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济南市住建局“高质量发展调研年”活动,自2023年2月以来, 济南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监站 建筑、结构、设备(给排水、暖通)、电气 以 及勘察等各专业总工在站领导的带领下,与部分图审机构和设计院开展了面对面的技术交流。 通过交流,对审查中的常见问题达成了共识,现按专业进行归纳如下。 (一)建筑专业 1、住宅厨房是否可以设计成开敞式厨房?
为落实济南市住建局“高质量发展调研年”活动,自2023年2月以来, 济南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监站 建筑、结构、设备(给排水、暖通)、电气 以 及勘察等各专业总工在站领导的带领下,与部分图审机构和设计院开展了面对面的技术交流。
(一)建筑专业
1、住宅厨房是否可以设计成开敞式厨房?
[建议] 不可以。
[分析] 《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2013第4.2.1条规定“设置灶具的厨房应设门并与卧室、起居室等隔开。”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2020年版)第10.4.4条规定“家用燃气灶应安装在有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的厨房内。利用卧室的套间 (厅)或利用与卧室连接的走廊作厨房时,厨房应设门并与卧室隔开 。”
2、住宅卫生间设整体卫浴时,卫生间楼面是否需要采取防水措施?
[建议] 需要采取防水措施。
[分析] 根据《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 55031-2022第6.3.3条条文解释“当卫生间为整体卫浴时,卫生间楼面仍需要做防水层”。
3、住宅商业服务网点采用封闭楼梯间疏散时,当该封闭楼梯间无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是否可以只在楼梯间最高部位设置1平方米可开启外窗或开口即可?
[建议] 如果一、二层商业服务网点合计高度不大于10m,可以只在楼梯间最高部位设置1.0m2可开启外窗或开口。
[分析] 根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3.2.1条,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封闭楼梯间,应在最高部位设置面积不小于1.0m2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当建筑高度大于10m时,尚应在楼梯间的外墙上每5层内设置总面积不小于2.0m2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且布置间隔不大于3层。此处建筑高度是指楼梯间服务的高度。
4、消防验收时经常会发生防火玻璃采用了C类防火玻璃,要求改为A类防火玻璃,造成浪费。哪些场所需要设A类防火玻璃?
[建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中除了明确规定可以采用C类防火玻璃的条文,如6.2.5、6.7.7条,其他条文涉及防火玻璃的要求时均应采用A类防火玻璃,若采用C类防火玻璃应同时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保护。
[分析] 根据《建筑用安全玻璃?第1部分:防火玻璃》GB?15763.1-2009的术语定义:
A类防火玻璃即隔热型防火玻璃,是耐火性能同时满足耐火完整性、耐火隔热性要求的防火玻璃。
C类防火玻璃即非隔热型防火玻璃,是耐火性能仅满足耐火完整性要求的防火玻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3.2条,中庭采用防火玻璃墙时,其耐火隔热性和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1.0h(即A类防火玻璃),采用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 的非隔热性防火玻璃墙时(即C类防火玻璃),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保护。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6.1.3、6.1.4条规定的情况应设乙级防火窗时,乙级防火窗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0h,耐火极限的要求包括耐火隔热性和耐火完整性同时不应低于1.0h,即应采用A类防火玻璃。延伸解读所有防火门、防火窗上的玻璃均应采用A类防火玻璃。
我们平时施工图设计经常疏散走道两侧设玻璃隔墙。根据防火疏散设计,该玻璃隔墙属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表5.1.2中的“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时,此玻璃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0h,也就是耐火隔热性和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1.0h(即A类防火玻璃),采用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 的非隔热性防火玻璃墙时(即C类防火玻璃),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保护。
5、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消防电梯机房、空调机房等设备房直通室外的疏散门,消防验收时经常要求设甲级防火门,是否必须设置为防火门?
[建议] 采取了相应防火措施后,可以不设防火门。
[分析] 根据《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疑难解析)》第1.28条,当与相邻建筑防火间距满足规范要求,且该类设备房直通室外的门洞口上方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外挑深度不小于1.0m、宽度不小于门洞口宽度的不燃性防火挑檐时可不设防火门。
6、厕所、卫生间能不能布置在餐厅的直接上层。不同规范规定不同,有的规范规定不能,有的规定采用同层排水后可以。设计时该如何执行?
[建议] 公共厕所(卫生间)不应布置在餐厅的直接上层。
[分析] 《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 55031-2022第5.6.2条第2款规定,公共厕所(卫生间)不应布置在有严格卫生、安全要求房间的直接上层。第5.6.2条条文解释说明,有严格卫生、安全要求房间包括餐厅、厨房、配电间、消防控制室、机房。
7、《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 55031-2022第3.2节规定的建筑高度计算方法,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附录A规定的建筑高度计算方法不一致,该如何执行?
[建议] 经咨询《民用建筑通用规范》编制组,《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 55031-2022第3.2节规定的建筑高度是实际建筑高度,即规划建筑高度。消防建筑高度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附录A执行。
[分析] 《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 55031-2022第3.2.1条条文解释说明“本规范中规定的建筑高度有别于防火规范里的建筑高度”。
8、《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 55031-2022第6.6.1条规定的上人屋面临空处安全防护高度,与《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第6.7.3条不一致,该如何执行?
9、采暖空间玻璃采光顶按规范要求应设中空夹层玻璃,夹层玻璃应设在室外一侧还是室内一侧?
[建议] 《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 55031-2022第6.1.3条规定“建筑采光顶采用玻璃时,面向室内一侧应采用夹层玻璃”。
[建议] 住宅也应执行。
[分析] 《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 55031-2022第6.6.3条条文解释说明,“本条是针对包括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其他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在内的涉及栏杆安全方面的要求”。注意该条“防止攀滑措施”包括防止攀爬和防止溜滑两方面要求。
11、中庭的自动扶梯临空处需要另设安全防护栏杆吗?
[建议] 中庭的自动扶梯临空高度大于或等于9.0m时,临空处需要另设安全防护栏杆或栏板。
[分析] 《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 55031-2022第5.4.3条第二款规定“位于中庭中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临空部位应采取防止人员坠落的措施”。第5.4.3条条文解释“自动扶梯的临空高度大于或等于9.0m时,宜在其临空一侧加装高度不低于1.20m的防护栏杆或栏板”。
12、地上与地下楼梯间之间起防火分隔作用的门设在楼梯间休息平台时,该门可紧邻通向地下室的踏步设置吗?
[建议] 不可以。
[分析] 根据《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 55031-2022第5.3.6条规定,公共楼梯正对梯段设置的楼梯间门距踏步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0.60m。
13、对于集成卫生间的内墙、顶棚采用集成墙板、集成吊顶,是否还必须设防潮层?
[建议] 需要设防潮层。
[分析] 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37/T 5097-2021第4.1.6条的规定,卫生间整体墙面、顶棚均应设防潮层。根据《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298-2013第4.6.1条的规定,防潮层材料可为防水砂浆、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等。
14、哪些建筑应设母婴室?
[建议] 《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 55031-2022第5.7.1条规定“经常有母婴逗留的公共建筑内应设置母婴室”。第5.7.1条条文解释说明建筑面积大于1万m2或日客流量超过1万人的商业活动、医疗、公众活动、交通及社会民生服务、办公等公共建筑应设使用面积不小于10m2的母婴室。
15、物流园或厂区自用配套公建如办公楼、餐厅、宿舍是否需要进行无障碍设计?
[建议] 应根据《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 55019-2021、《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进行系统的无障碍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