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主体功能区优化完善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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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13日 13:5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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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由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等单位承担的《主体功能区优化完善技术指南》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现公开征集各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日期至2023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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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等单位承担的《主体功能区优化完善技术指南》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现公开征集各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日期至2023年02月07日。


本文字数: 846字

阅读时间: 3分钟

       


主体功能区战略是我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大战略,是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基础性制度。2022年,《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明确要求,在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城市化地区基础上,叠加确定能源资源富集区、边境地区和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等其他功能区域,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因地制宜细化主体功能分区,制定差异化政策,分类精准施策。根据全国“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和各类用地变化情况,结合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城市化地区布局优化方向,调整优化县级行政区主体功能定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纲要》部署要求,推动主体功能区战略在国土空间规划中逐级传导落地,制定《主体功能区优化完善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作为省级和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的补充,指导和规范省、市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中优化细化主体功能区。


《指南》包括12部分内容,确立了主体功能区优化完善方向、方法,适用于省级和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实施中优化细化主体功能区。主要明确了在省级和市县国土空间规划中完善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的总体思路和方向要求,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主体功能区评估指标体系和测评方法,评估省级主体功能区实施情况,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主体功能定位,细化主体功能分区。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补充完善相关要求和具体规定,提高可操作性。


 


全文如下

行业标准《主体功能区优化完善技术指南》 

(征求意见稿)


 
 
 
 
 
 
 
 
 
 
 
 
 
 
 
 
 
 
 
 
 
 
 


本文来源:自然资源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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