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55003-2021有3条涉及基桩承载力检验。照录如下: “5.1一般规定”的第5.1.3条: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与桩身质量检验。 “5.2 桩基设计”的第5.2.5条: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应通过单桩静载荷试验确定。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应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 “5.4 施工及验收”的第5.4.3条第1款:施工完成后的工程桩应进行竖向承载力检验,承受水平力较大的桩应进行水平承载力检验,抗拔桩应进行抗拔承载力检验。
《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55003-2021有3条涉及基桩承载力检验。照录如下:
“5.1一般规定”的第5.1.3条: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与桩身质量检验。
“5.2 桩基设计”的第5.2.5条: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应通过单桩静载荷试验确定。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应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
“5.4 施工及验收”的第5.4.3条第1款:施工完成后的工程桩应进行竖向承载力检验,承受水平力较大的桩应进行水平承载力检验,抗拔桩应进行抗拔承载力检验。
桩基设计是否必须事先做静载试验?
坊间争论甚多。
一种解读:GB55003-2021第5.2.5条并没有说所有桩基都必须进行试桩。哪些桩应进行试桩为设计提供依据,可参考《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5.3.1条和《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第3.1.2条。桩基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应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得到而不是其它方法,并没有隐含桩基都应该进行静载试验。据说,这点也和规范主编探讨交流过。
我想,还是先梳理一下规范。看看GB55003-2021出台前,其它规范是怎样规定的。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8.5.6条 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单桩竖向静载荷试验确定。在同一条件下的试桩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单桩的静载荷试验,应按本规范附录Q 进行。
2 当桩端持力层为密实砂卵石或其他承载力类似的土层时,对单桩竖向承载力很高的大直径端承型桩,可采用深层平板载荷试验确定桩端土的承载力特征值,试验方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D的规定。
3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可采用静力触探及标贯试验参数结合工程经验确定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4 初步设计时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可按下式进行估算:
Ra=qpaAp+up∑qsiali
5 桩端嵌入完整及较完整的硬质岩中,当桩长较短且入岩较浅时,可按下式估算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Ra=qpaAp
6 嵌岩灌注桩的桩端以下3倍桩径、且不小于5m范围内应无软弱夹层、断裂破碎带和洞穴分布,且在桩底应力扩散范围内应无岩体临空面。当桩端无沉渣时,桩端岩石承载力特征值应根据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按本规范 5.2.6条确定,或按本规范附录H用岩基载荷确定。
应该说,GB50007-2011对基桩承载力特征值的确定系统而全面,综合考虑了基础设计等级,桩基荷载传递性状,桩端岩性特征,其它原位试验与工程经验。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5.3.1条 设计采用的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桩基,应通过单桩静载试验确定;
2 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桩基,当地质条件简单时,可参照地质条件相同的试桩资料,结合静力触探等原位测试和经验参数综合确定;其余均应通过单桩静载试验确定;
3 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桩基,可根据原位测试和经验参数确定。
JGJ94-2008第5.3.2条 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极限侧阻力标准值和极限端阻力标准值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单桩竖向静载试验应按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 执行;
2 对于大直径端承型桩,也可通过深层平板(平板直径应与孔径一致)载荷试验确定极限端阻力;
3 对于嵌岩桩,可通过直径为0.3m岩基平板载荷试验确定极限端阻力标准值,也可通过直径为0.3m嵌岩短墩载荷试验确定极限侧阻力标准值和极限端阻力标准值;
4 桩的极限侧阻力标准值和极限端阻力标准值宜通过埋设桩身轴力测试元件由静载试验确定。并通过测试结果建立极限侧阻力标准值和极限端阻力标准值与土层物理指标、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以及与静力触探等土的原位测试指标间的经验关系,以经验参数法确定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
JGJ94 遵循了GB50007的总体思路与原则,更是对桩的极限侧阻力标准值和极限端阻力标准值的确定进行了建议,建议建立地区经验关系与经验参数。
根据《建筑基桩检测规范》JGJ106-2014,基桩检测可分为施工前为设计提供依据有试验桩检测和施工后为验收提供依据的工程桩检测。
JGJ106-2014第3.1.2条规定,当设计有要求或者有下列情况之一,施工前应进行试验桩检测并确定单桩极限承载力:
1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
2无相关试桩资料可参考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桩基;
3地基条件复杂、基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
4本地区采用的新型或采用新工艺成桩的桩基。
此条与GB50007、JGJ94的原则一致,其目的是为设计选定桩型和桩端持力层、了解桩侧桩端阻力分布并确定基桩承载力提供依据,同时也为施工单位在新的地质条件下设定并调整施工工艺参数进行必要的验证,为新桩型、新工法、新工艺积累经验。JGJ106-2014第4.3.4条明确了“为设计提供依据的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应采取慢速维持荷载法。”
为保障合理评价试桩结果的低限要求,JGJ106-2014第3.3.1条要求,依据设计确定的基桩受力状态,采用相应的静载试验方法确定单桩极限承载力,检测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且在同一条件下不应小于3根;当预计工程桩总数小于50根时,检测数量不应少于2根。当受设备或现场条件限制时,可依据GB50007、JGJ94采用深层平板载荷试验、岩基载荷试验、小直径基桩静载试验结合桩身内力测试等方法替代,前提是应先通过相关质量责任主体组织的技术论证。
桩基设计是否必须事先做静载试验?
我的答案?
可以用《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55003-2021第1.0.3条来回答:
“工程建设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由相关责任主体判定。其中,创新性的技术方法和措施,应进行论证并符合本规范中有关性能的要求”。
读者诸君,这答案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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