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环境影响评价费,该不该取?如何取?
严肃的滑板
2024年02月22日 10: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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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很多人在问 环境影响评价费该怎么取,什么时候做 ? 今天就这个问题梳理下。 一、主要内容 根据“ 计价格[2002]125号 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对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所需的费用。

最近很多人在问 环境影响评价费该怎么取,什么时候做 今天就这个问题梳理下。

一、主要内容
根据“ 计价格[2002]125号 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对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所需的费用。
包括: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和评估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
1、新建或扩建工程对环境可能造成 重大的不利影响 ,这些影响可能是敏感的、不可逆的、综合的或以往未有过的项目应 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项目;
2、新建或扩建工程对环境可能造成 有限的不利影响 ,这些影响是较小的或者减缓影响的 补救措施 是很容易找到的,通过规定控制或补救措施可以减缓对环境的影响的项目应 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
3、对环境 不产生不利影响或影响极小 的建设项目应编写 环境影响登记表。
二、计算方法
估算投资额 为计费额,根据建设项目不同的性质和内容, 采取按估算投资额分档定额方式计费。
三、计费标准

注:1、估算投资额是指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
2、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投资额与相对应的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
同时,根据行业特点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乘以调整系数, 乘以行业调整系数(交通、市政公用工程为1.0)和环境敏感程度调整系数(一般:0.8,敏感:1.2)。确定咨询服务收费基准价。
根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 规定,目前 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下调20% ,但不包含获取相关经济、社会、水文、气象、环境现状等基础数据的费用。
虽然根据“ 发改价格[2015]299号 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对环境影响评价费收费已经放开,实行市场价 ,但在计取是还是参考 计价格[2002]125号。
四、如何计取?

根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 规定,

根据建设项目特征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实行分类管理

1、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 分别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2、 环境敏感区

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保护区域和对建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下列区域:
      (一) 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 除(一)外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自然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海洋公园等)、重要湿地、天然林,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

3、分类管理名录

本名录 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认为确有必要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可以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等,提出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的建议,报生态环境部认定后实施。(具体详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从以上表格可以看出公路根据 等级不同采用不同 的方式; 二级以上 公路项目通常需要计取环境影响评价费。
而城市道路中新建快速路、主干路、城市桥梁隧道、 涉及敏感区的城市管网及管廊项目 仅需要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即可,
而其他工程,人行天桥、人行地道等仅进行 环境影响登记表即可。
所以很多时候市政项目不需要计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费,可以计取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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