲切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图7.7.1):
Fl≤(0.7βhft+0.15σpc,m)ηumh0 (7.7.1-1)
公式(7.7.1-1)中的系数η,应按下列两个公式计算,并取其中较小值:
(7.7.1-2)
(7.7.1-3)
式中
Fl--局部荷载设计值或集中反力设计值;对板柱结构的节点,取柱所承受的轴向压力设计值的层间差值减去冲切破坏锥体范围内板所承受的荷载设计值;当有不平衡弯矩时,应按本规范第7.7.5条的规定确定;
βh--截面高度影响系数:当h≤800mm时,取βh=1.0;当h≥2000mm时,取βh=0.9,其间按线性内插法取用;
ft--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
σpc,m--临界截面周长上两个方向混凝土有效预压应力按长度的加权平均值,其值宜控制在1.0-3.5N/mm2范围内;
um--临界截面的周长:距离局部荷载或集中反力作用面积周边h0/2处板垂直截面的最不利周长;
h0--截面有效高度,取两个配筋方向的截面有效高度的平均值;
η1--局部荷载或集中反力作用面积形状的影响系数;
η2--临界截面周长与板截面有效高度之比的影响系数;
βs--局部荷载或集中反力作用面积为矩形时的长边与短边尺寸的比值,βs不宜大于4;当βs<2时,取βs=2;当面积为圆形时,取βs=2;
αs--板柱结构中柱类型的影响系数:对中性,取αs=40;对边柱,取αs=30;对角柱,取αs=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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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楼
第7.7.1条 在局部荷载或集中反力作用下不配置箍筋或弯起钢筋的板,其受冲切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图7.7.1):
Fl≤(0.7βhft+0.15σpc,m)ηumh0 (7.7.1-1)
公式(7.7.1-1)中的系数η,应按下列两个公式计算,并取其中较小值:
(7.7.1-2)
(7.7.1-3)
式中
Fl--局部荷载设计值或集中反力设计值;对板柱结构的节点,取柱所承受的轴向压力设计值的层间差值减去冲切破坏锥体范围内板所承受的荷载设计值;当有不平衡弯矩时,应按本规范第7.7.5条的规定确定;
βh--截面高度影响系数:当h≤800mm时,取βh=1.0;当h≥2000mm时,取βh=0.9,其间按线性内插法取用;
ft--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
σpc,m--临界截面周长上两个方向混凝土有效预压应力按长度的加权平均值,其值宜控制在1.0-3.5N/mm2范围内;
um--临界截面的周长:距离局部荷载或集中反力作用面积周边h0/2处板垂直截面的最不利周长;
h0--截面有效高度,取两个配筋方向的截面有效高度的平均值;
η1--局部荷载或集中反力作用面积形状的影响系数;
η2--临界截面周长与板截面有效高度之比的影响系数;
βs--局部荷载或集中反力作用面积为矩形时的长边与短边尺寸的比值,βs不宜大于4;当βs<2时,取βs=2;当面积为圆形时,取βs=2;
αs--板柱结构中柱类型的影响系数:对中性,取αs=40;对边柱,取αs=30;对角柱,取αs=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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