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厦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试点工作方案(试行)》 (厦建筑〔
按照《厦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试点工作方案(试行)》 (厦建筑〔 2022〕39号) 的工作部署,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代建单位)自主申报,市建设局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厦门时代新能源电池产业基地项目(一期)总包工程”等24个项目为施工过程结算第四批试点项目,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
为及时掌握试点项目施工过程结算进展情况,请试点项目建设单位(代建单位)于 每季度最末月 25日前 向市造价站报送过程结算工作进展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2)。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工作方案制定细化措施积极推进施工过程结算试点工作,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与市造价站联系。
厦门市实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第四批试点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