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事违法行为清单(水土保持)
一、在划定的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的
二、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或者在禁止开垦、开发的植物保护带内开垦、开发的
三、采集发菜;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兜或者滥挖虫草、甘草、麻黄等的
四、在林区采伐林木不依法采取防止水土流失措施的
五、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或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未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或者补充、修改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或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对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变更的
六、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将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的
七、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其生产建设活动中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以外的区域倾倒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的
八、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
九、未根据实地勘察成果文件进行编制的;未按照强制性标准进行编制的;伪造数据、资料或者提供虚假报告的
十、在不得设置消纳场或者专门存放地堆放渣土的
十一、擅自占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的
十二、从事生产建设活动,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而未编制或者方案未经批准的
十三、从事生产建设活动,未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的
十四、对水土保持方案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或者进行施工准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