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量计算标准(征求意见稿)》与旧规范研读笔记(2)
儒雅的单车
2023年06月19日 10:53:06
只看楼主

三、  附录   A    土石方工程     土方工程章节变化还是很大的。   3.1章节的变化     增加了一个小节 “单独土石方”,是为“ 使施工场地达到预设标高(设计室外标高 /设计室外地面做法底标高/委托人指定标高)所进行的土石方工程。

三、  附录   A    土石方工程

    土方工程章节变化还是很大的。  

3.1章节的变化

    增加了一个小节 “单独土石方”,是为“ 使施工场地达到预设标高(设计室外标高 /设计室外地面做法底标高/委托人指定标高)所进行的土石方工程。  

    将 “土方工程”和“石方工程”小节做了合并处理。  

    将 “平整场地及其他”单独作为一个章节。  

    原计量规范 “A.3回填”分别并入了“A.2基础土石方”和 ”A.3  平整场地及其他” 中。  

3.2项目特征、计算规则与工作内容的变化

    新计量标准中土石方工程中涉及挖方项目的项目特征中的 “弃土运距”均取消了。原计量规范中,挖方中有考虑运距,余方弃置中也考虑运距,两者有重叠的地带,因此,新标准仅在余方弃置的 工作内容 中考虑了外运。相应在工作内容中增加了 “场内运输”的工作内容,意味着投标报价时场内运输的费用应在综合单价中考虑。实际上在原计量规范模式下,咨询公司往往在特征描述中,”外运运距自行考虑“,具体运距还是需要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自行考虑运距。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作内容      

010103002      

余方弃置      

土石类别      

m 3      

按挖方清单项目工程量减回填利用方体积(正数)计算      

1.装卸      

2.外运

3.消纳      

(摘自新计量标准征求意见稿)  

    问题:余方弃置的 外运 是放在工作内容中的,在项目特征中没有运距的特征描述,可能会带来争议与不确定性。  

    挖沟槽与挖基坑土方的计算规则终于在这一版发生了变化,以基础垫层底面积 ×厚度以体积计算,改为了“按设计图示基础(含垫层)底面积另加工作面面积,乘以挖土深度,以体积计算”,至于工作面的要求,在附表A-4、A-5计算表中列明了基础土方施工、管沟土方施工所需要工作面宽。  

    原计量规范平整场地、土石方开挖工作内容中包含有 “排地表水”全部被拿掉了,并入了相应的措施费中,这样做确实相对比较合理。  

    回填方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发生了变化。 “基础回填”原计量规范:3 .基础回填:按挖方清单项目工程量减去自然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 ;新计量标准: 1.基础回填,按挖方清单项目工程量减去开挖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基础(含垫层)、管道体积计算 ,需要扣件管道的体积; “房心回填”原计量规范: 2.室内回填:主墙间面积乘回填厚度,不扣除间隔墙 ,新计量标准: 2.房心回填,按回填区的净体积计算 。相对更严谨、更合理。  

    去掉了 “管沟土方”“挖管沟石方”,分别并于挖沟槽土、石方中。  

3.3相关问题及说明

    新标准附录将所有章节中的 “注”单独集中成为一个小计,放于该章节的结尾。  

    重点注意或变化较大的地方:  

    挖沟槽和基坑土石方的划分:  

    原计量规范为:   3.沟槽 、基坑 、一般土方的划分为:底宽≤7m且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 底宽且底面积≤1 5 0 m2, 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则为一般土方。  

    新计量标准: A.4.2 沟槽、基坑土石方的划分:基础土石方中,底宽≤3m且底长>3倍底宽的为沟槽,超出上述范围的为基坑。  

    新计量标准增加了干土、湿土、淤泥的划分,以及冻土的定义( A4.6)。  

    删除了表 A1注 9挖沟槽、基坑、一般土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管沟工作面增加的工程量)是否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应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如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办理工程结算时,按经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按表A.1-3~表A.1-5规定计算。 这一条存在因为有很多不确定性,实务中容易带来争议。  

    土石方这一章节变化还是很大的,增加了 独立土石方 小节,将原土石方工程两个小节合并,还有一些计量规则、工作内容的调整,个人觉得相比原计量规范更合理,可操作性更强。  

    待续……

免费打赏

相关推荐

APP内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