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十二消防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一、问题描述 1)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前室内穿越通风管道,其风管耐火等级、防烟性能、防火隔墙孔洞处 防火封堵措施不符合要求。 2)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前室内穿越电缆桥架等设施,其耐火等级、防烟性能、防火隔墙孔洞
来源:十二消防
1)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前室内穿越通风管道,其风管耐火等级、防烟性能、防火隔墙孔洞处 防火封堵措施不符合要求。
2)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前室内穿越电缆桥架等设施,其耐火等级、防烟性能、防火隔墙孔洞 处防火封堵措施不符合要求.
3)建筑物五层及以上楼层的老年人照料设施未设置消防电梯。
4)普通电梯与消防电梯合用前室时,普通电梯未按消防电梯要求进行设置;
5)消防电梯机房与相邻机房之间隔墙耐火极限低于2.0h,隔墙上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未采用乙 级防火门。
1)施工单位未按 全专业 图纸对照施工,遗漏消防设施、封堵工序等;
2) 建设单位改变使用功能 , 且未经设计确认和进行相应的变更, 导致老年人照料设施遗漏消 防电梯的设置;
3)责任主体 在电梯订货时,未明确与消防电梯合用前室的普通电梯的设置要求 。
4)设计单位设计图纸未注明合用前室内普通电梯的设置要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版>)
7.3.5 除设置在仓库连廊、冷库穿堂或谷物筒仓工作塔内的消防电梯外 ,消防电梯应设置前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前室 宜靠外墙设置,并应在首层直通室外或经过长度不大于30m 的通道通向室外 ;
2 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m2,前室的短边不应小于2.4m;
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其使用面积尚应符合本规范第5.5.28条和第6.4.3条的规定;
【补充: 5.5.28 住宅单元的疏散楼梯,当分散设置确有困难且任一户门至最近疏散楼梯间入口的距离不大于10m时,可采用剪刀楼梯间,但应符合下列规定:
3 楼梯间的前室不宜共用;共用时,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m2。
4 楼梯间的前室或共用前室不宜与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楼梯间的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时,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0m2,且短边不应小于2.4m。
6.4.3 防烟楼梯间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4.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3 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不应小于6.0m2;住宅建筑,不应小于4.5m2。
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时,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不应小于10.0m2;住宅建筑,不应小于6.0m2。】
3 除前室的出入口 、 前室内设置的正压送风口和本规范第5.5.27条规定的户门外, 前室内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补充:
5.5.27 住宅建筑的疏散楼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高度不大于21m的住宅建筑可采用敞开楼梯间;与电梯井相邻布置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当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仍可采用敞开楼梯间。
2 建筑高度大于21m、不大于33m的住宅建筑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当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可采用敞开楼梯间。
3 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户门不宜直接开向前室,确有困难时,每层开向同一前室的户门不应大于3樘且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
4 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不应设置卷帘。
7.3.6 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电梯井、机房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1 应能每层停靠;
2 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
3 电梯从首层至顶层的运行时间不宜大于60s;
4 电梯的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控制面板应采取防水措施;
5 在首层的消防电梯入口处应设置供消防队员专用的操作按钮;
6 电梯轿厢的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
7 电梯轿厢内部应设置专用消防对讲电话。
2.2.8 除仓库连廊、冷库穿堂和筒仓工作塔内的消防电梯可不设置前室外,其他建筑内的 消防电梯均应设置前室。消防电梯的前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前室在首层应直通室外或经专用通道通向室外,该通道与相邻区域之间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2 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m2 , 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应符合本规范第7.1.8条【 防烟楼梯间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高层仓库、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及其他地下工程,不应小于6.0㎡;住宅建筑,不应小于4.5㎡。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的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高层仓库、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及其他地下工程,不应小于10.0㎡;住宅建筑,不应小于6.0㎡。 】的规定 ; 前室的短边不应小于2.4m。
3 前室或合用前室应采用防火门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 。 除兼作消防电梯的货梯前室 无法设置防火门的开口可采用防火卷帘分隔外 , 不应采用防火卷帘或防火玻璃墙 等方式替代防火隔墙 。
2.2.9 消防电梯井和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开口的防火隔墙与相邻井道、机房及其他房间分隔。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置排水设施,排水井的容量不应小于2m3,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10L/s。
3 电梯的动力和控制线缆与控制面板的连接处、控制面板的外壳防水性能等级不应低于IPX5;
4 在消防电梯的首层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识和供消防救援人员专用的操作按钮;
6 电梯轿厢内部应设置专用消防对讲电话和视频监控系统的终端设备 。
1.设计单位应充分预留消防电梯前室的尺寸,必须考虑后期装修做法;
2.设计单位应加强各专业图纸一致,并做好技术交底;
3.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不可遗漏或擅自更改,防火封堵应保证施工质量;
4. 建设单位如需改变使用功能 , 应经设计确认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以免遗漏消防电梯及其 相关设施的设置;
5. 责任主体应严格按设计的技术要求进行电梯供货, 并将电梯深化图交由主体设计单位确认 后方可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