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一)改造背景 某住宅小区配套公建消防改造工程主体建成于2018 年,为住宅小区配套多层公建(商业),建成后一直未使用。2021 年进行了升级改造,是一个局部改造工程,改造部分使用功能由商业改为医院,但作为小区配套公建的规划使用性质未改变。在改造方案设计之初就立足于满足现行规范要求,将使用功能需求和现行规范要求做了统一考量,以较小的改造代价满足了医院使用功能需求。
某住宅小区配套公建消防改造工程主体建成于2018 年,为住宅小区配套多层公建(商业),建成后一直未使用。2021 年进行了升级改造,是一个局部改造工程,改造部分使用功能由商业改为医院,但作为小区配套公建的规划使用性质未改变。在改造方案设计之初就立足于满足现行规范要求,将使用功能需求和现行规范要求做了统一考量,以较小的改造代价满足了医院使用功能需求。
该工程单体总建筑面积2697m2,地下一层、地上三层,建筑高度13.085m,消防改造
区域为一层、二层区域(不包含一层物业用房),改造部分总建筑面积1636.56m2。
其中,一层改造面积771.08m2,层高4.2m;
二层改造面积865.48m2,层高3.9m。
由小区规划的配套公建(商业)改造为眼科医院。
改造总投资额210 万元,其中基础装修、消防改造150万元,手术室改造60万元。
改造建筑单体建造年代比较晚,消防设施建设相对完备,改造的难点主要在于使用功能的改变、医院布局的复杂和布局改变带来的安全疏散、建筑构造、消防设置的改造等难题。
2. 室内布局改动较大,原有室内消火栓设置无法满足《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 第7.4.6 条“同一平面有2 支消防水枪的2 股充实水柱同时到达”的要求。
3. 室内布局改动后排烟系统难以满足《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的要求。
4. 使用功能改变为医院后平面布局需重新设计,同时,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也应重新布设。
(1)项目改造区域一层、二层原为开敞式商业,现根据医院使用要求,进行了房间分隔,增加了防火墙、防火隔墙、防火门等分隔措施(图5-1 ~图5-4)。
(2)根据医院的使用人数重新核实了疏散宽度(表5-1),房间重新分隔后,人员疏散距离增长,方案布置时进行了综合考虑,避免了因增加疏散楼梯带来的成本增高,按现行规范要求设置了消防救援窗及标识,根据防烟分区的划分新增设了挡烟垂壁(图5-5 ~图5-7)。
室内消火栓系统采用原有临时高压系统,高位消防水箱、稳压泵、消防给水泵等均能满足改造要求。从室内消火栓环网上增补室内消火栓,用以弥补消火栓保护距离不足的问题。同时灭火器也存在保护距离不足问题,进行了现场增补。此次改造任意层建筑面积小于1500m2,总建筑面积小于3000m2,根据规范要求不需要增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图5-8)。
原有平面是大空间开敞式布局,一层平面划分为南北两个防烟分区,无内走道和无窗房间,容易满足自然排烟开窗面积要求。改造后,根据使用功能要求,改造后平面在内走道两侧布置了多个房间,有的房间为无窗房间,不能满足规范要求。如果采用机械排烟系统,则需增加排烟机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设施,改造难度和成本大大增加。改造过程中,房间和内走道分别考虑,经核算开窗面积满足自然排烟要求。
(1)房间区域:采用高2m、上空0.9m 的不到顶隔墙,使无窗房间能够借用有窗房间富余的开窗面积,达到自然排烟效果。
(2)内走道:设置电动挡烟垂壁,将内走道分为两个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中一个房间设置为开敞空间,补足自然排烟要求的开窗面积(图5-9)。
改造中未设置机械排烟、机械防烟、自动喷水灭火等设施,故没有增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要根据空间布局变化,增设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采用了非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系统(图5-10)。
该项目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都以现行规范为依据,在改造方案设计阶段立足项目现状,充分考虑疏散距离与自然排烟方案的可行性,避免了为满足现行规范要求而盲目增加消防设施的改动,节约了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