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3废弃场地 / 旧建筑利用 9.2.3加分项 9.2.3合理选用废弃场地进行建设,或充分利用尚可使用的旧建筑,评价分值为 8分。 【条文说明扩展】 本条鼓励合理选用废弃场地进行建设,但应对土壤中是否含有有毒物质进行检测与再利用评估,釆取土壤污染修复、污染水体净化和循环等生态补偿措施进行改造或改良,确保场地利用不存在安全隐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本条鼓励合理选用废弃场地进行建设,但应对土壤中是否含有有毒物质进行检测与再利用评估,釆取土壤污染修复、污染水体净化和循环等生态补偿措施进行改造或改良,确保场地利用不存在安全隐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本条所指的“尚可使用的旧建筑"系指建筑质量能保证使用安全的旧建筑,或通过少量改造加固后能保证使用安全的旧建筑。对于从技术经济分析角度不可行、但出于保护文物或体现风貌而留存的历史建筑,不在本条中得分。
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预评价查阅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总平面图、建筑、地基、结构专业设计说明等设计文件,环评报告,旧建筑利用专项报告。
评价查阅预评价方式涉及的竣工文件,环评报告,旧建筑利用专项报告,必要的检测报告。
条文变化情况:沿用14版标准11.2.9条
条文设置用意:我国城市可建设用地日趋紧缺,本条意在鼓励优先选用废弃地进行建设,也是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重要途径之一。
废弃场地:主要包括裸岩、石砾地、盐碱地、沙荒地、废窑坑废旧仓库或工厂弃置地等。对废 弃地进行改造并加以利用,无论技术难度还是建设成本都需要付出更多努力和代价,故本次修 订列为创新加分项。
特别应注意:利用废弃场地,采取改造或改良等治理措施,需对土壤中是否含有有毒物质进行 检测与再利用评估,确保场地利用不存在安全隐患、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尚可利用的旧建筑:指建筑质量能保证使用安全或通过改造加固后能保证使用安全的旧建筑。本条鼓励利用“可利用的”旧建筑,延长建筑的使用寿命,减少大拆大建造成的资源消耗。
评价阶段: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预评价查阅: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总平面图、建筑、地基、结构专业设计说明等设计文件,环评 报告,旧建筑利用专项报告。
评价查阅:指建筑质量能保证使用安全或通过改造加固后能保证使用安全的旧建筑。本条鼓励利用“可利用的”旧建筑,延长建筑的使用寿命,减少大拆大建造成的资源消耗。
知识点:废弃场地 / 旧建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