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自治区固体废物与土壤生态环境技术中心、包头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等7家单位联合研究起草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用于矿山采坑回填和生态恢复技术规范》正式发布,是自治区固废领域首个地方标准。 此项标准由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在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过程中总结工作经验后提出,该标准的发布和实施,标志着自治区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填和生态恢复进入有标可依的新阶段。从全国范围来看,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用于矿山采坑回填和生态恢复首开先河,是“无废城市”建设的制度和管理创新。
近日,由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自治区固体废物与土壤生态环境技术中心、包头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等7家单位联合研究起草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用于矿山采坑回填和生态恢复技术规范》正式发布,是自治区固废领域首个地方标准。
此项标准由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在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过程中总结工作经验后提出,该标准的发布和实施,标志着自治区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填和生态恢复进入有标可依的新阶段。从全国范围来看,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用于矿山采坑回填和生态恢复首开先河,是“无废城市”建设的制度和管理创新。
该标准适用于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对矿山采坑进行回填和生态恢复过程的环境本底调查、环境风险评估,以及回填和生态恢复的设计、运行和管理,规定了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对矿山采坑进行回填和生态恢复的工作流程、基本要求、本底与固体废物调查、回填可行性分析、回填要求、生态恢复要求、污染控制要求、环境质量监测及相关管理要求,既解决了大量采坑开展生态恢复过程中所需充填材料的来源问题,同时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合理可控去除、二次污染防治以及采坑区域生态恢复治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该标准将于2022年9月15日起在内蒙古自治区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