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哪个规范规定管道开挖和回填工程量相等
水利工程哪个规范规定管道开挖和回填工程量相等
水利工程哪个规范规定管道开挖和回填工程量相等
水利工程哪个规范规定管道开挖和回填工程量相等
没有这种规定,因为不可能相等,尽可能的相对平衡也是为了节省投资。对于管线的选择土方并不是主要考虑因素。根据《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 20203-2017)中管道系统布置要求如下:
4.4管道 系统布置
4.4.1
管道系统类型及管网布置形式应根据水源位置、地形、地貌和田间灌溉型式等合理确定;管道系
统结构类型应采用开敞式管道输水灌溉系统、半封闭式管道输水灌溉系统或全封闭式管道输水灌溉
系统。
4.4.2
管道系统宜采用单水源系统布置。当采用多水源汇流管道系统时,应经技术经济论证。
4.4.3管道布置宜平行于沟、渠、路,应避开填方区和可能产生滑坡或受山洪威胁的地带。当管道穿越
铁路、公路或构筑物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当管道铺设在松软基础或有可能发生不均匀沉陷的地段时,应
对管道基础进行处理或增设支墩。
4.4.4管道级数应根据系统控制灌溉面积、地形条件等因素确定。土壤渗透性强的宜增设田间地面移
动管道;山丘区的田间地面移动管道宜布置在同一级梯田上。
4.4.5
管道布置应与地形坡度相适应。在平坦地形区,干管或支管宜垂直于等高线布置;山丘区,干管
宜垂直于等高线布置,支管宜平行于等高线布置。当地形复杂需要改变管道纵坡时,管道最大纵坡不宜
超过1:1.5,且倾角应小于土壤的内摩擦角,并在其拐弯处或直管段长度超过30m时设置镇墩。
4.4.6管道布置宜总长度短 、管线平直,并应减少折点和起伏;当转弯部分采用圆弧连接时,其弯曲半
径不宜小于130倍的管外径;当采用直线段渐近弯道时,每段水流的折转角不应大于5",且渐近弯道半
径不宜小于10倍的管外径。
4.4.7田间固定管道长度宜为90m/hm2~180m/hm2;山丘区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
4.4.8支管走向宜平行于作物种植行方向。 平原区支管间距宜为50 m~150 m,单向灌水时取小值,
双向灌水时取大值;山丘区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少。
4.4.9给水装置间距应根据畦田规格确定,宜为40m~80m;经济作物取小值,粮食作物取大值。
4.4.10
管道系统首部及干支管进口应安装控制和量水设施;管道最高处、管道起伏的高处、顺坡管道
节制阀下游、逆坡管道节制阀上游、逆止阀的上游、压力池放水阀的下游以及可能出现负压的其他部位
应设置进排气阀;管道低处、管道起伏的低处应设置排水泄空装置;寒冷地区应采用防冻害措施。
4.4.11管道埋深应大 于冻土层深度,且不应小于700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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