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 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有关要求和部署,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 , 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效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 2019〕11号)、《浙江省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杭州市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本
一、总体要求
二、 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 牢固树立质量安全是工程建设生命线的理念,始终把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放在首位。强化政府监管 和行业管理 ,完善勘察设计企业质量安全体系和内控机制 建设 ,提高勘察设计质量。
压实 主体履 责 。 按照“谁建设、谁负责” ,“谁服务、谁负责” 原则,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勘察设计单位主体责任 ,以及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终身责任。
促进高效服务 。 统筹考虑深化改革与依法行政的要求,保障质量安全与提高审批效率的关系,对施工图 实 行分类审查和数字化管理 , 同步 优化施工许可办理流程 , 压缩审批时间。
加强监管闭环 。 深化部门沟通联动,推动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数字化监管和信用监管深度融合,完善按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模式 ,促进营商环境迈向更高水平 。
三 、主要 任务
(一)深化施工图 分类 审查改革
根据工程建设行业特点,在坚持施工图联审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缩小施工图审查范围,对不同类型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差异化的审查方式:
1 . 一般 项目 取消 施工图审查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一般的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取消施工图审查。
2 . 特殊 项目实行施工图后置审查
以下范围内的 新建、扩建、改建 项目取消其施工许可前的施工图联合审查,实行施工图后置审查:
1)消防特殊建设工程;
2)抗震设防类别为特殊设防类和重点设防类建设工程;
3)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4)桥梁工程;
5)单独以人防工程立项的地下防护建筑工程和五级及以上的附建式人防地下室。
( 二 )优化施工许可办理流程
1.优化申请条件。 建设单位 在申领施工许可证前 ,应将勘察报告和 施工图 设计文件上传 “浙江省工程建设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系统(杭州)” (以下简称 “图审系统”),并取得《施工图上传确认书》。 取消施工图审查的项目,凭《施工图上传确认书》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施工图后置审查的项目,凭《施工图上传确认书》和施工图质量承诺书申请办理施工许可 。其他申请条件不变。
2.深化分阶段施工许可。 建设单位在确定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后,可根据施工进展需要,按照基坑围护、主体工程底板以下(不含底板)、主体工程底板以上、专项工程(装饰装修、幕墙、室外附属工程等)四个阶段,分别或组合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建设单位在申请基坑围护、主体工程底板以下施工许可时,无需办理“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核实与征收”、“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消防设计审查”等手续 。
3.简化申请材料。 将 办理 “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核实与征收 ”、“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 ” 审批 手续 的 申请 材料 , 由《施工图审查报告 》 及加盖审图章的全套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 调整为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 。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取消施工图审查的项目,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审批权限,委托抽查机构对取消施工图审查的项目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70%。 抽查机构应具备施工图审查资质。抽查机构应在 项目施工许可证核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抽查意见;对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2.施工图后置审查的项目, 图审机构应在项目施工许可证核发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应阶段的 图审意见。 建设单位应在项目施工许可证核发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并在办理消防验收(备案)前,获得施工许可对应阶段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逾期未取得的, 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
3. 取消 施工图审查项目 、 取得图审合格书前 的 施工图后置审查项目 , 以上传 图审系统 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作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 人防质量监督 的依据。
四 、保障措施
1. 深化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 。 全面应用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系统, 加强图纸数据信息与相关平台系统共享应用, 实现 图纸有溯源、行为有记录、责任有落实 。
2.强化 信用体系建设 。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勘察设计质量管理体系和监管制度,加强勘察设计单位信用档案建设,将违反有关法律 、 法规 、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不履行承诺的不良 信息 记入信用档案,并定期向社会公开。
本 实施 意见自 2024年 X 月 X 日起施行 ,有效期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