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条件
职称评审条件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 2023年4月12日 至 5月12日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 2023年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3 年 4 月 12 日至 5 月 12 日单位申报推荐截止时间 :2023 年 5 月 25 日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申报对象:
符合《临平区制造业、建筑业领域部分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工作操作办法》中的基本要求和申报条件,取得《临平区制造业、建筑业领域部分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目录》的国际职业资格证书,且在临平区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申报条件: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2、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
3、 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或工作需要,符合申报条件的,可转评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4、 自评分申报、高技能人才申报等可联系小依详细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