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规第12.4.2条第3款的讨论
lhj5286
lhj5286 Lv.2
2005年05月07日 09:21:17
只看楼主

高规第12.4.2条第3款中规定:“直径不小于800的大直径桩可采用一柱一桩”,今天我做了一个小高层,采用了Φ500的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局部柱下采用了单柱单桩,单位内部审核人员根据这一条提出了“不宜在柱下做小于800直径桩的单桩承台”,我想听听大家的看法如何,谢谢!

高规第12.4.2条第3款中规定:“直径不小于800的大直径桩可采用一柱一桩”,今天我做了一个小高层,采用了Φ500的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局部柱下采用了单柱单桩,单位内部审核人员根据这一条提出了“不宜在柱下做小于800直径桩的单桩承台”,我想听听大家的看法如何,谢谢!
免费打赏
zyf5922
2005年04月30日 07:37:27
2楼
你看清楚了,是“可”采用,而不是“必须”采用,所以审查人员“可”提出自己的意见,关键在于你所计算的单桩承台要满足计算要求,估计在你们那儿那儿这种做法不是很普及,在我们这儿一样,都些东西大家都约定成俗了,你换种做法审查中心就是不让,估计是他们从前没有这么做过
回复
sir_palatin
2005年05月03日 18:43:06
3楼
规范里的不宜类就是否定意思为主
可就是没必要选择 嘿嘿
回复

相关推荐

APP内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