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换积分NO.004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 第1部分:Ⅰ、Ⅱ、Ⅲ类电梯GB/T 7025.1—1997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10—16批准 1998—06—01实施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国际标准ISO 4190—1:1990《乘客电梯的安装——第1部分:Ⅰ、Ⅱ、Ⅲ类电梯》对GB 7025—86进行修订的,在技术内容上与该国际标准等效。 为适应电梯产品采用国际标准,便于国际间技术交流以及电梯产品进出口贸易的需要,本标准采用了与ISO 4190一致的分类方法,即电梯的类别定义为:
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 第1部分:Ⅰ、Ⅱ、Ⅲ类电梯
GB/T 7025.1—1997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10—16批准 1998—06—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国际标准ISO 4190—1:1990《乘客电梯的安装——第1部分:Ⅰ、Ⅱ、Ⅲ类电梯》对GB 7025—86进行修订的,在技术内容上与该国际标准等效。
为适应电梯产品采用国际标准,便于国际间技术交流以及电梯产品进出口贸易的需要,本标准采用了与ISO 4190一致的分类方法,即电梯的类别定义为:
Ⅰ类:为运送乘客而设计的电梯。
Ⅱ类:主要为运送乘客,同时亦可运送货物而设计的电梯。
Ⅲ类:为运送病床而设计的电梯。
Ⅰ类、Ⅲ类电梯与Ⅱ类电梯的主要区别在于轿厢内的装饰。住宅楼用电梯与非住宅楼用电梯都是乘客电梯,住宅楼用电梯宜采用Ⅱ类电梯。
Ⅳ类:为运送通常有人伴随的货物而设计的电梯。
Ⅴ类:杂物电梯。
因液压电梯已制定专门标准,本标准取消原标准中液压电梯的相关内容。
GB 7025—86中载货电梯、杂物电梯的内容,本次修订时,将其分别移至GB/T 7025.2—1997及CB/T 7025.3—1997中。
在GB 7025—86实施的过程中,电梯制造厂和使用部门都希望在电梯参数方面进行扩展,经过反复征求意见,在本次修订时把经一致认可的数据直接加进标准中。同时,用括号与ISO 4190的数据相区别。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GB 7025—86。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迅达电梯有限公司、广州电梯工业公司、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沈阳电梯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郗小蕙、蒋文翰、黄善康、乔保林、刘汉湘。
ISO前言
ISO(国际标准化组织)是世界各国标准化团体(ISO的成员团体)的联合会。国际标准的准备计划工作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各技术委员会进行的。如果某一国家标准组织对某项目感兴趣,国际标准化组织也已建立了这一项目的技术委员会,这个国家的标准组织则有权参加这一技术委员会。与国际标准有联系的政府或者非政府性机构,亦可参加此类工作。在电气技术标准化问题上,国际标准协会与国际电气技术委员会有着密切的合作。
技术委员会所草拟的国际标准正在成员国中传阅,并将为能否作为国际标准举行投票,必需具有75%的成员国参加投赞成票,才能作为国际标准出版。
国际标准ISO 4190/1由电梯技术委员会编制,即ISO/TC 178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第一版本(ISO 4190/1:1980)已撤销,并由第二版本取代。第二版本并入了附件2,增加了一个320kg的电梯,修改了电梯井道和轿厢的尺寸以及保留了400kg的电梯。
国际标准ISO/4190:《电梯的安装》,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Ⅰ、Ⅱ、Ⅲ类电梯
第二章 Ⅳ类电梯
第三章 Ⅴ类杂物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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