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招标投标行业的常见术语,你知道吗?
一只皮蛋
2024年03月19日 09:23:30
只看楼主

      对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业的新人来说,了解行业术语就是了解行业的第一步。这篇文章为您整理了"招投评定"全流程涉及到的术语,帮您快速掌握专业知识、精进招投标实务。


     
对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业的新人来说,了解行业术语就是了解行业的第一步。这篇文章为您整理了"招投评定"全流程涉及到的术语,帮您快速掌握专业知识、精进招投标实务。      
招标:
招标人通过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等形式,邀请具有法定条件和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竞争并选择最佳投标人的活动。

投标: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送交投标文件的活动。

开标:
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并公开宣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投标文件中其他主要内容的活动过程。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评标: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定标:
经开标、评标等法定程序确定中标人,并公示结果,以中标通知书方式接受投标文件和投标价格的活动。

公示:
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媒体公布中标结果。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供应商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招标采购单位的名称和电话。公示期满,无质疑后生效。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就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谈判后,签订的协议书。

议标:
目前某些房地产企业招标、企业内部招标经常会出现对自己开发项目邀请一些专家进行议标方式招标。《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中无议标的招标方式。对招标项目及运作方式、程序已有严格法律规定,只有按照法律规定操作得出的结果才是合法的。
当项目合同实施时,由于原设计变化等原因而增添新项目时,如果新项目投资数额不大(《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补充合同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时间紧迫又不允许招标时,才可以采用议标。但应防止以这种方法规避招标或化整为零。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3)有符合《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招标公告: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时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的公告。招标公告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采购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2)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的售价。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招标文件: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的文件。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标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包括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
(3)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4)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5)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6)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
(7)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8)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
(9)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注: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交应交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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