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应提交下列资料1、 填报《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2、 申办场所平面布置图(应标明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3、 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4、 防火安全组织机构及人员名单5、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6、 疏散、灭火预案7、 申办场所建筑消防审批及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意见书8、 可燃材料阻燃处理检测证明、装修材料燃烧性能证明9、 租赁甲乙方消防安全协议10、 租赁契约11、 房屋产权证明
提交下列资料
1、 填报《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 申办场所平面布置图(应标明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
3、 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
4、 防火安全组织机构及人员名单
5、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6、 疏散、灭火预案
7、 申办场所建筑消防审批及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意见书
8、 可燃材料阻燃处理检测证明、装修材料燃烧性能证明
9、 租赁甲乙方消防安全协议
10、 租赁契约
11、 房屋产权证明
12、 电检报告
13、 消检报告
装修报审资料
1、 填写《北京市建筑装修改造工程消防审核审报表》一式两份
2、 装修改造方案、装修改造所在层面的原始平面图;改变或新增 的消防设计方案及图纸
3、 消防安全协议书、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和用火用电制度(建设单位、产权单位、物业管理单位与装修改造的施工单位签订)
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1、 规划局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或规划意见书(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2、 填写《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3、 蓝图盖报审专用章
4、 消防设计专篇(文字方式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