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房间应做独立的通风(或排烟)系统?在我以前的习惯中诸如变配电室,冷热源机房,柴油发电机房等都是做独立的排风系统的这和刚工作时受师傅的影响有关但是最近对一些习惯做法核对规范时几乎翻遍了所有的规范也没有找到有此类规定只有<<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的5.1.12条说了相关的东西5.1.12凡属下属情况之一时,应单独布置排风系统
哪些房间应做独立的通风(或排烟)系统?
在我以前的习惯中
诸如变配电室,冷热源机房,柴油发电机房等
都是做独立的排风系统的
这和刚工作时受师傅的影响有关
但是最近对一些习惯做法核对规范时
几乎翻遍了所有的规范
也没有找到有此类规定
只有<<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的5.1.12条说了相关的东西
5.1.12凡属下属情况之一时,应单独布置排风系统
1.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有害物质混合后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
2.混合后能形成毒害更大或腐蚀性的混合舞,化合物时
3.混合后易使蒸汽凝结并积聚粉尘时
4.放散剧毒物质的房间
5.建筑内设有贮藏易燃易爆物质的单独房间或有防火防暴的单独房间
只有第5条能靠上一点
另外有很多资料上分析的是那类房间使用时间不一致,宜分设系统(但从这个分析,就不是必须,只是节能考虑)
工程实践中的情况是地下时常集中了一堆变配电室,冷热源机房,柴油发电机房等
全部设单独的系统,实在是很困难的事
大家谈谈
2楼
我一般是电气用房能分设的最好考虑分设,其他房间能独立设置的也尽量独立设置系统
受建筑条件限制的就要看具体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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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其实按上述规范第5条:
民用建筑里"贮藏易燃易爆物质的单独房间或有防火防暴的单独房间"并不多
水泵房肯定不是,换热站和压缩制冷机房也不能算(制冷剂不可燃吧),
燃油燃气锅炉房和燃油燃气吸收式制冷机房应该算是有易燃物的
变配电室是一个颇有争议的房间
它是有着火可能性的
但是应该不会很大,只是它是整栋楼的电力中心
如果它着火了,排烟也谈不上了
所以变配电室应该算一个十分重要的房间
但不是着火可能性大,
所以我觉得变配电室应尽量设独立的排风排烟系统
当实在无法分开系统时:
应有可靠的防火措施(出机房风管必须设防火阀)
且公共风烟管不应穿越变配电机房(个人认为这一点是很重要的)
公共管道可设在走道等公共空间,或者着火或安全级别低的房间
只要能满足这两点,我觉得和独立的系统在安全上差别不大
而非直燃式冷热源机房宜设独立的系统,但是要求较低
鉴于上述规范5.1.12是强条
所以燃油燃气锅炉房和燃油燃气吸收式制冷机房必须设独立的排风排烟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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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上面是防火安全上的考虑
从节能上考虑(排风)
如果房间的使用时间不一致
设独立的排风系统,运行起来方便各自开关
节能效果较好
这是节能的考虑,但规范上无此规定
不是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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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另外
补风上有没有相似要求
从安全上看,对补风是否分设的要求我感觉不是很大
规范5.1.12也明文说明是对排风系统
从节能上考虑,是有分设要求的
大家提提各自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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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变配电室最好单独设。
不知道其他地方情况是怎么样,
我们这儿一般地下室的通风系统平时都没开,
但变配电室散热多,平时又有人停留,
若与其他系统共用,那平时根本没有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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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柴油发电机房应作独立的送排风系统,汽车库内喷漆间,电瓶间应单独设置排气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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