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08版民规中消防的问题请大家指点一下
bmwxbbb
bmwxbbb Lv.2
2008年11月25日 09:37:37
只看楼主

其中13.1.3中第2条内第2款 规定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的单层及多层公共建筑都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这个卡的太严了,意思是如果做个1层或2层,每层1~200平米的小商铺或者办公楼,会所之类的都得上一套消防,有这必要吗?建规和高规都没卡这么严,它一个民规跳出来卡这么严干吗啊!

中13.1.3中第2条内第2款 规定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的单层及多层公共建筑都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这个卡的太严了,意思是如果做个1层或2层,每层1~200平米的小商铺或者办公楼,会所之类的都得上一套消防,有这必要吗?

建规和高规都没卡这么严,它一个民规跳出来卡这么严干吗啊!
beijingww
2008年11月28日 12:19:53
2楼
不管他,要是那样不被甲方骂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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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eihuo
2008年12月30日 15:57:21
3楼
:Q :Q :Q :Q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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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pmhs
2009年12月25日 18:59:09
4楼
民规主编解释,此条文漏了一句,“具体需设置的场所见火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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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lifeng226
2011年01月12日 23:56:54
5楼
13.1.3确实麻烦 搞得现在这条基本忽略掉了 但是心里又没底 真的出个什么事追究起来 这个可是我们违反规范的依据啊 规范很不严谨 强力要求规范编委做具体解释或者明确怎么执行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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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vekk
2011年01月13日 10:44:14
6楼

这样就清楚了: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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