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地产商选址与零售商选址的区别 发表日期: 2008-11-06 15:13:58 作者: 佚名 无论是零售商选址开店,还是地产商选址搞商业地产开发,选址的实质都是对商业经营场所的价值判断。相对于地产商如何选址,人们大多议论的是零售商如何选址的话题。其原因,是土地的商业用途划分不由开发商决定,再加上前些年土地供应紧张,开发商拿地的压力,使其很难再注重土地商用价值的评判。但是,随着商业用地的不断增多,加之失败的商业地产开发所导致的店铺空置问题日益严重,对商业用地进行价值评判的重要性已经引起业界的高度重视。
发表日期: 2008-11-06 15:13:58 作者: 佚名
无论是零售商选址开店,还是地产商选址搞商业地产开发,选址的实质都是对商业经营场所的价值判断。相对于地产商如何选址,人们大多议论的是零售商如何选址的话题。其原因,是土地的商业用途划分不由开发商决定,再加上前些年土地供应紧张,开发商拿地的压力,使其很难再注重土地商用价值的评判。但是,随着商业用地的不断增多,加之失败的商业地产开发所导致的店铺空置问题日益严重,对商业用地进行价值评判的重要性已经引起业界的高度重视。
笔者认为,对于地产商提供场地,零售商在此贩卖商品,这样一块共同使用的场所,了解两者对这一场所的不同价值评判,不仅直接关系两者各自的收益,也是两者在同一商业价值链上达到协调一致的关键。以下就两者在价值评判中的几个不同点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看场所的视点不同
以什么为标准评价商业经营场所的价值?零售商是以自己的店铺为标准,地产商是以商圈及立地条件为标准。更具体地说,零售商以自己店铺所处场所为视点,判断商圈及立地条件是否满足开店的要求。地产商以商圈及立地条件为视点,判断场所具有多大的商业地产开发价值。前者是由小向大看,即由场所看商圈;后者是由大向小看,即由商圈看场所。
二.对顾客类型划分的标准不同
顾客不仅是零售商获取收益的直接保障,同时,地产商也要依据场所能给零售商带来多少顾客、带来什么样的顾客来收取店铺租金。但是,两者对顾客类型的划分却有如下的不同。
零售商面对的是某一类消费群体的某种特定需求。所以,零售商对顾客进行分类时,是依据店铺经营的商品品种,对这类消费群体进行详细分类。例如,时装店要依据顾客的年龄段、工作性质、工资收入、生活方式等从不同角度进行详细纵向分类。详细分类的目的是为了调整商品构成,从而满足不同客层的不同需求。
地产商面对的是各类不同业种、业态的店铺所包含的综合性顾客群体,所以,地产商是依据现有的各种业种、业态所服务的顾客特征对整个商圈内的顾客进行横向分类。例如,高收入中年女性购买服装去百货店、一般家庭妇女购买服装去综合超市、年轻女孩购买服装去时装店等。横向分类的目的是根据不同业种、业态的店铺在城市空间中的分布规律,选取与场所相适宜的业种、业态,依据消费者的空间性购物行为来判断这里能来多少顾客。由此,为确立招商目标、制定租金价位提供依据。
三.对场所的基础数据使用目的不同
无论是零售商还是地产商,选址中都要对反映商圈及立地条件状况的数据进行统计,但这些数据使用目的不同。
零售商利用此数据的目的是进行营业额预测。特别是经营管理模式已经定型的大型连锁业,让它去改变经营管理模式去适应商圈及立地条件非常困难,所以,店铺的商圈及立地条件就成了店铺是否盈利的决定性因素。
地产商利用这些基础数据,是以驻场所有店铺的整体收益最大化为目标,确定招商的业种、业态及规划建设规模。对于刚刚起步的新区建设,用此数据与最低端商业活动得以成立的最低要求进行比较,直接就可以判断项目的可行与否。
四.对商圈未来发展方向的期望不同
零售商希望未来商圈的同质化扩大,不希望商圈的性质发生变化。因为,每一个成熟的店铺都需要一个稳定的消费群体,商圈同质化扩大意味着适宜自己的顾客增加。商圈性质的变化意味着店铺不是因顾客减少而遭淘汰,就是在开发商的业态调整中遭淘汰。
地产商不仅希望未来商圈扩大,同时希望商圈质的提高。高层次的商圈可以吸引高端商业的进入,同时带来物业的升值。对一般的商业地产开发来说,建设周期一年,3-5年收回建筑投资,接下来就是业态调整。这并不是开发商情愿这样做,而是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求从选址阶段就要开始考虑3、5年后的业态调整,以适应环境的变化。
除此之外,两者对商圈范围的界定、竞合店的选出、进驻成熟商圈的条件等等也有很大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