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建筑未办理消防审批,东莞一装修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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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24日 11: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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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学思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2年3月1日向我局申请办理“东莞市学思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装修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事项(申办流水号:20220301130947725,项目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厚街寮厦校园路3号),我局于2022年3月1日向你单位发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备案号:202203010098),未被确定为抽查对象。


东莞市学思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2年3月1日向我局申请办理“东莞市学思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装修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事项(申办流水号:20220301130947725,项目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厚街寮厦校园路3号),我局于2022年3月1日向你单位发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备案号:202203010098),未被确定为抽查对象。
经调查发现,东莞市学思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装修工程的 主体建筑于2018年报建,地上8层,土地性质为农村宅基地,我局及消防救援机构未受理过该工程的相关消防审批手续 。你单位向我局提交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等材料内容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依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四条等规定, 你单位已不符合消防验收备案条件 。我局于2023年5月9日向你单位发出《消防验收备案撤销告知书》(东建消撤〔2023〕2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或申辩请求,现我局决定撤销该工程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备案号:202203010098)。依据《消防法》第十三条,你单位应当重新向我局申报该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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