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任重道远
一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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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2月26日 14:32:09
来自于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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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马头发电总厂违反水保法案件“三步曲”(王明同 王海平 贾立海) 马头发电总厂位于磁县境内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隶属华北电管局,是华北南部电网最大的发电企业,总装机容量103万千瓦,其第四期工程――电厂储灰场位于磁县境内漳河故道风沙区,占用磁县吴庄林场防风固沙林地(人工林,林龄约30多年)1921亩,并将其全部砍伐,造成了严重的水土流失和潜在危害。该项目既没有按水土保持法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办理审批手续,也未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且其损坏水保设施面积之大、破坏程度之高,属河北省近年来严重违反水保法的案件之一。

--查处马头发电总厂违反水保法案件“三步曲”
(王明同 王海平 贾立海)

马头发电总厂位于磁县境内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隶属华北电管局,是华北南部电网最大的发电企业,总装机容量103万千瓦,其第四期工程――电厂储灰场位于磁县境内漳河故道风沙区,占用磁县吴庄林场防风固沙林地(人工林,林龄约30多年)1921亩,并将其全部砍伐,造成了严重的水土流失和潜在危害。该项目既没有按水土保持法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办理审批手续,也未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且其损坏水保设施面积之大、破坏程度之高,属河北省近年来严重违反水保法的案件之一。
一、案件起因
1995年5月,磁县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站接群众举报:马头发电总厂在漳河故道风沙区吴庄林场施工中大量砍伐林木,造成了大面积水土流失。经初步查证,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遂决定予以查处。从此拉开了漫长的查案序幕。
二、办案经过
第一步 宣传法规,实施监督。 初步掌握电厂违法事实后, 磁县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站多次到该厂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并将中央、省、市、县的有关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文件送给该厂领导,以督促其自觉配合水保监督执法工作,并于1995年7月5日向该厂下达了补报水土保持方案通知书。但电厂某主要领导态度蛮横地说:“我是地师级单位,直属华北电管局,你一个县级单位给我送的水保法,我没见过。什么法到我们厂也不管用,也不需要向你们报水土保持方案”。针对当事人不合作、不友好的行为和态度,磁县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站执法人员仍坚持耐心做工作,在1996年元月底以前三次到电厂宣传水土保持法,催办水保方案。但该厂领导仍然我行我素,拒不合作和履行水土保持法规定的义务。
第二步 调查取证,严肃处理。由于电厂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磁县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站在多次寻求协调解决方法未果情况下,遂组织精干力量,对电厂损坏水土保持设施、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的违法事实进行了全面、详细的现场调查取证:拍摄了照片,从土地部门获取了征地文件,确定了砍伐林草植被设施面积和水土流失面积,并向当地干部群众询问笔录了电厂施工伐树过程和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后果。最后经磁县法院现场进行了核实确认。取得证据后,96年2月20日经磁县水利局决定,磁县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站正式对马头发电总厂违反水土保持法一案立案处理。首先根据《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河北省实施 <水土保持法>办法》第十八条,以及河北省财政厅、物价局、水利厅冀水农字(1994)2号文件规定,并经市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办公室、磁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和磁县收费管理办公室批准,于1996年4月26日下达了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通知书。但经多次交涉,该厂仍拒不缴纳,甚至将我水保执法人员强行赶出电厂。为维护水土保持法律的尊严,打击电厂的嚣张气焰,以法律事实教育电厂及其他企业执行水保法,磁县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站根据《邯郸市水土保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于1996年5月9日对该厂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一是对马头发电总厂四期工程储灰场建设项目不申报水保方案即开工的行为处以3000元罚款;二是限1996年5月20日前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384.39万元;三是限1996年6月30日前补报电厂二、三、四期储灰场水土保持方案。当我执法人员送达处罚决定时,该厂有关负责人拒不接受,甚至动用厂内经警将我执法人员赶出大门。我执法人员只好留置送达。
第四步 强制执行,圆满解决。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马头发电总厂在法定期限十五日内既未申请复议也未起诉,又没有履行处罚决定。磁县水保监督检查站遂于1996年5月26日,依法向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9月6日,邯郸市中院传唤电厂代表到行政廷接受调查,并认定电厂征地属水土流失地区,必须按规定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损坏其所征用土地的水保设施必须按有关法规缴纳水保设施补偿费,同时认定电厂已丧失诉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至此,电厂方感事态严重,急忙于9月7日向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写报告以寻求行政干预,逃避法律制裁。邯郸郸市和磁县保监督部门也不示弱,接连向市委、市政府、市人大汇报工作、送紧急报告,说明电厂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对周围造成的恶劣影响,申明水保监督部门是依法行政,马头发电总厂虽是市重点保护企业,但也不能超越法律任意行事。在市委、市政府出面协调过程中,由于我水保监督部门汇报及时、坚持原则、有理有据、灵活掌握国家方针政策,从而获得了市委、市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因此,马头发电总厂虽然采取了拖延战术、千方正百计进行狡辩,但最后终于败下阵来,不得不于96年12月中旬向我水保执法部门进行公开道歉,履行了处罚决定。至此,历时一年零七个月的马头发电总厂四期储灰场违反水保持法案件终于取得了比较满意的结果。
三、案情分析和启示
本案涉及三个主要问题:
一是关于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范围的确认,即水土保持法中山区、丘陵区、风沙区划分标准的问题
暖羊羊
2005年03月11日 09:09:52
2楼
“……防风固沙林地(人工林,林龄约30多年)1921亩……”
看到真的让人心寒,有些业主自以为自己有钱就能够为所欲为
肆无忌惮,我觉得应该把这样的人绳之以法
没电人类也许还可以生活,但是没有树木林草,人将会是白骨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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